| 婚姻.遺產(chǎn).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chǎn).建筑.交通.醫(y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chǎn)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chǎn).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chǎn).建筑.交通.醫(y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chǎn)權.海事.涉外.國際貿(mào)易 |
| ·新民事訴訟法解釋是怎樣的 新民事訴訟法解釋是怎樣的新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一條當事人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以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所列明的再審事由,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最后一段:“發(fā)現(xiàn)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提出”這一法條,使枉法斷案的法官生存的土壤更肥沃,使他們的生存有了法律保障。 ·撤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后果是什么 撤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后果是什么一、撤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后果刑事訴訟若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不影響刑事判決;若被害人出具諒解書,會酌情輕判。刑事訴訟若由被害人提起的自訴案件,可以申請撤訴,由法院審查決定是否同意撤訴。撤訴理由:證據(jù)不足,可以再次提起自訴。以其他理由撤訴的,將不再受理。若只撤銷附帶民事訴訟,也不影響刑事判決。根據(jù)我國法律一事不二罰原則,放棄刑事附帶民事,視為徹底放棄民事賠償要求。二、允許撤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因從立法目的來看 ·撤銷權的行使及效果是什么? 撤銷權的行使及效果是什么?一、撤銷權成立的構成要件(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有效;(二)債務人的行為是在債權成立后實施的;(三)債務人負擔債務之后,實施的是財產(chǎn)行為,即該行為必須是為了使其財產(chǎn)減少;(四)債務人的行為損害了債權人的債權,即該行為足以減少其一般財產(chǎn)而使債權不能完全受清償;(五)若債務人的行為系有償行為,需要債務人、受益人或受讓人具有惡意。債務人有無惡意,一般應實行推定原則,即只要債務人實施行為而使 ·是否可以任意制定股權轉讓價格限制 是否可以任意制定股權轉讓價格限制是否可以任意制定股權轉讓價格限制公司股東在公司經(jīng)營存續(xù)期間,出于各種原因,股東轉讓股權的情況是頻繁發(fā)生的,那么股東股權轉讓的價格如何確定,無論是對轉讓股權的股東,受讓股權的新股東,還是對于公司來說,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的方法不同,將直接影響股權轉讓價格,從而影響公司、股東和受讓方的利益。股權轉讓的價格不等于注冊資金或實際出資,是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參照注冊資金、實際出資、公司資產(chǎn)、無形資產(chǎn)、 ·撤銷權和任意撤銷權的區(qū)別 撤銷權和任意撤銷權的區(qū)別是什么?任意撤銷權和法定撤銷權的行使應以贈與合同有效為前提,兩者既有共性又有區(qū)別。在審判實踐中,無論贈與人是否提出行使哪一種撤銷權,人民法院均應搞清贈與人應當行使何種撤銷權。兩者的區(qū)別有以下三點:一、兩者的法律依據(jù)不同。行使任意撤銷權的依據(jù)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而行使法定撤銷權的依據(jù)則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第一款。如果贈與人就贈與房產(chǎn)行使任意撤銷權,還應當適用《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的規(guī)定。二、兩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