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檢察院審查起訴申請延長的時間是多久 檢察院審查起訴申請延長的時間是多久?檢察院審查起訴申請延長的時間是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該條對審查起訴的期限以及改變管轄后審查起訴期限的計算,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一規定是長期審查起訴經驗的總結,是符合準確、及時辦案要求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3款的規定:對補 ·離婚后現在還能要孩子的撫養權嗎? 離婚后現在還能要孩子的撫養權嗎?離婚后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 ·加班費按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加班費按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勞動者加班時獲得加班費的,用人單位要發工資的時候,獲得的工資應該是實發工資而不是月工資,月工資是勞動合同法約定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第四十四條: ·一、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一、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是什么?法律依據是現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至一千零九十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二、離婚 ·交通事故人事損害賠償調解書應該怎么寫 交通事故人事損害賠償調解書應該怎么寫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調節協議書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二、交通事故基本情況1、事故經過:___年_月_日,發生了___駕駛___車輛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駕駛___(車牌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