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y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y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簽完勞動合同再離職可以嗎? 簽完勞動合同再離職可以嗎?一、簽完勞動合同再離職可以嗎?勞動者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是可以辭職的,勞動者辭職的,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xù)等;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 ·串標的刑事責任有哪些? 串標的刑事責任有哪些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guī)定,串標,涉嫌串通投標罪,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guī)定,單位犯串通投標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jié)各該條的規(guī)定處罰。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內容是什么?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內容是什么一、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內容是什么?《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此條主要是針對簽勞動合同的一些規(guī)定。勞動合同生效應符合下列條件:第一,當事人必須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即法律認可的資格和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實;第三,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1、發(fā)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情形。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情節(jié)特別惡劣”:(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三百萬元以上;(3)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jié)。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 ·不許離婚的情況是什么? 不許離婚的情況是什么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3、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4、對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體的婚姻保護。5、夫妻感情未破裂。二、哺乳期能不能離婚?哺乳期離婚的問題取決于夫妻是訴訟離婚還是協(xié)議離婚,還取決于是妻子提起離婚訴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