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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時間 找工作是一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向選擇的事情。為了驗證勞動者是否適應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能否勝任應聘的崗位,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初期,用人單位一般都會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那么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時間是多長呢?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幫助您解決這方面的問題。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時間是多久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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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必須要找律師嗎? 立遺囑必須要找律師嗎立遺囑并不一定需要找律師。我國《民法典》規定的立遺囑的方式包括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口頭遺囑等五種。在不同的立遺囑方式下,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不同的。有的人擔心自己所立遺囑無效,從而選擇委托律師來立遺囑,委托律師立遺囑一般要進行收費。委托律師訂立遺囑的收費標準根據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律師事物所的收費標準而定。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律師訂立遺囑不同于公證遺囑,若是公證,以后想再撤銷或改變該遺囑,必須再通過公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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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轉讓股份與抽逃出資的區別有哪些? 股東轉讓股份與抽逃出資的區別有哪些?1、定義不同。股東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續期間,股東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權的價值,從而絕對喪失其社員地位的制度。退股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個別股東,經股東會討論決定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變更注冊登記(減資)的過程。按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是不允許退股的,公司成立后,股東想退出,只能轉讓自己的股份。2、方式不同。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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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實踐看來 從實踐看來,制作一份規范的工傷認定書應把握好以下四要素。要素之一:工傷認定書的類型要規范統一。這里所指的工傷認定書的類型,根據勞動行政部門作出的結論性的意見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因工負傷,另一種是非因工負傷。相應地,作為勞動行政部門向當事人發出的行政決定書也就只有認定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書或認定為非因工負傷的決定書兩種,但在日常工作實踐中,不少勞動行政部門向當事人發出的行政決定書卻遠遠不止這兩種。比如,用事故調查報告替代工傷認定書。有人認為,事故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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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行政答辯狀 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行政答辯狀一、簡要說明原告上訴被告的情況原告提出什么理由要求被告承擔賠償,提出的理由是否基于事實,提出的賠償金額和方式是什么,以及是否還提出了解除合同。二、說明原告要求被告承擔賠償是否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原被告簽訂合同以后,被告是否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自己的責任,履行自己的義務,是否有發生違約或侵犯原告造成原告損失的事。原告在訴狀中提出要求被告賠償事宜,是否可以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被告如何管理不善,以及損失是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