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chǎn).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chǎn).建筑.交通.醫(y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chǎn)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chǎn).勞動工傷.公司.法律顧問.合同.債權債務.投資.金融保險.期貨證券.房產(chǎn).建筑工程.土地糾紛.交通.醫(y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訴訟.知識產(chǎn)權.專利商標.海商海事.涉外法務.國際貿(mào)易 |
| ·什么是砍頭息? 民間借貸出借人將全部或部分利息預先從本金中扣除,即通俗所說的“砍頭息”,這相當于借款人尚未開始利用資金,就要先為借款付出代價,使得借款人一開始就不能獲得借款的全部金額。這種做法將導致借款人實際獲取的金額低于借款憑證記載的本金。影響了借款人資金的正常使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借款人的資金成本,損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權益,顯失公平。同時,預扣利息屬于變相提高貸款利息的行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的經(jīng)濟秩序。民間借貸出借人不得將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 ·法院判決返還彩禮的3個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彩禮,有的地方也稱為聘禮、納彩等,給付的彩禮,多為金錢,也有一些貴重物品。由于各地方情況不同、當事人條件的差異等因素,彩禮的數(shù)額及 ·彩禮與婚約的關系。 婚約是男女雙方以將來結婚為目的所作的事先約定。訂立婚約的行為,稱為訂婚或者定婚。婚約成立后,男女雙方產(chǎn)生未婚夫妻身份。婚約在歷史上大致經(jīng)歷了兩個發(fā)展階段,一是早期的古代婚約,二是近現(xiàn)代婚約。早期古代婚約,是結婚的必經(jīng)程序,“無婚約即無婚姻”。訂立婚約的主體多為雙方的尊親屬,即所謂的“父母之命”。此婚約一經(jīng)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得任意違約,也不得任意解除。發(fā)展到近現(xiàn)代的婚約,與前一種已經(jīng)有所不同。它不再是結婚的必經(jīng)程序,多數(shù)由當事人本人訂立 ·關于彩禮與“借婚姻索取財物”“包辦、買賣婚姻”的關系。 彩禮,是一種民間習俗,是一種當?shù)亓晳T做法。這種習俗或習慣雖然不值得提倡,但尚未被法律明文禁止。因此,彩禮問題不具有違法性。糾紛發(fā)生后,人民法院要依法進行審理,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要予以保護。借婚姻索取財物和包辦買賣婚姻則不同,它們是一種違法行為,被《婚姻法》和《民法典》所明文禁止。一旦被發(fā)現(xiàn)或者被查證屬實,有過錯一方的當事人,其權益將得不到保障。《民法典》第1042條規(guī)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 ·誰可以作為返還彩禮訴訟的適格當事人? 返還彩禮訴訟一般被告為夫妻中的一方。在實際生活中,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并非僅限于男女雙方,還可能包括男女雙方的父母和親屬,這些人均可成為返還彩禮訴訟的當事人。在中國的傳統(tǒng)習俗中,兒女的婚姻被認為是終身大事,一般由父母一手操辦,送彩禮也大都由父母代送,且多為家庭共有財產(chǎn)。因此訴訟中的主體資格應當分為兩種情況:(一)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后,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并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的,不列彩禮的實際給付人、實際收受人為訴訟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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