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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傳喚一定有事嗎? 被公安傳喚一定有事嗎?被公安傳喚是不一定有事的。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時,對有關的涉案人員可以適用傳喚的方式調查取證。需要傳喚違法嫌疑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派出所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票)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違法嫌疑人到案經過、到案時間和離開時間。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以及法律規定可以強制傳喚的其他違法行為人,可以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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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的概述是怎樣的 犯罪中止的概述是怎樣的刑法第24條第一款規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在犯罪預備階段或者在實行行為還沒有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放棄犯罪;二是在實行行為實行終了的情況下,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作為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態的犯罪中止,是指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的形態。犯罪中止形態與犯罪中止行為本身具有密切關系:沒有中止行為就不可能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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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兩罪并罰能緩刑嗎 犯罪分子兩罪并罰能緩刑嗎兩罪并罰,只要判決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則可以宣告緩刑。如果判決的刑期超過三年,則不能再宣告緩刑,累犯不能宣告緩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二、適用數罪并罰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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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樣算是非法集資?其危害性有哪些? 近年來,非法集資犯罪頻繁發生,受害者苦不堪言,雖然國家加大打擊力度和宣傳力度,但是仍然有人因為一時的貪念而上當受騙,甚至最后傾家蕩產。那么怎么樣算是非法集資?以及其危害性都有哪些?我們為您進行了一下整理,希望以下資料能對您有所幫助,提高防騙辨別能力:非法集資形式花樣繁多,目前主要表現為以下六種方式:一、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借國家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政策,謊稱已獲得或者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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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案件判無罪誰負責判決? 公訴案件判無罪誰負責判決?按法律規定來,人民法院有權這么做,人民法院可以獨立行使審判權,對被告按實際情況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判決,即使是檢察院也無權干涉。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對公訴案件進行審判的時候,如果證據不足或者犯罪現實不清等情形的,可以判處犯罪嫌疑人無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 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