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勞動者被拘留,用人單位以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法院:違法解除 基本案情曹某系甲公司快遞員,2022年7月13日曹某因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甲公司以曹某未按照排班計劃出勤,構成曠工為由,于7月19日作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2022年8月13日公安機關對曹某作取保候審處理。曹某認為,其本人在7月12日、其家屬在7月14日兩次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已經明確告知部門經理曹某被刑事拘留的可能性,甲公司在此情況下惡意裝作不知并制造曹某曠工的假象,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掛靠人欠付工程材料款,被掛靠單位要不要擔責? 在建設工程領域,掛靠經營模式屢見不鮮。無資質的個人或單位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承攬工程,看似便捷,實則暗藏法律風險。當糾紛發生責任該如何劃分?屋頂亞律師帶您通過扶綏縣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真實案例來一探究竟。基本案情2015年12月23日,李某某掛靠某建設工程公司承建某項目。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李某某多次向某建材經營部購買水泥、膩子粉用于項目建設。經雙方結算,李某某尚欠8萬余元貨款。某建材經營部認為,掛靠人 ·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不是虛假清算的“擋箭牌” 司法實務中,公司清算組成員明知公司對外有未清償之債務,仍以虛假清算報告騙取公司注銷登記,應當對公司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公司注銷前在執行案件中因無財產可供執行已被執行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以下簡稱終本),此時清算組成員是否應當對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律師帶您一起看下面這起案例。案情回顧甲公司對乙公司擁有已經生效判決確認的債權,因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2020年10月27日案件執行終本。乙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注銷,但清算事 ·入庫案例:離婚協議中贈與房屋的條款能否撤銷?房屋征收補償款的歸屬如何認定? 夫妻雙方雙方簽訂離婚協議,約定房屋歸婚生女所有,女兒歸男方撫養直至工作時止。房屋被拆遷后,因男方領取了全部征收補償款,女方遂訴至法院,要求男方向婚生女支付房屋征收補償款及利息,會獲得法院的支持嗎?律師帶您了解。裁判要旨夫妻在離婚協議中作出的將夫妻共有房屋贈與子女的意思表示,屬于雙方在解除婚姻身份關系時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撫養問題一攬子進行安排處理的條款,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婚姻關系解除后,一方反悔主張撤銷該贈 ·父母能否私自將子女房屋過戶至自己名下? 夫妻雙方以婚生女名義購買了一套房屋,雙方離婚后女兒由男方撫養,因房屋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便未予以分割。離婚后,男方以女兒代理人身份與自己簽訂贈與合同,將房屋無償贈與自己,后自行辦理過戶登記并出售了該房屋,女兒將父親訴至法院,請求確認贈與合同無效并賠償損失千萬元,會獲得法院的支持嗎?律師帶您了解。基本案情王先生與張女士于2001年登記結婚,并于2002年生育一女王粒,2007年雙方以王粒名義購買案涉房屋,后王先生與張女士發生離婚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