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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后補偵的期限是多久? 一、批捕后補偵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2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二、相關規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二百六十二條對于公安機關移送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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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存在哪些風險
房屋租賃合同存在哪些風險1、租房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不明2、租房合同中房屋設施、修繕等沒有明確規劃3、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前退房4、是否允許轉租和轉租事項5、房屋出租的用途是什么6、違約后果是什么二、租房合同怎么規避風險?1、在租房合同中,應注意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要求出租人出具房產證原件以及房東本人身份證,各復印一份,承租人也應給出相應誠信租房的信用記錄,出租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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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涉及孩子撫養該注意什么? 離婚協議涉及孩子撫養該注意什么?我國的離婚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訴訟離婚,另外一種是協議離婚。一般來說協議離婚是對雙方傷害最小的一種,訴訟離婚通常都會涉及到財產的分割以及小孩的撫養權的問題。那么關于離婚協議涉及孩子撫養可能您對此并不了解。我們今天為您收集整理了相關的律師建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1、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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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婚夫妻財產的分配是怎樣的? 一、再婚夫妻財產的分配是怎樣的?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的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五項,其中第一項是“一方的婚前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上述法條表明,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的約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永遠是一方的婚前財產,無論共同生活多長時間,都不會將婚前財產轉化為共同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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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房產證財產分配的原則有哪些 夫妻離婚房產證財產分配的原則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