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房屋出租人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八種事由:1、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2、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3、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計六個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無正當理由閑置六個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根據上述規定,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 ·侵害企業名譽權以認定依據是什么? 侵害企業名譽權以認定依據是什么一、侵害企業名譽權以認定依據是什么1、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違法消費者對生產者、經營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不應當認定為侵犯他人名譽權。但借機誹謗、詆毀,損害其名譽權的,應當認定為侵犯名譽權。2、受害企業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包括降低了消費者、社會公眾對法人商譽的社會評價。3、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二、侵犯企業名譽權的法律 ·一、試用期辭退條件都有哪些? 一、試用期辭退條件都有哪些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時、無原因地辭退勞動者嗎?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在試用期內,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 ·公證遺囑糾紛可以起訴公證處嗎? 公證遺囑糾紛可以起訴公證處嗎公證遺囑糾紛不可以起訴公證處,遺囑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財產,有爭議的財產比如房產公證肯定不會通過,但是如果是一些沒辦法直接發現的有爭議的財產,那么遺囑無效,無論公證與否。1.因為遺囑沒有經過公證,所以相關部門及公證處不能直接認定.遺囑公證要在立遺囑人在世時辦理,去世后就不能辦理.但可以拿遺囑去做司法鑒定,鑒定遺囑的真實性2.先去公證處拿繼承需要的人事調查的材料,然后按要求所有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如果所有 ·家中獨生子女需要寫遺囑嗎? 家中獨生子女需要寫遺囑嗎需要寫遺囑,僅憑獨生子女證明,是無法直接證明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房屋登記部門也無法判斷獨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繼承人,因為從實際來看,房屋除了獨生子女這個繼承人,的確存在其他多個繼承者,盡管獨生子女能夠繼承的份額比例是最高的。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注】根據《繼承法》第12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喪偶兒媳或女婿對公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