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怎樣進行電子證據收集,如何收集電子證據 隨著互聯網絡的逐漸普及,網絡法律糾紛大量出現。為了更好的解決糾紛,收集電子證據就至關重要。那在司法實踐中,我們該怎樣進行電子證據收集呢?下文將一一為您展現詳細闡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如何進行電子證據收集在收集電子證據時,應當遵循以下規則:(一)取證過程合法原則。這一原則要求計算機取證過程必須按照法律的規定公開進行,從而得到真實且具有證明效力的證據。(二)冗余備份原則。即對于含有計算機證據的介質至少制作兩個副本,原始介質應存放 ·哪些人可以作為證人,證人應該如何作證? 刑事訴訟中要求,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是有作證的義務的。而此時作證的人,我們一般稱之為證人,其所作的證供為證言。實踐中,證人的范圍有所限制,那哪些人可以作為證人?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解答這個問題。一、哪些人可以作為證人根據刑事訴訟法,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且這種缺陷或者年幼要達到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 ·如何訂立競業限制協議,要注意什么問題 《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在與員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時候,絕不能毫無顧忌或隨心所欲地設定條款,而應該遵守相關的法條規定。那么,如何訂立競業限制協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競業限制協議應注意什么?請跟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如何訂立競業限制協議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競業限 ·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什么時候 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什么時候越來越多的人在需要用錢時,選擇向銀行抵押不動產,在不動產抵押的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會簽訂《不動產抵押合同》,對違約責任等方式進行約定。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的相關內容都有哪些呢?下面我們就為您詳細介紹。一、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的時間是什么時候不動產抵押合同在成立時生效。《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一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 ·員工辭職要付違約金嗎,辭職是否要給違約金 員工辭職要付違約金嗎,辭職是否要給違約金一、員工辭職要付違約金嗎一般情況下,員工主動辭職不需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法規定,轉正以后的員工如需辭職,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至于員工主動離職是否要支付違約金,在現在的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違約金支付有兩種情形: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