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犯罪預備的行為有哪些? 犯罪預備的行為有哪些?(1)為實施犯罪事先調查犯罪場所、時機和被害人行蹤。如行為人為實施盜竊活動而事先查看銀行所處的位置、保險柜放置的地方、毗鄰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線等。(2)準備實施犯罪的手段,例如為實施入戶盜竊而事先練習樓頂下滑入窗技術。(3)排除實施犯罪的障礙。是指在著手實行犯罪之前,排除實行犯罪時可能遇到或已經遇到的障礙,以便進一步實行犯罪創造有利條件。既可能是單純地排除障礙,等待時機成熟再實施犯罪,也可能是在排除障礙之后,立即著手實 ·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需要賠付嗎? 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需要賠付嗎?需要,《民法通則》沒有規定殘疾賠償金,但在第119條以不完全列舉的方式,對殘疾賠償的范圍作了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逼渲械摹皻埣舱呱钛a助費”,依其文義,應理解為對受害人因受損害而導致生活資源減少或者喪失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在1992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請求共有財產分割的情形有哪些? 一、請求共有財產分割的情形有哪些?請求共有財產分割的情形有主要發生在夫妻雙方離婚時;或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藏匿,揮霍共有財產,對方可以要求分割共有財產。共同共有的發生,可以基于權利主體的一定的人身關系,如夫妻關系、家庭關系和共同繼承關系。(一)夫妻共有財產夫妻是一種人身關系。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約定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家庭共有財產家庭成員相互之間,也是人身關系,是一定范圍內的親 ·質權設立不得以占有改定的方式進行嗎? 質權設立不得以占有改定的方式進行嗎?交付作為動產質權的生效要件,屬于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允許當事人作另外的約定,否則無效。創設質權的行為應當公示,公示是質權的生效要件。質物依其性質可以移轉占有的,應當交付,不能以占有改定方式設定質權?!叭缭S設定人仍繼續質物之使用收益,而成立質權,則等于無公示方法的動產抵押之設定,不免有害于善意取得其物之所有權或質權之第三人利益,而動搖一般動產交易之安全,故民法規定質權人不得使出質人代自己占有質物,禁止以占有 ·農民工欠薪相關法律法規有什么? 農民工欠薪相關法律法規有什么?農民工欠薪相關法律法規有什么工資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欠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有工資欠條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請書、欠條、申請人身份證件。申請書應當具備以下內容: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姓名或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