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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虐待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家庭暴力、虐待的認定標準是什么?一、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虐待行為。它包括對配偶(前夫、前妻、同居人或男女朋友等親密關系)、親子、手足或長者的身體虐待、言語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1、身體虐待:推、甩、踢、揍、摑、抓、咬、拗扭肢體,甚至使用刀械槍枝等攻擊受害人。2、言語虐待:企圖以字眼、聲調來控制或傷害另一個人。例如:吼叫、尖酸諷刺、威脅將對方或小孩殺害、揚言使用暴力、大罵對方愚蠢、侮辱、不實的控訴。3、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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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罪的司法解釋是怎樣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罪的司法解釋是怎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利用經濟合同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的,詐騙數額應當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認定,合同標的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其行為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一)明知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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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傷殘鑒定注意事項都有哪些 車禍傷殘鑒定注意事項都有哪些1、當事人應與鑒定人員積極配合,主動提供相關的傷情資料、物證和檢材,如實接受鑒定人員的詢問、調查和檢驗。2、在鑒定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如提供偽證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3、當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醫鑒定書的內容,否則該鑒定書無效。4、如果對法醫鑒定的結論不服,可以申請由雙方共同認可或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指定的鑒定部門重新進行鑒定。重新鑒定的情況包括兩種,一種是當事人自行委托鑒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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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子女的撫養權如何劃分 非婚子女的撫養權如何劃分一、非婚子女的撫養權如何劃分雙方協議解決對于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問題,建議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一致,雙方可以簽訂書面協議書,就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撫養費的給付以及探視權等問題進行約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情況下,雙方也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但是,如果雙方無法就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歸屬等問題達成協議,那么就只能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這個問題。訴訟途徑解決男女雙方因非婚生子女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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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監視居住是哪一條 監視居住是哪一條《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