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代通知金屬于一次性補償金嗎? 代通知金屬于一次性補償金嗎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種通常稱謂,它是指在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的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沒有選擇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而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這支付的一個月工資通常就被稱為代通知金。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其工資標準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償。用人單位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和標準在《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內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一、試用期內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什么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 ·我們知道 我們知道,女性勞動者在懷孕期間是受法律保護的,這是對女性勞動者的基本尊重。如果用人單位要是因為女性不能在懷孕期間勞動而擅自解除其勞動合同的話,這種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呢?懷孕期間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肯定是不可以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對此,1989年勞動部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勞安字(1989)1號)中規定“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 ·在離婚案件中 在離婚案件中,由于夫妻雙方如果無法進行協商,特別是財產分割,房產過戶問題,以及雙方面臨共同的債務無法償還的情況。那么可能面臨法院對房產進行拍賣的情況。離婚房產法院拍賣是什么程序呢?首先需要評估價格,然后看是否屬于強制性拍賣。最后舉行拍賣會。具體情況看下文。法院拍賣程序: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通過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實現債權的合法權益。強制拍賣過程大致可分為以下階段:1、評估價格評估價格是拍賣的前置程序。在對被查封、扣押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并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相關證件如下:(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或成立證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3)地稅登記證;(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