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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筆遺囑怎么寫法律才有效? 代筆遺囑怎么寫法律才有效?第一,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按照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如實地記載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而不可對遺囑內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見證人一般是遺囑人指定的,并經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組織的名義為遺囑見證人。民法典對見證人數量上的要求,主要是為了保障代書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真實意愿的表露,也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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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被監護人有哪些權利? 根據法律規定被監護人有哪些權利?根據法律規定被監護人有包括被監護人員保護自己的身體健康,當然也可以對自己所擁有的財產做出適當的處理。監護人的職責是依法履行對被監護人的義務,保護其依法享有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具體意見(試行)》第十條規定,監護人的法定監護職責是: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4、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訴訟;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6、在被監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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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兒媳改嫁還有繼承權嗎? ?一、對于兒媳改嫁還有繼承權嗎?是否有繼承權就要看實際的情況;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一般情況下,喪偶的兒媳對公、婆的遺產是沒有繼承權的。但是,我國《繼承法》第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九條也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可見,兒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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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遺囑見證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房屋遺囑見證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房屋遺囑見證的法律效力是在見證人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之下是合法有效的,見證人必須要具備的條件,首先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次無利害關系人員。遺囑內容包括如下內容。1、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2、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3、訂立遺囑的原因;4、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5、處分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等;6、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7、對財產及其它事務的處理意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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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死后婚前財產繼承人范圍有哪些 二婚死后婚前財產繼承人范圍有哪些?《民法典》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時,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女婿,也列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只有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時,或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第二順序繼承人才能繼承。對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時,沒有先后順序之分,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可見,繼承開始時,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