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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公司股東抽逃出資的處罰是什么? 執行公司股東抽逃出資的處罰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司法解釋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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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司法解釋三有什么內容? 保險法司法解釋三有什么內容?三年前,最高人民法院通報了關于保險法司法解釋三,對于人身權益的保障原則進行了完善和規定。同時也明確了保險合同失效,使其恢復效力的具體條件,相當于對現有的法律進一步進行了詳細的解釋和說明。下面就跟著我們來了解一下,對于保險法都進行了怎樣的司法解釋吧!《解釋三》明確人身保險利益主動審查原則,防范道德風險。細化死亡險的相關規定,鼓勵保險交易。明確體檢與如實告知義務的規定,維護誠實信用。明確保險合同恢復效力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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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別人名字注冊商標屬于侵權嗎 用別人名字注冊商標屬于侵權嗎《商標法》沒有明確禁止將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請注冊為商標,但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注冊商標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所謂的在先權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也包括姓名權、肖像權等人格權。第十條一款第八項也規定“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內用”,如果搶注的名人姓名商標會引起社會公眾的混淆誤認,也可以使用本條款來保護。如果是用自己姓名進行注冊,是不會涉及侵權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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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搬離如何強制驅離遇到房租到期了租客不肯搬離的現象 租客不搬離如何強制驅離遇到房租到期了租客不肯搬離的現象,房東應這樣做:1、告知其在一個合理期限內(如3天)搬離并交清房款,否則向法院起訴。2、如在告知期限內未搬離,到法院立案庭起訴,并請求訴前財產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內的貨物。3、起訴還房款、遲延給付房款的同期銀行利息、搬離租屋、給付超期租住的租金。房屋租賃期限屆滿,那么久表示房屋租賃合同即將終止,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按合同日期遷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繼續使用該房屋,應當在合同上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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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區別是什么? 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區別是什么?1、濫用職權是行為人意識到自己在行使權力,不該用而用,該用而不用,因而超越職權而濫用職權的行為;而玩忽職守則為行為人意識到自己是履行職責,由于各種原因而不履行職責或不認真履行職責。因此,完全的擅離職守不會理解為濫用職權。2、只有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濫用職權才會與玩忽職守發生競合,不易區分。關鍵還是要看行為人的主觀態度,即濫用職權者認識到自己是在濫用職權,明知不該用,該用而不用,因此,對危害結果則是采取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