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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父母有權分配財產嗎? 離婚父母有權分配財產嗎父母離婚,孩子名下的財產父母無權分配。婚姻法規定,夫妻離異需要分割屬于夫妻倆婚姻期間取得的共有財產。不能分割屬于各自的個人財產,也不能分割分配屬于他人名下的財產。婚姻法對于共有財產和各自財產的定義劃分為: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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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集體企業拆遷補償包括哪些? 太原市集體企業拆遷補償包括哪些?一、集體企業拆遷補償包括哪些?1、土地、房屋價值補償土地房屋價值補償主要包含兩方面,土地區位補償價和房屋重置成新價,土地區位補償價指的是被拆遷人合法用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價值,主要有土地所在的區位和用途來決定,企業的土地用途一般為工業用途,雖然價值要低于住宅和商服類的土地,但因為企業的廠房、倉庫占地較大,所以在拆遷中土地區位補償價往往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房屋重置成新價主要指的是指一定時間、一定區域內的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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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事訴訟法證據真實性? 什么是民事訴訟法證據真實性?一、民事訴訟證據來源證據是指證明待證實事是否客觀存在的材料。證據在民事訴訟中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它既是人民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也是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基礎。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有以下幾種:1.書證。2.物證。3.視聽資料。4.證人證言。由于民事糾紛的產生和變化總會被某些人直接或間接地了解,所以,證人證言在民事訴訟中被廣泛應用。5.當事人陳述。6.鑒定結論。7.勘驗筆錄。以上七種證據,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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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農民承包地拆遷補償款歸誰? 租用農民承包地拆遷補償款歸誰?租用農民承包地拆遷補償款歸誰轉包是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戶之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租賃,轉包人對土地經營權的產權不變,接包人向轉包人支付轉包費。出租是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出租是一種外部的民事合同,出租人對土地經營權的產權不變。我們通過這兩個概念發現,這兩種情況下土地承包經營權主體沒有發生變更,還是轉包人或者出租人,所以征收土地的各項補償應該這樣分配。1、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土地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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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什么情況下會補充偵查 什么情況下會補充偵查《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三百四十八條法庭審理過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訴人應當要求法庭延期審理:(一)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遺漏罪行、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補充偵查或者補充提供證據的;(二)發現遺漏罪行或者遺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雖不需要補充偵查和補充提供證據,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變更起訴的;(三)需要通知開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單的證人、鑒定人或者經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證人出庭陳述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