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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之危合同效力法律上是如何認定的 乘人之危合同效力法律上是如何認定的一、乘人之危合同效力法律上是如何認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二、乘人之危訂的合同有效嗎乘人之危行為的構成不應強調被乘危人(受害人)的意思表示要素,乘人之危行為中,受害人的主觀心理狀態只是限定此類行為范圍的一個標準,并不強調其行為是否存在意思表示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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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醫院沒及時搶救傷者院方是否需要擔責
肇事逃逸醫院沒及時搶救傷者院方是否需要擔責一、肇事逃逸醫院沒及時搶救傷者院方是否需要擔責?1、肇事逃逸醫院沒及時搶救傷者院方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不論傷者是以何種原因去醫院就診,醫院均有及時搶救的責任。2、《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第六章中有說明:造成醫療事故的相關人員,包括醫生或者護士,需要對患者,賠償相關費用,并且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責令暫停該醫務人員6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執業活動。如果該醫療事故造成了十分嚴重的后果,衛生行政部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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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剝奪子女監護權該怎么辦 ?一般來說,孩子監護權無法被剝奪或限制的,只有對孩子擁有監護權的父母一方(或其他人)在由于虐待、遺棄,對未成年孩子犯罪等嚴重危害孩子身心健康發展的行為時,法院才會考慮取消(即剝奪)或限制擁有監護權的父母一方的孩子監護權。那被剝奪子女監護權該怎么辦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被剝奪子女監護權該怎么辦從以上面的法律規定來看,孩子監護權被剝奪或限制,只能由法院來仲裁或判決,這說明,如果想挽救自己對孩子犯下的錯,重獲孩子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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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失蹤了怎么繼承財產? 人失蹤了怎么繼承財產?失蹤人的財產是不能繼承。根據《繼承法》第三條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而失蹤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確認其死亡,所以,失蹤人的財產不能繼承,但應設立代管,《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所以,公民失蹤后,上述親屬依順序享有代管其財產的權利或者負有代管的義務,以保護失蹤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合法的權益。然而,如果失蹤人一直下落不明,其個人財產、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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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沒證據搜集以后怎么處罰 一、行賄沒證據搜集以后怎么處罰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條規定,對行賄罪的處罰有以下情形:1、對一般行賄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情節恃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關于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法律未作具體規定。從司法實踐的情況來看,應該從行賄數額、手段、次數、人數、后果、犯罪后的表現等方面進行考察行賄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