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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子女撫養費收入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未婚子女撫養費收入的法律依據是什么?父母離婚時,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標準需要考慮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從三個方面綜合進行考慮:一是子女的實際需要;二是結合撫養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三是父母雙方的給付能力(收入及財產情況)。對于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的確定,雙方可以根據上述三個原則進行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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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物業費誰來承擔? 有些人會把自己空閑的房屋出租給他人使用,然后收取的一定的押金。這個時候關于水電氣費這些都是應該好好約定清楚的,當然從實際情況來看,多半都是由租客自己來承擔這些費用。但除此之外,還會有物業費。那么租房子物業費誰來承擔呢?下文中我們為你做詳細介紹。一、租房子物業費誰來承擔這個要看雙方之前是怎么說的了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合同法》第六十條。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費,遵守物業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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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刀打架后果是怎么樣的? 帶刀打架后果是怎么樣的?打架,這個行為是比較常見的發生在一些叛逆期的少年身上的,但是對于一些中年人存在很多打架的行為,打架這個行為,性質很惡劣,不僅會影響到自己的安全,還會影響到第三人的安全。那么關于帶刀打架后果是怎么樣的?一、帶刀打架后果1、如果經過鑒定構成輕傷或以上,那么傷人者涉嫌刑事犯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對方也可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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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入職試用期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要求? 第二次入職試用期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要求?面對勞動者離職后又重歸工作崗位的情形,一種觀點認為用人單位不能與之再次約定試用期,否則違反上述法律規定。另一種觀點認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的規定須具備勞動雙方處于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邏輯前提,“同一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的規定也應以“雙方處于同一段勞動關系”為適用條件,因此離職后的勞動者可以受到用人單位試用期的法律約束。盡管學者對試用期概念的表述不盡相同,但對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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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團伙員工要怎樣定罪 需要根據員工是否知情來定罪。員工知道團伙從事的行為屬于詐騙仍然積極接受安排從事犯罪行為,此時員工也構成犯罪,屬于共同犯罪,需要承擔詐騙罪的刑事責任,只是根據案件事實和證據可能被認定為從犯,因而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而已。員工不知道團伙從事的行為屬于詐騙,誤認為是日常的正當工作而無意識參與了犯罪行為。此時,由于不具備犯罪的主觀故意,因此員工不構成犯罪,不與團伙主要成員一起承擔犯罪后果。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