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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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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怎樣認定事實婚姻? 法律上怎樣認定事實婚姻?目前,法律上并不認定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系存在的方式,廣義是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jīng)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是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jīng)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盡管我國《民法典》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這并不代表法律將徹底不承認事實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形成事實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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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合同與合同的區(qū)別有哪些? ?一、意向合同與合同的區(qū)別有哪些?1、內(nèi)容不同合同的內(nèi)容是合同簽訂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而意向書的內(nèi)容僅是合同簽訂主體就某一事項共同意識的一致認定,并不是雙方民事權利義務關系。2、簽訂時間合同的簽訂時間是雙方就權利義務關系達成一致協(xié)議后簽訂,而意向書是雙方就某一事項達成共識后就可以簽訂。3、法律后果合同的簽訂會導致法律效力的產(chǎn)生,對簽約主體具有約束力,而意向書的簽訂不會導致法律效力的產(chǎn)生,對簽約主體不具有約定力。但有的意向書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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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法試用期最新規(guī)定? 一、勞動合同法試用期最新規(guī)定有哪些《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對試用期有下列規(guī)定:(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4)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6)試用期包含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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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搖撞騙治安處罰法的處罰是什么? 招搖撞騙治安處罰法的處罰是什么?一、招搖撞騙治安處罰法的處罰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第一百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的,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按照上述規(guī)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