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桂林市征地補償標準中補償的項目有哪些? 桂林市征地補償標準中補償的項目有哪些?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二、 ·一、建設工程分包轉包有什么區別? 一、建設工程分包轉包有什么區別?1、主體不同轉包發生在總承包人和轉承包人之間;分包則發生在總承包人與分包人之間。2、對象不同轉包的對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分包僅指主體工程外的分部分項工程,是發包合同中一部分。3、合同效力不同轉包屬于法律法規所明確禁止的無效行為;違法分包為法律所禁止,而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明確有約定了可以分包或者經建設單位認可的分包屬合法行為。由于建設工程項目轉包是法律絕對禁止的,因此存在轉包情 ·建筑工程分包的規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分包的規定有哪些?《建筑法》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第二十九條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 ·工程分包法律風險主要有哪些 1、分包人主體資格不合法的風險。分包方主體資格不合法將導致合同無效。分包人主體資格不合法一般有:一是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包括無營業執照的組織或個人);二是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由于分包方不具備建設工程分包的民事權力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由此總包單位將面臨以下幾種風險:行政處罰。根據《質量管理條例》第62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 ·工程分包額度限制是怎么規定的 工程分包額度限制是怎么規定的?工程分包額度是沒有限制的,一般主體工程是不能分包的。《建筑法》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第二十九條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