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如何提出地域管轄異議?有什么條件? 如何提出地域管轄異議?有什么條件?人民法院在審理受訴人提交的案件時,當事人認為該人民法院對案件無管轄權時,當事人可以向受訴人民法院提出不服該法院管轄意見或主張。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管轄權異議。今天我們就給您講述一下關于地域管轄異議的解決方案。一、提出地域管轄異議應符合的條件1、提出管轄權異議的主體應是本案的當事人,且只能是被告。因為,原告不存在提出異議的問題,原告的起訴本身就說明原告認為受訴法院具有管轄權。第三人也不能對管轄權提出異議 ·民事訴訟法的訴訟要件有哪些 民事訴訟法的訴訟要件有哪些生活中發生的民間借貸糾紛、離婚糾紛、繼承糾紛等等都是屬于民事糾紛的,此時當事人要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話,則就屬于民事案件,那么在符合相關法律中規定的起訴條件的,法院才會受理。那到底民事訴訟法的訴訟要件有哪些?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 ·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補充的內容有哪些 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補充的內容有哪些?并沒有所謂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補充的內容”。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規定具體如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一、當事人舉證第一條?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被告提出反訴,應當提供符合起訴條件的相應的證據。第二條?人民法院應當向當事人說明舉證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第三條 ·試用期后再簽合同合法嗎? 有的單位,可能會先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而在試用期過了之后,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那么在試用期后再簽合同合法嗎?相信很多人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下面就讓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一、試用期后再簽合同合法嗎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根據《勞動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依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 ·如何識別虛假出資損害中小股東權益? 如何識別虛假出資損害中小股東權益?在我國,發起人虛假出資的行為屢禁不止,這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資本充實原則,嚴重損害了公司中小股東、公司本身和公司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影響交易安全,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所以,如何識別虛假出資損害中小股東權益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平臺為您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發起人虛假出資,即發起人故意所為的使其出資外表與其實際出資狀況不相符合的欺詐行為。發起人虛假出資行為的構成需要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方面的條件:一、虛假出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