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案金額是多少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案金額是多少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司法機關在查處貪污、受賄、走私等刑事犯罪案件過程中,發現被告人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合法,差額達到巨大標準的,應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予以認定,按數罪并罰 ·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情形有幾種 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情形有幾種1、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2、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債務;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7、一手商品房的特別規定: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 ·設立分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設立分公司的條件有哪些1、有符合規定的名稱;2、營業場所在公司住所以外;3、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4、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所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應當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二、分公司設立的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 ·民訴中發回重審情形包括哪些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民訴意見》的規定,發回重審的情形有以下幾種:(1)二審程序中發回重審的情形。①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民事訴訟法》第l53條的規定)②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民事訴訟法》第l53條的規定)③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 ·過錯推定責任的情形都有哪些 過錯推定責任的情形都有哪些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遭受人身損害的,推定教育機構具有過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損害的,推定醫療機構具有過錯:(a)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b)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c)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3、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推定動物園具有過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條);4、建筑物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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