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 ·簽訂勞動合期限有什么 簽訂勞動合期限有什么(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三)、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法律依據勞動第十九條規定:“ ·一、未簽定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時效的規定是什么? 一、未簽定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時效的規定是什么?未簽定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時效的規定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二、單位不與員工簽合同的后果1、支付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 ·變更監護人訴訟上訴的理由是什么 變更監護人訴訟上訴的理由是什么⑴上訴人認為原裁判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裁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所謂認定事實錯誤,是指原裁判對案件事實作出了與實際情況截然相反的認定;所謂認定事實不清,則指原裁判對案件事實的認定缺乏充足、可靠的證據,所得結論含混不清,與實際情況出入較大。一審裁判事實認定錯誤,其結果必然是實體權利義務的歸屬有所不當。故而當事人可對此提起上訴。⑵上訴人認為原裁判適用法律有錯誤。衡量案件的質量有兩個基本的標準,即 ·合同違約最高賠償額是多少? 如果簽訂了合同的雙方有一方違約的話,違約的那一方是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的。那么違約的賠償額標準最高是多少呢?在當事人雙方簽訂合同的時候,可以自行就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了合約的時候的賠償問題做約定,協商約定如果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違反了合同的約定的時候,應該根據違約的具體情況由違約方依據雙方約定的具體條款向守約方支付賠償金,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按照具體因為違約造成的具體損失賠償,這些都是由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的。違約金主要體現補償的性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