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同居子女由誰撫養 同居子女由誰撫養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權利。在同居子女撫養權的處理上,非婚生子女也與婚生子女在父母離婚時的處理一致,先協商,協商不成再由法院判決。1、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為原則。依據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頒發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況有哪些1、全部無效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無效勞動合同的表現形式為:(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2)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如果訂立勞動合同時,當事人一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騙對方,致使另一方上當受騙,造成與實際情況不符的認識和判斷,從而同意訂立的勞動合同,則屬于采取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威脅手段,指當事人一方用可能實現的危害對方人身或財產安全的行為相要挾,迫使對方違背意愿而與其訂立 ·民法通則司法解釋一:民法訴訟時效怎么理解? 訴訟時效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概念,需要您具有清楚的認知。以防因為錯過事件而導致嚴重后果,那么,民法通則司法解釋一:民法訴訟時效怎么理解?很復雜嗎?這個問題是您經常忽視的,今天我們收集相關資料進行全面解讀,希望能夠幫助到您。在民法通則實施前,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利被侵害,民法通則實施后,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和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從1987年1月1日起算。民法通則實施前,民事權利被侵 ·試用期用簽勞動合同么 試用期用簽勞動合同么按照法律規定,即使是試用期,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由此可見,試用期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而不是一個單獨的有關試用期的規定。勞動合同生效和終止的時間都應包括試用期在內,而且計算勞動合同期限也應當包括試用期。試用期雖然與轉正后的正式勞動關系相比具有靈活用工的特點,但試用期勞動關系也屬于勞動關系的一部分,建立試用期勞動關系,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但是, ·想離婚男方不給撫養費應該怎么辦? 想離婚男方不給撫養費應該怎么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對方不支付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如何起訴孩子的撫養費?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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