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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單位受賄罪量刑處罰 關于受賄犯罪,如果犯罪主體是個人的話,則構成的是受賄罪,但要是犯罪主體是單位的話,那此時構成的就應該是單位受賄罪了。實踐中,在對單位受賄罪進行處罰的時候采取的是雙罰制,那具體該如何對單位受賄罪量刑處罰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如何對單位受賄罪量刑處罰(刑法第387條)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經濟往來中,在賬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單位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2.單位受賄數額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2)強行索取財物的;(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單位受賄罪,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是法律規定,實際情況還要具體分析,影響量刑的因素很多。最好還是聘請有經驗的律師辦理。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 ·在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需要先對事故責任作出認定,這樣才 在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需要先對事故責任作出認定,這樣才知道當事人各自需要承擔多少的事故責任,而此時又應該承擔多少的賠償比例。那究竟實踐中這個交通事故怎么分責任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1、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路段上,車輛未按下列行駛路幅行駛,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系的,一般負事故主要責任:(1)車行道寬度在14米以上的,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各3.5米以內的路面行駛,機動車未在中間其余路面行駛;(2)車行道寬度超過10米,不足14米的,機動車未在中間7米的路面內行駛,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其余路面內行駛;(3)車行道寬度在10米以下6米以上的,非機動車未在兩側各1.5米(人力或加裝動力裝置的三輪車、殘疾人專車在兩側2.2米內行駛),機動車未在中間其余路面內行駛;(4)車行道寬度不足6米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未靠道路右邊順序行駛。2、沒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兩側(道路兩側1米內)行走發生事故的,應負相應的事故責任;3、騎跨 ·前夫要漲撫養費是否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 在當今這個社會,撫養費是被您討論的最多的話題之一,這是因為我國最近幾年來離婚的案件越來越多,因此涉及到孩子的撫養問題也會經常拿出來被人們進行討論。現實生活中,撫養費是會進行變更的,比如說前夫要漲撫養費是否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那么,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解釋一下這個問題。一、前夫要漲撫養費是否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二、撫養費“撫養費”,顧名思 ·離婚的六種調解方法分別是什么 離婚中的調解,一般是指在訴訟離婚中法律中規定必須要進行的調解,這也被叫做訴訟調解。而在訴訟調解中包括了六種不同的調解方法,這對離婚案件的調解都是很有幫助的。那究竟離婚的六種調解方法分別是什么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目前我國離婚案件在人民法院特別是基層人民法院所審理的民事案件中占有相當比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2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根據離婚案件的固有特征,離婚案件必須進行調解,只有這樣才能使離婚案件的處理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完美結合。具體到離婚案件,可以試用以下幾種方法進行調解:一、喚起舊情法即利用夫妻雙方對過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經歷的回憶緩和夫妻矛盾,促使雙方相互諒解,共同向和好方向轉化。二、消除隔閡法夫妻間缺乏信任,相互猜疑是雙方發生矛盾的主要根源之一。該方法就是利用證據來消除雙方的懷疑,這類離婚大都存在一 ·變更子女撫養權協議書的內容有哪些? 子女撫養權這個名詞對于您來說并不陌生,尤其是在一些離婚案例中,夫妻雙方就子女的撫養這個問題是比較敏感的,會因為爭奪子女撫養權產生糾紛,關于子女撫養權的定義以及相關的法律條款將在下文為您一一陳述,變更子女撫養權協議的有關內容及范本也會在下文展現給您。一、子女撫養權的具體概念子女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是指父母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子女進行撫育和監護。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二、相關的法律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再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條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 ·故意殺人如何量刑處罰? 故意殺人的行為在我國會構成故意殺人罪,但在實際量刑處罰的時候,要調查清楚,究竟此時殺人的動機是什么,而實際造成的損害結果又是怎樣的,綜合之后才能對行為人進行處罰。那究竟故意殺人如何量刑處罰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故意殺人如何量刑故意殺人罪的量刑規定如下: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2)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1)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于不義的兒子實施這種行為;(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 ·故意殺人未致死如何量刑 在故意殺人的情況下,很顯然已經觸犯了《刑法》,此時構成的是故意殺人罪。但要是發現此時并沒有造成被害人的死亡,這種情況下的處罰自然是要比造成死亡的處罰輕一些的。那究竟故意殺人未致死如何量刑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故意殺人未致死如何量刑刑法規定,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故根據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故意殺人(未遂)罪,就應該參照上述判刑量刑的標準,從而確定相應的刑期。故意殺人未遂的,依然構成故意殺人罪,只是對量刑有影響,不過這種影響對犯罪嫌疑人來說非常重要,直接關系到刑事處罰,判刑的長短。如因一時沖動犯下彌天大禍,故意殺人未遂的,建議委托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協助處理,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盡最大可能爭取寬大處理。二、故意殺人未遂的情形有哪些在司法實踐中,故意殺人未遂情形有很多種,包括:1、對象不能犯:比如a預謀殺b,深夜看見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過去,發現原來是枕 ·過失殺人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需要說明,我國《刑法》中規定的罪名里面其實并沒有過失殺人罪,這可能是人們習慣性的說法,對應的應該是過失致人死亡罪。由于行為人主觀心態是過失,此時對其的量刑處罰自然也不是很嚴重。那究竟我國怎么對過失殺人罪量刑處罰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介紹。一、過失殺人罪量刑標準是什么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為人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已經預見到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需具備三個要素:1、客觀上必須發生致他人死亡的實際后果。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2、行為人必須實施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行為人的行為可能是有意識的,或者說是故意的,但對致使他人死亡結果發生是沒有預見的,是過失。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可以分為作為的過失致人亡行為和不作為的過失致人死亡行為兩種情況。3、從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必須具有間接的因果關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為人的行為造成的。這里死亡包括當場死亡和因傷勢過重或者當時沒有救活的條件經 ·故意傷人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故意傷人罪對應的應該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的故意傷害罪。需要注意,在對他人人身實施故意傷害行為的時候,法律中要求造成的損害程度至少要達到輕傷,那才能以故意傷人罪定罪處罰。那此時故意傷人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請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傷害后果需要在輕傷以上才能定罪量刑。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亡后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二、什么是故意傷害罪?我國《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傷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本罪 ·傳授犯罪方法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傳授犯罪方法罪要求行為人是出于直接故意,如果僅僅是間接故意或者是過失的話,那一般是不會認定構成此罪的。而實踐中,雖然此時沒有實際的犯罪,但卻給他人傳授了犯罪的方法,按照規定也是需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具體傳授犯罪方法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傳授犯罪方法罪是什么(一)傳授犯罪方法罪的概念傳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語言、文字、動作、圖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傳授實施犯罪的具體經驗和技能的行為。(二)傳授犯罪方法罪的構成特征1、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一方面,任何傳授犯罪方法的犯罪都是擴散犯罪方法、傳授犯罪技巧,進而直接造成對社會治安秩序的破壞,這是本罪的直接客體;另一方面,根據行為人傳授的不同性質的犯罪方法,被傳授人可能實施各種不同的犯罪從而侵犯不同的社會關系。2、犯罪客觀方面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傳授犯罪方法的行為,即以語言、文字、動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將實施犯罪的具體經驗、技能傳授給他人的行為,行為人構成本罪,所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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