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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終止有哪些情況? 專利權終止有哪些情況?一、專利權終止有哪些情況1、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20年,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專利權期限屆滿依法終止的,專利局應當通知專利權人,并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之后,將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2、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終止;3、專利權人主動放棄專利權,專利權人自愿將其發明創造貢獻給全社會,可以提出聲明主動放棄專利權。專利權人主動放棄專利權的,應當使用專利局統一制定的表格,提出書面聲明。【法律依據】《專利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二、哪些情形會導致專利無效宣告審查終止專利無效宣告審查程序的終止,主要有以下幾種事由:1、請求人在專利復 ·上班喝酒因公受傷算工傷嗎? 上班喝酒因公受傷算工傷嗎?一、上班喝酒因公受傷算工傷嗎?職工在工作中或工作前飲用酒類食品,工作中受酒精作用影響,行為處于非正常狀態,由于本人的行為造成傷亡的,可視為醉酒,用人單位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在工作中或者工作前飲酒是無法被認定為工傷的。工傷主要有以下類型: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患職業病的;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二、申請工傷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鑒定須提供:1、工傷認定申請表;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3、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勞動仲裁裁決終局情形都有哪些 勞動仲裁裁決終局情形都有哪些終局裁決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審理終結時對當事人提交的全部實體爭議所作的、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對于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和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或因執行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方面發生的爭議,均可實行終局裁決。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1、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2、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二、當事人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怎么辦這個問題需要分終局裁決和非終局裁決兩大類討論:(一)終局裁決:1、勞動者不服勞動仲裁裁決,應自收到裁決書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不是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用人單位不服勞動仲裁裁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玩忽職守罪的情節特別嚴重認定標準是什么? 玩忽職守罪的情節特別嚴重認定標準是什么?一、玩忽職守罪的情節特別嚴重認定標準是什么?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1、造成傷亡達到規定人數3倍以上的;2、造成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3、造成前款規定的損失后果,不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不報、遲報、謊報事故情況,致使損失后果持續、擴大或者搶救工作延誤的;4、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的;5、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二、玩忽職守犯罪立案標準是什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2、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 ·公司辭退員工績效工資咋辦? 公司辭退員工績效工資咋辦?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經濟補償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二、公司預告辭退的情況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 ·有哪些情形不屬于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有哪些情形不屬于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我國法律沒有直接規定不屬于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情形。《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二條工傷職工或其供養親屬在享受工傷待遇期間,出現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①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如工亡職工的子女已長大成人參加工作等;②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如工傷職工已經康復需要重新進行勞動能力鑒定;③拒絕治療的;④被判刑正在收監執行的。二、工傷待遇與民事賠償是否能同時享受因為第三人侵權認定為工傷的,可以工傷保險待遇和民事賠償雙重享受,但工傷保險不能享有工傷醫療待遇;其他情形,不能雙重享受。《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4〕9號第八條,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 ·強行辭退懷孕女員工怎么賠償? 強行辭退懷孕女員工怎么賠償?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女職工哺乳期內強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行為。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女職工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并且還需要根據相關的標準支付工資待遇,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相關責任的,女職工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爭議。二、公司辭退員工提前多久通知?一般情況下需要提前三十天。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 ·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方式是什么 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方式是什么房屋所有權屬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沒收房屋;(3)收歸國有的無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層)。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權的取得,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兩種。(一)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實,根據法律的規定,取得新建房屋、無主房屋的所有權,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權利和意志為根據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沒收房屋;(3)收歸國有的無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層)。(二)繼受取得繼受取得又稱傳來取得,是指根據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轉移之房屋所有權,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權和其轉讓所有權的意志為根據的。因法律行為而繼受取得房屋所有權是取得房屋所有權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幾種形式:(1)房屋買賣(包括拍賣);(2)房屋贈與;(3)房屋相互交換。房屋所有權自所有權轉移手續辦理完畢后發生效務,即進行 ·我國專利權的客體包括什么? 我國專利權的客體包括哪些?專利權的客體,也稱為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法的客體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1、發明發明必須是一種技術方案,是發明人將自然規律在特定技術領域進行運用和結合的結果,而不是自然規律本身,因而科學發現不屬于發明范疇。同時,發明通常是自然科學領域的智力成果,文學、藝術和社會科學領域的成果也不能構成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2、實用新型實用新型專利只保護產品。該產品應當是經過工業方法制造的、占據一定空間的實體。一切有關方法(包括產品的用途)以及未經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屬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客體。上述方法包括產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訊方法、處理方法、計算機程序以及將產品用于特定用途等。3、外觀設計外觀設計又稱為工業產品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相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二、申請專利的程序是怎樣的?1、初步審查。專利主管機關查明該申請 ·不認定工傷的情況都有哪些 不認定工傷的情況都有哪些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2、醉酒導致傷亡的;3、自殘或者自殺的。二、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可以怎么辦(1)申請行政復議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2)提起行政訴訟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在經過行政復議后,對行政復議還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3)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工傷保險條例》第52條規定,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根據《勞動法》第7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凋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可見,就有關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可以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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