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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因懷孕被開除有補償嗎 懷孕本來是一個女人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刻,但女職工常因為孕期、產期而不能工作,導致單位的嫌棄,更有甚者,某些單位會直接開除這些女職工。那么合同到期因懷孕被開除有補償嗎?接下來讓網站我們為您簡單講一下。一、合同到期因懷孕被開除有補償嗎勞動合同到期時,女職工處于孕期、產期、一年哺乳期內的,單位應當續延(不是續簽)原合同至勞動者一年哺乳期結束為止,然后雙方再決定是否續簽,到時單位不續簽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除非勞動者本人不愿續簽或者續延,否則單位終止合同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上述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的賠償金。二、相關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 ·在互聯網背景下,網絡誹謗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網絡誹謗罪也因此孕 在互聯網背景下,網絡誹謗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網絡誹謗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網絡誹謗嚴重擾亂了正常網絡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廣大網民的思維習慣。下面我們將為您解析網絡誹謗管轄。網絡誹謗罪是指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并且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一、網絡誹謗罪的構成要件誹謗的構成要符合下列要件:1、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2、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a、行為人必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誹謗。b、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 ·工傷鑒定沒出來合同到期怎么辦 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內受傷或因工受傷都被稱為工傷,一般情況下勞動者需首先申請工傷鑒定,鑒定完成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所要相應的賠償。但如果傷工鑒定沒出來合同到期怎么辦?請您繼續往下閱讀網站為您提供的內容,希望能對你有所幫。一、在等待鑒定結果期間公司是不能跟傷者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傷者可以主動申請離職。所以說,直到鑒定結果出來之前,傷者和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都還是存在的。在鑒定結果出來之后,公司能否跟傷者解除勞動合同,以及解除合同之后的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得根據你的傷殘等級,以及你所屬的統籌地區確定。1-4級單位是不能和傷者解除勞動關系的;5-6級的話,只能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系;7-10級則是在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時候,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解除。具體請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到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 ·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張違約金 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張違約金如果您遇到了合同不能履行如何主張違約金的問題,的我們建議您詳細閱讀您所簽訂的合同,看看此部分是如何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執行,接下來也為您介紹一下這方面的知識,以便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一、違約責任的概念是什么?是指合同當事人、第三人由于自身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必須承受的法律制裁。違約行為大體可分為兩種情況:1、不能履行(由于種種原因,單方或雙方責任引起);2、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權利義務部分履行適當,部分不適當造成部分不能履行,此情況可稱為履行不當行為。這種情況違約方當事人承擔部分責任)。《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二、不履行合同當事人應承擔什么責任?1、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2、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 ·勞動合同到期補償協議范本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維護雙方利益并具有法律效益的文本,當合同期滿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進行協商續簽,如果不想續簽,可以商量簽訂合同到期補償協議,勞動者可拿到一定的經濟補償,那勞動合同到期補償協議應該怎么擬定呢?的我們給您提供一個范本。終止勞動合同補償協議書甲方: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終止達成如下協議。1、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至年月日終止。2、甲方同意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按照合同到期自然終止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共計人民幣稅前¥____元。?年月日后您在本企業的服務年限為___年___個月,按年計(截止至年月日)。3、甲方將支付乙方工資至年月日;總計人民幣___元,其中工資___元,補助___元;4、甲方將按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至年月日止;5、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將于年月日前按甲方的 ·申請破產保護的利弊 申請破產保護的利弊一、什么是破產保護?破產保護(bankruptcyprotection)破產保護是指不管債務人是否有償付能力,當債務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債權人強制向法院提出破產重組申請后,債務人要提出一個破產重組方案,就債務償還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減損某些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作出安排。這個方案要給予其一定的時間提出,然后經過債權人通過,經過法院確認,債務人可以繼續營業。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產保護。破產保護的概念主要來自美國的《破產法》,在這一法律中,破產和破產保護并不是同一個概念。對一家公司而言,申請破產就好比讓公司判了“死刑”,而申請破產保護更像是死刑之前的“緩刑”過程。一般來講,如果一家公司根據《破產法》的第七章申請破產,那么公司的全部業務就必須完全停止,由破產財產的托管人來拍賣公司的資產,拍賣所得的資金用來償還公司的債務。而如果一家公司宣布“破產”,那么對這家公司進行投資的股民而言,他們手中的股票通常會變成廢紙一張。而《破產法》中的第十一章 ·20年前入室搶劫被抓判刑多少年? 入室搶劫屬于刑事犯罪,但刑法也存在訴訟時效,那么如果18年前入室搶劫被抓判刑多少年呢?這不是一個固定的答案,要根據不同的犯罪情節進行判斷,的我們將根據刑法具體規定為您闡述這一問題,希望能解答您的疑問。一、追訴時效的期限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的,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后,仍然可以追訴。二、中斷與延長追訴時效刑法第89條第2款規定: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后罪成立之日起計算。即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訴時效便中斷,其追訴時效從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計算。例如,行為人于1980年1月1日犯一般情節的搶劫罪,法定最 ·提前解除合同怎么補償 提前解除合同怎么補償一、經濟補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包括所有的工資性的收入,不僅僅指基本工資或合同工資。二、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2情形:1、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 ·變更董事會成員決議書怎么寫? 變更董事會成員決議書怎么寫?董事會是一個公司的重要管理機構,如果要變更董事首先要看公司章程里對此類變更是如何約定的,董事會成員變更時需保持與章程規定一致,那么董事變更要什么資料?變更董事會成員決議書要怎么寫?在這里,我們將為您一一介紹。一、變更董事會成員決議書怎么寫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董事會。會議通知于會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書面形式發出。本次會議公司應出席董事______名,實際出席并表決董事______名。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______先生主持,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席本次會議的董事一人享有一票表決權,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一致決議如下:公司董事______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職務。公司董事______女士,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職務。 ·工作十年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具體是怎樣的? 工作十年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具體是怎樣的?經濟補償作為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形式之一,在終止勞動合同時,按照法律規定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可以有效緩解失業者的生活困難,維護社會穩定。但是經濟補償不等同于經濟賠償,并不是一種懲罰手段。那么,如果工作十年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我們來為您解答。工作十年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具體是怎樣的?一、工作十年合同到期,由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一致決定不續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但由用人單位首先提出解除動議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較勞動法的規定,本項經濟補償范圍有所縮小。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考慮到有的情況下,勞動者主動跳槽,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此時勞動者一般不會失業,或者對失業早有準備,如果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不太合理,因此對協商解除情形下,給予經濟補償的條件作了一定限制。二、工作十年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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