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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遺贈權的放棄方式有哪些? 受遺贈人是在遺囑中被指定的可以繼承遺產的人,但是遺贈往往附有義務,如果接受了遺贈權就必須履行遺贈的義務,否則就會被取消受遺贈的權利。因此如果受遺贈人如果不想履行以贈義務可以放棄受遺贈權,除此之外,受遺贈權的放棄方式有哪些?一、受遺贈權的放棄方式有哪些?受遺贈人有兩種情況喪失受遺贈權:1、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沒有表示接受或者放棄的,視為放棄受遺贈。2、附有義務的遺贈,受遺贈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參考以下條文:(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 ·第二次起訴離婚要開庭幾次? 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若就孩子的分配、財產的分割等問題存在分歧,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就司法實踐來說,并非所有的起訴離婚案件,都是在一審后就可以判離的,有時需要二次起訴,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第二次起訴離婚要開庭幾次?一、第二次起訴離婚,開庭需要幾次我國法律并沒有沒有明確的規定,自第一次法院判決書生效后六個月起訴,一般開庭一次即會判決離婚,但某些特殊情況還是要根據實際來決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對方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二、訴訟離婚的審理程序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階段、判決階段。(一)起訴階段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另一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是原告,被告的一方當事人 ·工傷認定期間辭退的時間規定是什么? 用人單位在工人發生工傷的情況下,是需要進行相關的責任確定和慰問措施的。對于辭退問題更是應該十分慎重。所以,工傷職工的辭退時間規定嚴格。那么,工傷認定期間辭退的時間規定是什么?為此,我們在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工傷認定期間辭退的時間規定是什么?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工傷醫療期見或者是勞動能力鑒定下來確定為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勞動者是可以辭職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職工工傷治療和認定期間,單位不能單方面辭退。用人單位在申請工傷認定期間辭退工人,依法肯定不允許。即使工人單方面提出要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應在工傷認定結果出來之后,按照傷殘級別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何時單位可辭退員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在網上買鋼珠違法嗎? 鋼珠是一種金屬磨料,主要應用于金屬產品表面的去氧化和除銹。鋼珠作為金屬制品在網上可以買到,但是買完鋼珠后如果被派出所發現買到的鋼珠會被沒收,遇到這種情況買方會很疑惑,那么在網上買鋼珠違法嗎?下面我們向您介紹鋼珠的危險性。在網上單獨買鋼珠不違反法律,但是如果同時買鋼珠和鋼珠槍就涉嫌違法。鋼珠作為單品使用小心謹慎危險性很低,鋼珠槍則不一樣危險性很大,鋼珠槍作為槍支在我國嚴禁買賣,如果情況嚴重就涉嫌買賣槍支罪,會被判刑和罰款。鋼珠槍屬于中國法律禁止的私人擁有的物品,但可以向政府部門申請,不過很難成功申請,除非你是政府認為很重要的人物。如果你在你非法持有期間未造成他人財產損失、威脅他人人生安全,且持有量很少,不是大量持有,一般不判刑,但要沒收加罰款幾千元不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 ·找律師打離婚官司多長時間開庭? 公民在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之后,可以自主選擇是否結婚、選擇結婚對象,在結婚后,若出現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形,是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若夫妻雙方就離婚財產分配問題存在爭議,可以在委托律師書寫訴狀后向人民法院起訴。那么,格局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找律師打離婚官司多長時間開庭?一、找律師打離婚官司多長時間開庭?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也有長有短,但通常程序是:從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您的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你們。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二、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根據案件的不同花費的錢數也是不同的。首先,必須的是離婚訴訟費用 ·合肥工傷鑒定機構如何申請? 對于工傷勞動者來說,工傷鑒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工傷鑒定需要提出申請,上交相關資料。但不同地區工傷鑒定申請所需資料和申請過程也會稍有差別,以合肥工傷鑒定機構為例,下面我們為您總結了一些關于合肥工傷鑒定機構如何申請?方面的相關資料,希望會對您有所幫助。一、合肥工傷鑒定應如何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申請工傷鑒定。受理部門:工傷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包括1、填寫完整的《職工因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一份;2、書復印件;3、被鑒定人原始及近期病歷原件及復印件;4、身份證復印件;5、一寸近照2張。6、復查鑒定者需提交初次鑒定結論的原件。不論是單位還是個人均可申請工傷鑒定。二、工傷鑒定包含哪些范圍?包括1、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工傷等級)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2、停工留薪期的確認;3、配置輔助器具的確認;4、舊傷復發的確認;5、現 ·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東嗎 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東嗎?公司在成立時不需要經過的程序是注冊,注冊時選擇公司的屬性為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選擇要注冊公司的性質根據注冊資金和人數決定,公司在注冊時必須設立公司法人和股東,一般情況下公司的法人是公司的股東,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東嗎?一、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東嗎?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由誰擔任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或股東會)決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負責人,根據公司章程賦予的權限行使職責。法定代表人對股東(或股東會)承擔責任和享有權利。因此,非股東法定代表人應與股東(股東會)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如果沒有簽訂聘用合同,則存在很大風險。一個公司只能有一個法定代表人,但一個法人可以同時擔任多個公司的法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二、法人代表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1、企業的法人 ·異地起訴離婚費用一般是多少?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雙方在結婚后,若感情破裂等緣由,是可以通過協議或者是訴訟的方式辦理離婚手續。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在離婚是就財產分配等問題存在爭議,當事人會選擇通過訴訟的方式辦理離婚手續,在不同的地方辦理離婚的費用時存在著差異的,根據相關制度的規定,異地起訴離婚費用一般是多少呢?現在就來一起了解下吧。一、異地起訴離婚費用的成本有多少訴訟離婚即取決爭議標的價值一旦離婚案件進入了法院訴訟程序,當事人就需要支付相應的案件訴訟費用。離婚訴訟的訴訟費用相對偏低,大多數案件的訴訟費用都在100元以下,訴訟費用超過10000元的案件很少。按照我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相關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訴訟費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由于法院判定離婚的標準比較嚴格,必須符合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所規定的“夫妻感情已破裂”之法定條件,因此,大多數案件在第一次離婚訴訟被判決離婚的可能性 ·在我國沒入職辭職有工資嗎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用人單位對于前來應聘的職工,肯定都會有一個相對的試用期,只有經過試用期考驗合格以后,才會正式的和員工簽訂入職勞動合同。可是在生活當中,往往就是有一部分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覺得并不合適就想離職。下面我們要為您介紹的是在我國沒入職辭職有工資嗎?一、在我國沒入職辭職有工資嗎?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系,按規定可結清工資,但實際情況是好多單位不發工資。二、試用期有沒有工資?實踐中,試用期勞動者薪金待遇低的現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單位視試用人員為廉價勞動力,任意壓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給工資。還有一些單位,硬性規定在試用期間一切意外傷害不列入工作范圍。這也是用人單位熱衷于約定試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對試用期內工資待遇較低的問題,社會反響非常強烈。對試用期間勞動者待遇過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問題,勞動合同法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 ·確認勞動關系仲裁管轄是怎么規定的 確認勞動關系仲裁管轄是怎么規定的用人單位的員工可以是來自五湖四海的,如果說員工真的和用人單位發生了勞動關系糾紛的話,在和用人單位沒有辦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通過法院來進行處理的話,這其中就關系到一個管轄地的問題。下面我們就為您介紹一下,確認勞動關系仲裁管轄是怎么規定的?一、確認勞動關系仲裁管轄是怎么規定的?《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二、確認勞動關系的依據有哪些?勞動關系,即雙方當事人是被一定的勞動法律規范所規定和確認的權利和義務聯系在一起的,其權利和義務的實現,是由國家強制力來保障的。勞動法律關系的一方(勞動者)必須加入某一個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并參加單位的生產勞動,遵守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而另一方(用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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