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南陵律師黃頁: |
南陵法律咨詢 |
南陵法律常識 |
·單位不服仲裁裁決應向哪個法院起訴 單位不服仲裁裁決應向哪個法院起訴?1、如果是用人單位向法院起訴,分為兩種情況,若爭議涉及的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7條的事項,該裁決是終局裁決,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訴的,只能有條件地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若爭議涉及的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7條以外的事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2、如果是勞動者想向法院起訴,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起訴。二、單位不服仲裁裁決的相關法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四十九條,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 ·工傷期間工資待遇是什么 工傷期間工資待遇是什么職工在工傷期間,工資由原單位按月發放,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即按受傷前工資標準支付。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故工傷期間,職工的工資與受傷前的工資標準是一致的。二、工傷期間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從原則上來說,職工在工傷期間,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但若是職工有其他情況,或者由職工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則雙方就能解除。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的規定,如果員工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也就是說在通常大部分情況下,只要工傷后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除非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影響,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勞動者依然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三、工傷期間用人單位不給工資 ·對于受了工傷廠子賠償嗎? 對于受了工傷廠子賠償嗎?只要確定為工傷就可以得到該有的賠償;當職工發生事故受到傷害后,作為用人單位也好,受傷職工也好,除了積極治療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這是受傷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保障的前提。這就要求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工傷的手續。如果超過期限,就很難認定了。對于申請工傷的期限,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二、工傷的賠償項目。(一)治(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二)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 ·哪些情況才屬于重婚2023 哪些情況才屬于重婚重婚應包括以下四種情形:(1)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3)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在這四種情形中,后兩種情形中的當事人雖然沒有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司法解釋的精神仍構成了重婚。二、“包二奶”可以界定為重婚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這就是關于對重婚行為進行刑罰處罰的法條依據。如果按照法條的字面規定,有配偶者是必須與妻子或丈夫之外的他人結婚才能認定為重婚的。那么,對非法同居甚至“包二奶”行為進行刑罰處罰當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但是無論是司法解釋或學理,對重婚罪的“重婚”的解釋都是作擴大解釋的,即夫妻一方與夫妻之外的異性或他人與夫妻一方的異性(必須是明知)形成婚姻關系的,無論這種婚姻關系是否被認定為合法,都應當認定為重婚。根據這個解釋,在司法實踐中被認定為 ·合伙企業注冊資本有什么要求 合伙企業注冊資本有什么要求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沒有最低注冊資本要求。根據《合伙企業法》相關規定:1.私營合伙企業:對注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2.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3.有書面合伙協議;4.有各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5.有合伙企業的名稱;6.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伙經營的必要條件;7.合伙人應當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8.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不得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二、合伙企業是法人嗎合伙企業不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的特征是財產獨立、人格獨立、責任獨立,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而合伙企業是指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伙企業分為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人與合伙企業具有連帶的關系,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為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 ·婚外情生孩子是重婚罪嗎2023 一、婚外情生孩子重婚罪嗎?婚內出軌并有私生子的行為,并不是構成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是否觸犯重婚罪,具體要看出軌方與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如是,構成重婚罪;否則,就不構成重婚罪。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二、哪些行為不構成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實踐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響,夫妻間虐待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于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脫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論處。2、因遭受災害外逃而與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災害在原籍無法生活而外流謀 ·親戚能當遺囑見證人嗎? 親戚能當遺囑見證人嗎親屬可以作為遺囑的見證人,但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充當見證人的條件,即該親屬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不是立遺囑人的繼承人或與繼承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對于遺囑見證人可以是親屬嗎的爭議,其實在遺囑中見證人是否可以是親屬不可一概而論,只要符合這些條件立遺囑人的親屬就能作遺囑見證人。我國《民法典繼承編》(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因此,以下兩類人,屬于和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您要知道:一是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近親屬,二是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這兩類人不能作見證人。二、哪些遺囑需要見證人?遺囑有很多種形式,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并不是所有的遺囑都需要見證人。自書遺囑法律上并不需要見證人。按繼承法規定,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必須有見證人,而且 ·單位在哺乳期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單位在哺乳期能解除勞動合同嗎員工處于哺乳期也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要注意方式,員工本人辭職是可以解除勞動關系的。員工有違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情況,單位可以辭退員工。其他情況單位是不能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否則單位需要支付員工賠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婦女在懷孕期、哺乳期間,單位不能解除其勞動關系,婦女在懷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滿前,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此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不應改變。二、哺乳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是怎樣的國家對孕期女職工的 ·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工資標準《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法》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相應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于本條規定。二、試用期3天辭退,不給工資是否合法?不合法,試用期3天內辭退必須向勞動者支付其工資。1、如果勞動者簽了個人辭職書:就是勞動者有試用期內主動解除合同了:這樣的情況,公司只需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工 ·離婚后共同財產怎么分配一、離婚后共同財產怎么分配? 離婚后共同財產怎么分配一、離婚后共同財產怎么分配?法定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可以按照雙方意愿進行分割,若是無法協議分割,則法院會依照照顧孩子、女方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判決。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包括什么?1、工資、獎金。工資”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在職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包括標準工資,有規定標準的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獎金”是除工資總額的勞動報酬外,由國家、政府等權威組織,對特殊貢獻或取得優異成績的特定主體,給予一定貨幣數量的獎賞,如運動員名次獎、科研成果獎等,這些獎金應當歸入夫妻共同財產。2、生產、經營的收益。生產、經營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益。新《民法典婚姻編》(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加強了個人財產的保護,這就涉及到夫妻個人財產的投資經營收益的歸屬問題。我國法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個人投資所得)如沒有合法約定,理應為夫妻共同財產。3、知識產權的收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