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坐牢能否中斷訴訟時效嗎 借款人坐牢能否中斷訴訟時效嗎在服刑期間是不影響訴訟時效的計算。債權人在借款人服刑期間可以要求借款人進行還款,如果對方拒絕還款的話,可以到法院進行民事訴訟,借款人在刑事案件服刑期間也是可以參與民事案件的訴訟。是不影響債權人維護自己的相關的合法權益。1、借款人服刑不影響訴訟時效的計算。也不影響債權人到法院起訴,維護其合法權益。2、借款人在服刑的,債權人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歸還借款。3、借款人起訴時,服刑人被監禁一年以上的,需要向被監禁地法院
·未成年的學生打群架怎么辦? 未成年的學生打群架怎么辦?未成年的學生在受到社會上的不良信息的影響之后就會開始模仿甚至付諸實踐,尤其是不能判斷對錯的情況下就學習網絡上違法行為組織起了群架,但是畢竟參與群架的都是未成年的學生就必須在處罰上十分注意。那么,未成年的學生打群架怎么辦?一、未成年的學生打群架怎么辦?經公安機關偵查,構成聚眾斗毆罪的,根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所以,應該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對犯罪嫌
·合同中關于定金違約金的規定可以同時索賠嗎 合同中關于定金違約金的規定可以同時索賠嗎?違約金和定金不能并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若選用定金條款,則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二、定金和違約金的區別:1.性質不同。雖然從理論上講,定金和違約金都有擔保主債權實現的功能,大陸法國家也都把這兩者規定為債的擔保方式。但在我國立法中
·臨時工付出勞動理應簽訂勞動合同 臨時工付出勞動理應簽訂勞動合同在法律意義上,沒有臨時工這個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都是勞動工,雙方必須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明確工資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在法律意義上,已經沒有“正式工”和“臨時工”的區別。臨時工的本質是源于上世紀90年代,國務院發文推行公務員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門開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機構,定編制,定職能)。相對于有編制的“編內人員”,臨時工被統稱為“編外人員”
·有關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有關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規定有哪些一、有關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規定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二、遺贈扶養協議生效的基本條件是什么?1、遺
·犯罪既遂后能成立犯罪中止嗎? 犯罪既遂后能成立犯罪中止嗎?犯罪既遂后不能構成犯罪中止,而且只要做到“自動放棄犯罪”和“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中任意一項,即可構成犯罪中止,而“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和既遂與否并不必然相關。縱使從犯罪形態來說已構成既遂,但只要能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依法就應認定為中止,認為既遂后不存在中止的說法并無法定依據。1、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根據《刑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行為人成立犯罪中止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時間條件 ·暫予監外執行看察期有規定嗎? 暫予監外執行看察期有規定嗎?暫予監外執行的看察期沒有規定,但是暫予監外執行沒有規定具體時間期限。如出現法定收監情形的可由社區矯正部門按程序提出,刑期屆滿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司法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了《暫予監外執行規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第二條對罪犯適用暫予監外執行,分別由下列機關決定或者批準:(一)在交付執行前,由人民法院決定;第五條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經減為有期徒刑
·現在開車玩手機扣多少分 現在開車玩手機扣多少分?現在開車玩手機扣2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對機動車駕駛員行駛途中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扣機動車駕駛人2分的處罰。違章扣分可以去車輛所轄車管所或交警隊處理,處理所需資料如下:1、違章車輛行駛證原件;2、記分人身份證原件;3、記分人駕駛證原件;備齊以上三種資料,由記分人本人直接去車
·口頭購房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口頭購房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國《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房屋屬于不動產,一般來講,該類財產的價值大,而且屬于難以尋求其他物代替的特定物,在發生糾紛時,如果缺少證據,將很難說清楚。因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明確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這是國家以法律的形式對不動產轉讓合同予以干預,要求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取的法定形式。同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
·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是什么 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是什么一、綁架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別是什么1、實現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詐勒索罪是對被勒索人本人實施威脅或要挾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對受害人不利的所謂把柄),迫使其給付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財產性利益;而綁架罪,則是通過劫持被綁架人,控制被綁架人的人身自由,然后以殺、傷被綁架人為內容或者以給付錢財方恢復被綁架人自由為條件,威脅被綁架人的親友或者相關第三人給付財物。可見,綁架罪的本質特征,是以劫持被綁架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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