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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合同義務怎么辦 不履行合同義務怎么辦合同違約責任條款約定了出現合同違約的事由時,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實際中,合同內容沒有約定,因為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實際損失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嗎?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07條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一、對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怎么辦?現實中,很多人簽過合同后因各種原因不愿意履行合同,可采取如下辦法應對:1、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對方履行合同內容;2、如果不想與對方合作,可以發出解除合同通知;3、必要時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4、如果希望對方履行合同,可以通過媒體曝光、發律師函等。二、合同中如何確定違約責任合同違約是指不履行、不適當履行、遲延履行合同義務的情形,不履行合同主要原因有三點,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文化知識局限、對主要條款重視不夠,合同執法偏寬客觀上縱容了違約行為的發生。合同的違約有損于合同的嚴肅性,不利于保證交易安全,有損于企業的信譽和形象 ·廣東省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 廣東省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廣東省律師收費標準是多少(一)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1、計時收費200-3000元/小時。2、計件收費(1)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訴訟:3000-20000元/件(2)涉及財產的民事訴訟: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5萬-10萬(含10萬元):8%10萬-50萬(含50萬元):5%50萬-100萬(含100萬元):4%100萬-500萬(含500萬元):3%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2%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5000萬元以上:0.5%3、上述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4、上述收費標準和比例是代理訴訟案件一個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未代理一審而代理二審的,按一審標準收費;曾代理一審再代理二審的或曾代理一審或二審,再代理發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一審 ·發生勞動爭議后有什么解決方法 發生勞動爭議后有什么解決方法(1)協商程序協商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與其他糾紛不同的是,勞動爭議的當事人一方為單位,一方為單位職工,因雙方已經發生一定的勞動關系而使彼此之間相互有所了解。雙方發生糾紛后最好先協商,通過自愿達成協議來消除隔閡。實踐中,職工與單位經過協商達成一致而解決糾紛的情況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協商程序不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強迫。(2)申請調解調解程序是指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根據《勞動法》規定: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負責調解本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委員由單位代表、職工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單位具體情況,有利于解決糾紛。除因簽訂、履行集體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外均可由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是,與協商程序 ·解除協議與終止協議的區別有什么? 解除協議與終止協議的區別有什么?我們在工作的時候,大部分都需要簽訂合同,同時,有簽訂合同,當然也有解除合同,解除協議,因為有某種原因,單方面不得不解除協議,那么雙方關于協議的有效性進行維權,但是,雙方也會對解除協議與終止協議的區別是什么而產生疑惑,接下來,讓在本文中為您介紹解除協議與終止協議的區別都有什么。一、解除協議與終止協議的區別有什么??所謂解除合同,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合同關系客觀上不復存在。根據定義來看,二者極為相似,即都發生債權債務關系歸于消滅的效力。但是二者還是有區別的,其區別主要必須在:(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系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系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2)二者適用的 ·夫妻一方出軌的能起訴離婚嗎 一、一方出軌的能起訴離婚嗎可以,這方面沒有限制。夫妻一方出軌是夫妻關系的死穴,它像一顆定時炸彈一樣威脅著夫妻關系。沒出軌一方受到的損害較大,一般提出離婚訴訟也都是受害一方。一方出軌的,無論是出軌的一方,還是未出軌的一方都可通過訴訟離婚。通常情況,法院會有如下判決:1、法院會根據離婚訴訟案件的審理原則首先對雙方進行調解,如果無過錯方對過錯方的過錯給予諒解,過錯方也也愿意接受調解,則雙方存在調解的基礎,法院會調解處理。2、如果雙方確實矛盾無法調和,或一方堅持要求離婚,則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3、法院在判決離婚時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無過錯方一定的照顧。4、無過錯方也可以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091條的規定提出賠償要求,具體的數額則要根據無過錯方的損害程度(包括精神損害)雙方的經濟狀況、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二、一方出軌的如何起訴離婚訴訟離婚是離婚的一種方式,無論出軌與否都可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但是,是否準予離婚全由法院來判決。出軌對是否準予離婚上 ·有瑕疵的合同已履行該怎么辦 有瑕疵的合同已履行該怎么辦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因為各種主觀或者客觀的因素,往往都不是一帆風順的。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瑕疵履行的情況。那么有瑕疵的合同已履行,遇到這種情況該怎么辦,產生的后果有哪些呢?接下來由的我們為您解答。一、合同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債務人瑕疵履行時,由于債務人不完全履行債務的表現多種多樣,有些瑕疵是無法補正的,而有些瑕疵則可以通過債務人的補正行為變為適當履行。比如,當標的物為種類物時,就可以通過更換的方法補正。由于存在的瑕疵能否補正的不同,導致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1、履行上的瑕疵能夠補正當債務人履行上的瑕疵能夠補正時,其法律后果為:債權人有權拒絕接受有瑕疵的履行,并要求債務人補正。此時,債權人不負受領遲延的責任。因補正標的物導致債務人遲延履行的,債務人應負遲延履行的責任。如果因債務人補正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債務人應負責賠償。當債務人交付的標的物質量或提供的勞務不符合約定時,債權人有權依據情況要求債務人減少價款或者報酬。標的物雖能補正 ·公司合同管理流程是什么 公司合同管理流程是什么公司合同管理流程一、合同起草1、流程:請合同號、合同起草、合同修改2、注意事項:(1)公司合同統一編號,由合同承辦人到合同管理人處請號。(2)各部門合同承辦人負責起草合同。二、合同審核批準1、流程:承辦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部審核、人事行政部審核、財務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核、簽署合同審批表2、注意事項:(1)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核,并對審核同意后的合同文本于合同會簽單中填寫意見。(2)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批準合同后,由公司財務部門、行政部總監、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對合同進行審核批準并簽署意見。三、合同生效1、流程:公司授權簽約人復審、是否符合要求蓋章或簽字2、注意事項:(1)公司經授權簽約的負責人在對合同審批表審核無誤并簽字同意后,在各個合同文本上同時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并且在各個文本的各頁加蓋騎縫章。(2)合同文本落款處必須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親筆簽名或加蓋手簽章。四、合同 ·最新飼料購銷合同樣本 最新飼料購銷合同樣本飼料購銷合同樣本供貨方(甲方):_________定購方(乙方):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飼料定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一、飼料基本情況:種類_____________品名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計量單位數量_____________質量(%)_____單價____________總金額__________(元) 純凈水度____________度_____________分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二、質量要求:飼料應符合《飼料衛生標準》及國家相應的標準,且不得發霉、有異味或摻雜其他雜物,_________。三、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 ·售樓處樓房買賣合同生效么,有哪些規定 售樓處樓房買賣合同生效么,有哪些規定一、房屋買賣合同生效的時間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房屋買賣合同一般自訂立合同之時成立并生效。但也存在如下例外:1、若買賣雙方約定合同的生效條件,則買賣合同自生效條件成就時生效。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自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后生效。基于不動產所有權的特殊性,買賣中的商品房所有權,即產權應在買賣雙方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后才轉移給購房人。過戶登記不是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而僅是物權轉移的生效要件,它僅影響房屋所有權的轉移而不影響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的“房地產轉讓或變更時,應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登記手續”來看 ·沒有借條可以打官司要債嗎 沒有借條可以打官司要債嗎在對方借錢不還的情況下,有的債權人也不敢向法院起訴,究其原因竟然是因為覺得自己手里沒有借條,認為打官司也不會贏,所有才放棄了這么一個比較好的要債方法。那現實中,債權人沒有借條可以打官司要債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沒有借條可以打官司要債嗎我國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書證是指用文字、符號、圖表等形式表達一定的思想或行為,其內容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證據,被公認為“證據之王”。在借貸關系中,借款人親自出具的借據,就是有力的書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因此,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借款事實確實存在的情況下,法院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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