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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資的規定是什么? 工傷保險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資的規定是什么?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之規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資標準按照原工資標準計算。(一)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加班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二)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三)發生工傷前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尚未約定或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具體根據傷情來確定。多數省份頒布《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對應具體傷情,確定停工留薪期長短。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關于停工留薪期的確定,《工傷保險條例》沒有明確的規定,根據各省、直轄市的地方關于停工留薪期的相關規定,一般由用人單位(如北京市、山東省)或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如河北省)進行確定。 ·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 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當事人訂立遺囑,只要是本人意思表述真實,自愿訂立的遺囑就為有效行為,為慎重期間可以考慮公證遺囑或律師見證遺囑。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可以參考一下遺囑的有效條件: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即年滿18周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2、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不得處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二、自書遺囑的公證遺囑,是按法律規定,立遺囑人對生產財產進行處理的承諾。立遺囑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將自己的財產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繼承人或其它的人繼承。這種法律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無須經他人同意,自遺囑人死亡時起,遺囑即開始生效。合法的遺囑方式包括 ·在我國無責任無交強險怎么賠償怎么辦 在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創建社會和諧氛圍的這一塊我們是不能夠忽略交強險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的,您全部都心知肚明購買交強險的性價比是非常合適的,只有極少數對自己也比較不負責任的這部分人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就沒有交交強險。那么,在我國無責任無交強險怎么賠償怎么辦?一、在我國無責任無交強險怎么賠償怎么辦?機動車未購買交強險的,由機動車車主在交強險范圍內先行賠付交通安全法規定交強險范圍內由保險公司賠償,如果對方車主違反規定,沒有投保的話,責任在車主,應由保險公司承擔的這一部分,就由車主承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未購買交強險有什么后果?(一)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按 ·怎么訂立口頭遺囑 怎么訂立口頭遺囑1、遺囑人必須是處在情況危急時刻。2、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3、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4、遺囑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處理遺產的真實意思。5、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二、訂立口頭遺囑要注意哪些事項1、法律規定的口頭遺囑只能是在危急情況下的應急措施,以危急情況為其適用要件,不是任何場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遺囑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遺囑人因病危瀕臨死亡時,在病榻上所立的口頭遺囑;(2)因自然災害致使遺囑人處于生命危險時,在遇難現場所立的口頭遺囑;(3)在戰爭中遺囑人身負重傷,生命垂危時,在戰場上所立的口頭遺囑;(4)遺囑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時,在遇害現場所立的口頭遺囑;(5)遺囑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險時,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頭遺囑。但上述口頭遺囑在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時,先前所立 ·停工留薪跟誤工費主要的區別是什么? 停工留薪跟誤工費主要的區別是什么?兩者責任主體不同。停工留薪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一個概念,責任主體是用人企業,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薪水、福利、保險等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而誤工費是針對侵權人而言的一個概念,屬于民事賠償范圍。《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據此,職工治療工傷休息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原工資標準向職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權導致職工工傷的,根據《民法典》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職工既可以向侵權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權賠償,也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根據上述規定,當工傷待遇與民事侵權產生競合時,除工傷醫療費用外,法律不禁止工傷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后再獲得民事賠償。《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沒有規定第三人侵權造成工傷的,應當扣減第三人賠償的誤工 ·代書遺囑如何書寫 代書遺囑如何書寫代書遺囑是指非由立遺囑人自行書寫的遺囑,而是由代書人根據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代為書寫的遺囑。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有效的代書遺囑應具備以下幾個要件:1、須有兩個以上的現場見證人;2、須由見證人之一為代書人;3、遺囑上須標明年、月、日;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上述四個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備這四個要件的代書遺囑當屬無效。同時,還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要求代書人、見證人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須與繼承遺產及遺產繼承人均無利害關系。而且代書人及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的簽名最好不要用私章。遺囑人口述,書寫完畢后,應讀給遺囑人聽并由遺囑人和見證人簽字和日期。要注意代書遺囑必須寫明“遺囑”抬頭、對遺產的安排、對債權債務的安排、簽字、日期等。要考慮遺囑的存放和啟用,以保證不被篡改、隱匿和毀損。打印遺囑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二、代書遺囑未經公證是否有效公證 ·在我國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是什么意思? 其實《刑法》一直就是懲治犯罪的有力武器,不僅能夠對犯罪分子起到巨大的威懾作用,其中規定的層次不同的刑期和刑法更是有利于社會司法資源的合理利用的。雖然說還緩刑在懲治犯罪的時候也是比較普遍的一種制裁手段,可有少部分人實際并不清楚在我國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是什么意思?一、在我國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是什么意思?簡單的講緩刑一年就是指,所判的刑期,先不執行,給一年的考驗期。這一年時間如果無犯罪,表現良好的話,那一年有期就免了。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并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法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二、被判緩刑要注意什么①對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為經 ·在我國工傷認定做不了如何進行賠償? 在我國工傷認定做不了如何進行賠償?若用人單位或者受傷職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則不屬于工傷,用人單位無需承擔工傷賠償責任,用人單位不用賠償。勞動者在就醫時可以享受基本醫療待遇,符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若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導致勞動者不能享受基本醫療待遇的,則該部分費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二、童工工傷賠 ·遺囑有哪些形式 遺囑有哪些形式根據中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遺囑的形式有如下五種:1、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2、自書遺囑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3、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中國《繼承法》第17條第3項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遺囑、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4、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為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制假遺囑弊端的發生,《繼承法》第17條第4項明確規定:“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 ·工傷認定住院報銷的依據是什么? 工傷認定住院報銷的依據是什么?1、工傷住院如果已經用醫療保險進行報銷了一部分的話,余下醫療保險未報銷的部分可以通過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之后,也是可以報銷的。2、《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二、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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