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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離婚時處置查封財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夫妻離婚時處置查封財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是指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第三百一十四條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法釋[2004]15號)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這一規定,銀行賬戶(存款)的凍結期限只有六個月、動產查扣期限為一年、一般財產的查封凍結期限為二年。根據該條第二款規定“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一輪執行措施到期后,續行期 ·二次治療中的誤工費的認定是否存在 二次治療中的誤工費的認定是否存在二次治療期間,必須有誤工費和護理費的賠償。另外,還有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到醫院去所花費的交通費。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異較大。客觀存在的差異性,決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后,其損失的誤工收入會因人而異。2、計算的依據各不相同。因行業和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業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對于誤工費計算的依據,也是因人而異。3、具有一定的推繹性。一般而言,應當以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前某一時段,能夠正常工作、勞動可能取得收入作為參照或者依據。而對于該時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據一定客觀數據,在排除對其收入產生不利或者有利影響因素的情況下,進行推算。1、非持續性的誤工這種誤工的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2、受害人因傷致殘 ·一、大學生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的規定是什么? 一、大學生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的規定是什么?近期討論比較多的就是“大學生出交通事故誤工費能夠得到賠償嗎”的問題,大學生是指的在學校學習以及生活的一群社會青年,大學生因還沒有完成學業,其沒有固定的收入,更無證據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不屬于勞動行業,沒有與大學生相同或相近的行業存在。因此,大學生即便有誤工時間的法醫鑒定結論,但也無法獲得誤工費的賠償。大學生受傷期間未從事務工活動,沒有任何有報酬的工作,故要求賠償誤工費的訴訟請求法院不能支持。如果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發生前利用假期在外務工且有固定收入,就可以獲得誤工費賠償。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喪失勞動能力到恢復勞動能力這一期間,因無法正常勞動而實際減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誤工費的規定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 ·南京市關于夫妻共同債務是指什么? 一、南京市關于夫妻共同債務是指什么?南京市關于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于過于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 ·監獄關押后可以探視嗎? 一、監獄關押后可以探視嗎?監獄關押后,是可以探視的。親屬可以探視,不管是不是直系,但一般朋友不可以。《監獄法》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按此規定,凡屬親屬均可以進行探視,不管是不是直系。但你是其朋友,沒有親屬關系,不符合相關規定,故不可以進行探視。如果有什么需求,可以由其親屬在探視時代為轉達。即使是親屬關系,也需相關證明,否則無法認定。雖然按照現行法律規定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實踐中通行做法罪犯朋友也是可以探監的。1、探監需要的證件條件: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二種證明。2、探監的時間條件:這一條件規定只有的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余的時間均可探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 ·合同法上的保密附隨義務是指什么? 一、民法典上的保密附隨義務是指什么?合同附隨義務,是合同義務的擴張,指合同當事人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給付義務的同時,必須履行通知、減損、協助、保密等與合同有關的義務。合同附隨義務屬于根據誠實信用原則派生的,并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應當履行的義務,是附屬于主債務的從屬義務。這些義務當屬法定義務,無論當事人在合同中是否約定,都不妨礙這些義務的遵循,當事人違反這些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害時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保密附隨義務即合同當事人負有相互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是合同附隨義務的一種。作為合同關系相對人正當獲取的商業秘密亦“是為發展正常業務必須進行的,或者是因為信任關系才產生的。由于這些特殊的前提,相對人對商業秘密權利人就承擔了明示或默示的保密義務。”可見該保密義務是基于誠實信用原則而產生的附隨義務。合同關系為一種發展性過程,附隨義務于各個階段均可發生。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及附隨義務之一般理論,民法典上的保密附隨義務可分為三種:(1)先合同保密義務。依據《民法 ·一、夫妻共同財產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財產的形式主要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一般表現形式,主要包括:(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二、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直接關系到離婚雙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應當注意貫徹以下原則:1、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婦女和兒童因分割財產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難,保證兒童的健康成長。2、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離婚案件,在財產分割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適當多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民法典規定了過錯離婚的法 ·一、夫妻共同財產婚后財產怎么分? 一、夫妻共同財產婚后財產怎么分?隨著新婚姻法的實施,以前的婚前個人財產經過一段時間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條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財產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分割的一般原則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復雜性,生活中的夫妻雙方很難達到條件相等的情況,總會發生一方較弱、一方出軌、一方家暴等等情況。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時,按照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無過錯方、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以,婚后財產分割并非像法律規定的那么簡單,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割。二、婚后財產如何分割的例外情況隨著房價的高漲,很多男女在結婚時會將房子作為考慮的重要條件,導致正常的婚戀觀受到嚴重沖擊。離婚夫妻房產分割時,也會遭遇到種種難題,造成不公現象的發生。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婚后取得房產的一種情況進行了明確規定: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 ·一、離婚關于財產分割的規定是什么? 一、離婚關于財產分割的規定是什么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 ·行政拘留處罰的拘留時間規定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處罰的拘留時間規定是什么?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可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嚴格的限制。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二、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據中國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就規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詳細的規定。行政拘留隨著《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治安管理處罰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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