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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長存在著一方擅自賣房的事,有的人是認為,夫妻有共同處理 生活中長存在著一方擅自賣房的事,有的人是認為,夫妻有共同處理夫妻財產的權力,賣房不需要經過另一方的同意,但是買房的人往往是不知道內情的,那么買房合同有效嗎?要是夫妻一方擅自賣房怎么辦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夫妻雙方非因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共同意見。一、一方不同意,另一方擅自賣房,房屋買賣合同判定為無效的情況:1、《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3、《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更是明確規定,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轉讓。對于無效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對責任承擔的問題, ·我們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合同上都會寫明房屋的公用面積以及房屋面 我們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合同上都會寫明房屋的公用面積以及房屋面積等等。這些數據的來源均是根據房產測繪師所測量的,其測定的特定范圍是房屋以及與房屋相關的土地。房屋共用面積包括哪些?又有哪些部位是不計算入房屋面積?以下是我們為您做的具體介紹。一、房屋共用面積包括哪些房屋共用面積包括這些:共用面積是指業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積,分攤的共用建筑面積可分為4類:1、建在幢內為本幢服務的水、電、氣、暖通等相關設備用房。2、建在幢內為本幢服務的警衛室、信報間、消防控制室等管理用房。3、墻體部分,包括外墻、套與共用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中,未計入套內墻體面積的其他墻體水平投影面積。4、本幢內的水平通道、垂直通道、大廳、門廳等公共通行建筑部位。二、房屋哪些部位不算入房屋面積1、層高小于2.20米的房屋部位。2、突出房屋墻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墻、飄窗、垛、勒腳、臺階、無柱雨篷、煙道、壁爐等。3、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4、 ·輕傷司法鑒定費用是多少? 進行司法鑒定的,不管最后鑒定出來是輕傷還是重傷,此時的鑒定收費都是一樣的。因此要是問到輕傷司法鑒定費用是多少,其實就是統一的收費標準。下面,我們就來為你介紹一下這方面的問題。輕傷司法鑒定費用是多少?序號收費項目單位基準價(元)備注(一)法醫病理鑒定1、早期尸表檢驗具500死亡后24小時以內,含照相、錄像。2、晚期尸表檢驗具1000死亡后24小時以外,含照相、錄像。高度腐敗尸體加收50%。3、早期尸體解剖具2500死亡后24小時以內,含照相、錄像、尸表檢驗、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時間、生前傷死后傷、致傷(死)物鑒定,不含組織學檢查和毒物分析4、晚期尸體解剖具4000死亡后24小時以外,含照相、錄像、尸表檢驗、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時間、生前傷死后傷、致傷(死)物鑒定,不含組織學檢查和毒物分析5、開棺驗尸具6000含照相、錄像、尸表檢驗、尸體解剖、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時間、生前傷死后傷、致傷 ·一套房屋,只有產權屬于自己才算真正是自己的,因此無論是自己買 一套房屋,只有產權屬于自己才算真正是自己的,因此無論是自己買房,還是別人贈送給自己房屋,我們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及時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問題。那么作為受贈人,受贈的房屋該如何辦理過戶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受贈的房屋該如何辦理過戶(一)辦理房屋贈與過戶相關規定:1、房屋贈與過戶的一般規定房產贈與的過戶手續:按《公證條例》規定,贈與應在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贈與合同公證,并提交經公證的親屬關系證明書、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及原產權證書辦理過戶手續。2、涉及到境外當事人的特殊規定境外當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按規定需經司法部認可的律師認證或我國駐當地大使館(領使館)公證。帶著公證書、產權證、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即可。(二)辦理房屋贈與手續的流程,具體如下:1、房屋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2、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3、辦理公證 ·債權人承擔怎樣的舉證責任 債權人承擔怎樣的舉證責任發生民間借貸糾紛,向法院起訴是其中一種維權方式。向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應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舉證責任的分配規則體現在法律上就是誰主張誰舉證。那么,債權人承擔怎樣的舉證責任呢?以下是具體介紹。一、債權人承擔怎樣的舉證責任在借貸糾紛案件中,原告作為債權人行使債權請求權,首先應該主張其請求權成立并已經屆期,為此其應該向法院提供其權利發生并已經屆期的法律要件事實成立的證據。由于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義務履行有先后順序,債權人主張合同權利的發生,其應該為兩個要件事實的成立負舉證責任,一個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個是其已經履行了合同的義務。二、債務人應承擔什么舉證責任債務人抗辯的種類很多,其有可能針對債權人所提供的證據主張證據本身有問題,這時人應當提供針對債權人所提交的證據的反駁證據;如果債務人主張債權人的權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約,或者已經消滅,其應該就權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權利制約法律要件、或者權利法律要件負舉證責任;當然,債務人還可以提出反證,證明 ·怎樣認定合同中的惡意串通 怎樣認定合同中的惡意串通一、怎樣認定合同中的惡意串通當事人之間相互勾結實施的某種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其特征包括:(1)各當事人均有損害他人利益的惡意,即不僅明知其行為有損于他人而故意進行,且實施該行為就是以損人利己為目的的;(2)當事人彼此勾結,通謀實施該行為,例如,代理人同第三人通謀損害被代理人利益;(3)行為結果在客觀上損害了國家、集體利益或某個第三人利益。其中的國家利益主要指國家作為全民財產所有人所享有的利益。其它違法的民事行為雖然也損害國家利益,且當事人可能有通謀,例如,走私,但因其損害的是以國家利益表現的社會公共利益,不屬惡意串連的民事行為種類。惡意串通的民事行為不僅無效,且對有關當事人還應追繳其已經取得的和約定取得的非法財產,收歸國家或集體所有或返還第三人。二、惡意串通合同一定無效嗎?惡意串通訂立的合同是指當事人為牟取不正當利益,互相勾結、串通而訂立的損害他人利益的合同。這類合同的后果通常歸屬于當事人之外的國有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私 ·債務糾紛提供哪些證據 債務糾紛提供哪些證據要想打好債務糾紛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提供證明自己主張的證據。當事人應知道債務糾紛提供哪些證據,以便為自己的主張舉證。另外,在各種證據中,書面證據的證明力相對比較高。但是有時,當事人不小心遺失了原件,只能提供復印件。復印件是否具有證據效力呢?對此,我們帶來了下文,請從中進行了解。一、債務糾紛提供哪些證據發生債務糾紛應提供以下幾項證據: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么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二、復印件是否具有證據效力《證據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不能單獨作 ·借款糾紛原告要怎樣舉證 借款糾紛原告要怎樣舉證在發生借款糾紛后,如果債權人決定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作為原告,債權人需要對自己的訴訟事實進行舉證。具體來說,借款糾紛原告要怎樣舉證呢?為了能夠在借款糾紛訴訟中勝訴,借款糾紛原告舉證要注意什么問題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一、借款糾紛原告要怎樣舉證在借款糾紛訴訟中,原告(債權人)應提供以下的證據,來對自己的訴訟事實進行舉證: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么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二、借款糾紛原告舉證要注意什么?1、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債權人應提供借貸合同、借貸憑證、借貸雙方交付錢款的有關憑證。2、借 ·有關征地拆遷賠償規定怎么進行賠償 有關征地拆遷賠償規定怎么進行賠償法律中有規定,進行征地拆遷的,必須要做好后期的拆遷安置工作,按照國家的規定作出賠償,并且還要保證賠償要到位。對此,我國作出有關征地拆遷賠償規定,那么這其中究竟是如何規定賠償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構成。一、土地補償費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三、青苗補償標準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 ·怎樣確定借款的訴訟時效 怎樣確定借款的訴訟時效法律對任何權利的保護都是有一定的時效限制的,也就是所謂的訴訟時效。在債權債務關系中,怎樣確定借款的訴訟時效呢?實踐中不少債權人因錯過了訴訟時效而產生了欠款追不回的后果。具體來說,除了欠款追不回的后果,如果借款過了訴訟時效有哪些后果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怎樣確定借款的訴訟時效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據上注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對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規定。《合同法》第206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合同法》第61條規定“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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