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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離婚證有效嗎? 精神病人離婚證有效嗎?有效,精神病患者,父母可以代替辦離婚手續。精神病人是不能夠辦理協議離婚的,因為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稱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即沒有控制能力和辨認能力,自己不能夠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二、離婚協議適用于精神病人嗎?離婚協議不適用于精神病人,具體的適用條件是:(
·一、經濟補償金最新規定是按工資的應發還是 一、經濟補償金最新規定是按工資的應發還是實發?應發工資,包括應繳納的社保等。計算經濟補償金需要弄清晰發生勞動爭議之日倒推十二個月的總收入計算出月平均工資,對于每個月的工資發放,應按應發工資計算,不考慮個人所得稅或其他扣除。二、相關法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計算方式,現行的核心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如下條款: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一、交通事故責任人無力賠償怎么辦 一、交通事故責任人無力賠償怎么辦1、超過交強險的車主,駕駛員連帶賠償傷者,如果車輛有商業保險,最終這部分錢也是保險公司出;2、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墊付”;3、成公共財產或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4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80萬元以上的,法院 ·2023年酒駕有連帶責任嗎 酒駕有連帶責任嗎有,同桌喝酒的人明知酒后駕車是違法的,但不勸阻或縱容酒駕醉駕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連帶責任。1、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擔責任,要看他是否有勸酒的行為;2、一般來說,有以下情況勸酒者會被判定有過錯:強迫性勸酒、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在明知對方醉酒的情況下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回家和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3、以上過錯行為與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則需要承擔賠償責任;4、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
·拿人未鎖的自行車報案要拘留多久? 拿人未鎖的自行車報案要拘留多久?一、拿人未鎖的自行車報案要拘留多久?1、不管車子有沒有鎖,只要不是你的車子,你騎走,就算盜竊。2、具體怎么處罰,要看車子的價值。一般大約是2000元左右,每個地方標準不同。如果高于2000元,要按照《刑法》進行刑事處罰;如果低于2000元,要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行政處罰。3、《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
·專利權保護的方式有哪些? 專利權保護的方式有哪些?一、專利權保護的方式有哪些專利保護是指在專利權被授予后,未經專利權人的同意,不得對發明進行商業性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在專利權受到侵害后,專利權人通過協商、請求專利行政部門干預或訴訟的方法保護專利權的行為。不同領域的專利保護方式也不同。我國《專利法》對專利權的保護做出了明確規定,發生專利糾紛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
·村委會單位犯罪判決認定是怎樣的 村委會單位犯罪判決認定是怎樣的《公安部關于村民委員會可否構成單位主體的批復》中明確規定了“對以村民委員會名義實施犯罪的,不應以單位犯罪論”,因而村民委員會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單位犯罪主體,不能對其予以刑事處罰。從該條規定中不難看出,村民委員會不屬于《刑法》所規定的單位犯罪主體五種類型之一。一、單位犯罪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單位犯罪自首是以單位犯罪為前提的,沒有單位犯罪,就不可
·構成玩忽職守罪有哪些行為 構成玩忽職守罪有哪些行為玩忽職守的行為在客觀上有兩種類型:一是不履行職務型,即行為應該履行且能夠發行,但不履行其職務。二是不正確履行職務型,即行為人應該且能夠履行職務,但不嚴肅認真地對待其職務,以致錯誤地履行了職守。除了以上表現以外,玩忽職守罪在客觀方面還必須具有“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結果”。認定是否重大損失,應根據司法實踐和有關規定,對所造成的物質性和非物質性損失的實際情況,并按直接責任人員的職權范圍全面分析,以
·一、工傷待遇爭議調解創新的程序是怎樣的? 一、工傷待遇爭議調解創新的程序是怎樣的?開始階段: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應在查明案情、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無論是仲裁委員會依職權主動進行調解或當事人主動提出調解,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均同意調解才能進行調解,否則,仲裁委員會不能強行調解。在開始階段,仲裁委員會應做好下述準備工作:①進一步查明案件事實,摸準爭議焦點,分析和研究當事人的心理狀況。根據調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況,可擬定調解預案。②根據案件需要和方便當事人的原則,選擇調解地、確定調解
·一、法律對遺囑見證人的規定有哪些? 一、法律對遺囑見證人的規定有哪些?遺囑見證人的資格。中國《繼承法》規定的五種遺囑形式中,除自書遺囑外,都把見證人作為合法有效遺囑的重要條件之一。因為見證人的證明真實與否直接關系到遺囑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規定見證人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不具備這些資格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其所見證的遺囑無效。關于見證人的資格,中國《繼承法》未作正面規定,但第18條從反面規定了:“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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