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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后是否可以增資擴股,有哪些內容 股權質押后是否可以增資擴股,有哪些內容對于很多開公司有自己企業的人來說,股權質押時不可避免的。但是很多公司在未來發展業務上,可能會要求增資擴股,所以很對人都會問,股權質押后是否可以增資擴股。我們為了您以后在發展業務更加方便,所以給您整理出來一些回答,供您參考。下面就來和我們的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股權質押后是否可以增資擴股股權質押不影響增資擴股,不需要經過質權人同意,除非股權質押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如果質權人認為自己的權利收到影響,可以要求出質人增加股權質押份額或再提供其他擔保等。股權質押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門做質押登記,準備的材料工商部門有具體清單,質押期間的公司分配利潤由質權人享有。《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三十條:“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出質的,質權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根據《民法典》,可以約定質押期間分配的利潤歸出質人,根據相關 ·孩子臉部在商場受傷誰負責 孩子臉部在商場受傷誰負責在公共場所,小孩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該如何追責?對于商場、餐廳以及游樂場所來說,并非只要設置了安全警示牌,發生意外就可免責。如果事故嚴重,雙方就賠償金額的問題很容易出現較大分歧,消委會沒法調解的話,最終得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一、孩子臉部在商場受傷由誰負責1、商場設警示牌未必免責消法賦予消費者享有安全權,孩童的人身意外傷害發生地是在公共場所設置的游玩區,雙方已構成了消費或民事關系,公共場所的單位應對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責任的大小要視具體事件的情況而定。在安全隱患處設置警示牌告知消費者,是商場、餐廳的法定安全注意義務,但并不是說只要設置了安全警示牌,那么在游玩區發生的一切意外,商場、餐廳可免責。除告知義務外,商場、餐廳還負有日常維護、監督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責任。2、家長要承擔看管責任兒童游玩區是專供未成年人玩樂的,未成年人的安全也涉及父母的監護責任,父母的監護不力或不到位也應對孩童的被傷害承擔相應的監護責任。二、不要放任小孩獨自游玩孩童 ·股權最高額質押合同是什么,應該如何填寫? 股權最高額質押合同是什么,應該如何填寫?人生在世總會有缺錢的時候,在囊中羞澀而又需要錢的時候,大多數人會選擇抵押借款。那么,抵押合同有那么多種類,你知道什么是最高額質權嗎?最高額質權具有怎樣的效力呢?訂立股權最高額質押合同的時候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馬上為您解答。一、股權最高額質押合同是什么《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三十九條【最高額質權】出質人與質權人可以協議設立最高額質權。最高額質權除適用本節有關規定外,參照適用本編第十七章第二節的有關規定。第四百二十條【最高額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先受償。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二、最高額質權的效力最高額質權具有動產質權或權利質權所具有的效力。依法設定的最高額質權,具有直接支配質押 ·機器設備質押合同有哪些內容 機器設備質押合同有哪些內容一、相關概念闡釋(一)質押質押主要指的是欠債的人或第三人將自己的動產移交給收債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借取債務的擔保物品,如果欠債一方不履行債務,收債人有權依法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質押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兩種。動產質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動,并且移動后不損害物品本身的效用;權利質押質押漫畫是指以可轉讓的權利為標的物的質押。(二)質押合同質押合同,是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基于主債務合同就質物擔保事項達成的書面擔保合同。質押合同與抵押合同有相似之處,關鍵是擔保期限內擔保物誰占有。質押合同是質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出質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合同。出質人將一定的財物(通常是動產、有價證券等)交質權人占有,向質權人設定質押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質權人可以依法以處分質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三)質物的狀況質物的狀況是指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現狀。質物的名稱是要說明用于質押的動產為何物。因為在 ·股權質押協議可以多個出質人么,股權質押的法律規定 股權質押協議可以多個出質人么,股權質押的法律規定一、股權質押協議可以多個出質人么股權質押協議可以多個出質人,對出質人的數量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股權質押主要是指出質人以自已擁有或有權處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為某個經濟行為作擔保的行為。二、股權質押的法律規范1、現行法律對于質押標的物的規定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可以質押。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都可以進行質押。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2、股權質押的限制性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5條規定:申請出質登記的股權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和出質的股權。對于已經被人民法院凍結的股權,在解除凍結之前,不得申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江蘇省工商行 ·4歲寶寶在超市跌倒了誰的責任? 4歲寶寶在超市跌倒了誰的責任?法律是怎樣規定的?一、相關法律規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第2款規定,“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果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致使顧客在商場滑倒,造成顧客人身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8條的規定承擔責任,根據該條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由此可見,顧客因在商場內滑倒受到損害,商場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向顧客承擔侵權責任。我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由此可知,受害人在侵權行為中遭受人身傷害,可以依法要求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誤工費等合理費用。此外,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及第48條的規定,商場、旅店、超市等服務單位的經營者應當對顧客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果沒有盡 ·股權質押必須登記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股權質押必須登記嗎,有哪些相關規定?我們都知道我們在做一些質押時,都需要登記證明。那么很多人都會有疑問,股權質押必須登記嗎?有很多人可能不會太在意這個問題,但是當真的出現問題時,我們在在法律上是不是吃虧的呢。對于股權質押不登記會有法律效力嗎?股權質押還有哪些要求和注意事項時需要我們注意的呢?下面就和我們的我們來了解一下吧。股權質押必須登記嗎有哪些相關規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四十三條【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設立及轉讓限制】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條【權利質權的范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一)匯票、本票、支票;(二)債券、存款單;(三)倉單、提單;(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鋼結構工程施工流程是什么? 鋼結構工程施工流程是什么鋼結構主要施工工藝流程如下:施工放線→基礎混凝土內預埋螺栓→(鋼結構加工制作)門式剛架吊裝→吊車梁安裝→鋼梁安裝→屋架、屋面板及屋檐板安裝→墻面板安裝→鋼結構涂裝。一、施工放線(1)、按照設計要求,根據圖紙要求,配合土建單位將標高、軸線核實核準。(2)、施工前用經緯儀復核軸線,并用水準儀確定標高,并用墨線在不易損壞的固定物上作好記號,注明標高,并做好記錄。(3)、在確定軸線和標高之后,即放好大樣之后,再放小樣,也就是確定每個鋼柱在基礎混凝土上的連接面邊線及縱橫十字軸線,即門式剛架的柱腳位置。(4)、在定位剛架時,要盡量避免剛架柱腳與螺栓的碰撞,以避免剛架柱底面的變形,從面減少與基礎混凝土的接觸面,以及螺栓的彎曲變形,造成螺栓糾直之后給螺栓帶來的強度損耗。二、基礎混凝土內預埋螺栓(1)、在基礎混凝土澆搗之前,再仔細核對螺栓的大小、長度、標高及位置,并固定好預埋螺栓。(2)、在基礎混凝土澆搗之前,黃油及塑料薄 ·什么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什么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的種類有哪些?合同基于一定的標準可以劃分為許多不同的類型,其中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其中有名合同也是您日常生活中最常見,使用最多的合同。今天我們主要為您介紹什么是有名合同及有名合同的種類有哪些?詳細請閱讀下文。一、什么是有名合同?在大陸法系國家,根據法律是否明文規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稱,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稱為典型合同,是指由法律賦予其特定名稱及具體規則的合同。二、有名合同的種類1、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2、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供電合同是指供電人向用電人供電,用電人支付電費的合同。3、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合同。4、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5、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6、融資租賃合同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嗎?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嗎?如何理解要式合同?一、要式合同的定義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稱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稱為約定之要式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將合同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1、雙方已經就合同的內容達成合意。雙方通過要約與承諾的方式,已經就合同的內容達成一致,這是合同成立的實質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礎。如果雙方未就合同的內容達成合意,則無論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2、合同一方已經履行了其主要義務。合同的主要義務已經履行,說明當事人是承認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經進入到履行合同的階段,不應當再否認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義務,就是合同中當事人所負有的基本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則視為合同已經履行。如買賣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者價款;借款合同已經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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