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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國家工作人員收賄罪立案標準 刑法上規定的貪污賄賂犯罪有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兩種。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區分的關鍵是犯罪主體:1.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人員。受賄罪的主體就是國家工作人員,或者說是從從事公務的人員。2.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前身是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2007年的時候,改成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3.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指的是公司企業等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要他人的錢財,或者是非法收取他人的財物,并且收取他人財物后替他人辦事,數額較大的行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的一種。從犯罪客體與犯罪客觀方面:1.主體主觀方面來具體說的話: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侵犯的客體是工作人員的,國家對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這里的工作人員指的是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不包括國家的工作人員。2.客觀方面則表現為:通過職務上的便利,收取他人的財物,或者是通過非法途徑,得到他人的財物。這里面最重要的一點是通過職務上的便利,這里要注意與 ·一、一年勞動合同3個月試用期合理嗎? 一、一年勞動合同3個月試用期合理嗎?一年勞動合同3個月試用期是不合理的。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的長度是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相應確定的。試用期有上限,沒下限,甚至可以約定不需要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0天。二、試用期過了單位不給轉正怎么辦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中的一段特殊的工作期間。在這段期間內,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有較便捷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是這段期間的認可有形式的底限。《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如果勞動合同上沒有約定試用期,那公司口頭說的試用期不生效。你從進入公司開始就應該是轉正后的員工待遇。換句話說,也就不存在轉正的問題。如果勞動合同上約定的試用期是六個月,僅僅是面試時公司的面試官口頭跟你說是兩個月,這樣,你就要提高警惕了。從基本常識來說,口頭說的兩個月,怎么抵得過書面勞動合同上約定的六個月 ·移送案件不屬本院管轄應該怎么辦 移送案件不屬本院管轄應該怎么辦移送案件不屬本院管轄應該怎么辦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各法院管轄案件的范圍1、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高級人民法院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3、中級人民法院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可能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案件;違法所得沒收案件。4、基層人民法院除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以外。上下級法院之間管轄的流轉1、上可審下檢察院認為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中級法院受理后,認為不需要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應當依法審判,不再交基層法院審判。2、移送管轄應當移送的情形(下不可審上):基層法院對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應當移送中級法院審判。可以請求移送的情形:基層法院對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可以請求移送中級法院審判:重大、復雜案件;新類型的疑難案件;在法 ·一、夫妻分居多久才會算自動離婚? 一、夫妻分居多久才會算自動離婚?不管分居多久都不會自動離婚,法律中沒有自動離婚的,只有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兩種方式,如果分居時間超過兩年,起訴離婚,法院調解無效的會給予離婚,具體規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二、如何認定夫妻分居?1、分床不分房,法院難認定是分居因為受到經濟條件的限制,大多數的夫妻還只擁有一個住處,或者無力負擔長期在外單獨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飯。在一方提起訴 ·一 一,女方凈身出戶協議離婚書的協議書是否有效符合法律規定就有效。凈身出戶是指離婚時,一方不帶走任何財產。但這種行為,在中國的《婚姻法》里沒有依據。在這個問題上,法律是存在爭議的,目前法律還沒有明文規定這類協議的效力,就目前的司法實踐而言,一般情況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謂的“凈身出戶協議”的。同時《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也就是說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這樣的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雖然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之間針對忠實義務而進行的財產約定是受法律保護的,這就為“凈身出戶”得到法院的支持提供了法律依據和可能,不過也只是可能。目前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夫妻關系存在時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夫妻關系存在時共同擁有的財產,我國“婚姻法”對此作了規定。所謂夫妻關系存在時期,是夫妻向一方死亡或離婚前的一段時間,夫妻在此期間取得的財產,除約定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丈夫和妻子在處置共同擁有的財產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在丈夫和妻子在世期間,夫妻財產的處置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法定共有財產只適用于夫妻雙方在婚前沒有財產協議的情況。我國婚姻法采用法律財產制度與約定財產制度相結合的制度,明確規定只有在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才能適用法定財產制度。法律財產制度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度、獨立財產制度、剩余共同財產制度、共同財產制度等。根據我國新婚姻法的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度包括17項法定婚姻收入共同制度和18項法定特殊財產制度。“婚姻法”第17條規定了婚姻關系中夫妻共同擁有的夫妻的財產權,即夫妻在婚姻關系中取得的下列財產,由丈夫和妻子共同擁有:(1)工資、獎金,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者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和各項福利政策收入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情況? 合同效力待定其實也就是不確定的中間合同,因其存在影響合同有效的矛盾,致使合同不能產生效力,在一個月的有效期內如果有追認權的當事人進行了補正和追認,才能生效產生。待定合同可以讓當事人有時間補正修改不合理的地方,讓合同更快產生法律效力。待定的合同存在的時間也不是很長,而且也不是最后的狀態。產生待定合同的情形可以歸為以下幾點:1、民事能力不足的人訂立的合同列如當事人智力和精神狀態欠缺的人已定的合同,那么當事人就要選定一個法定代理人進行代理權,在一個月的時間內進行追認和補改,方能生效產生。如果當事人未作任何表示或者不同意此合同,那么在追認之前當事人可以取消此合同。2、民事能力被限制的人訂立的合同列如年齡不合格的也要有法定有權代理人進行追認和否決。法定有權人和當事人沒有依法追認,當事人也沒有依法撤銷,合同也就無效了。3、代理權無授權卻以代理有權人的名義已定的合同這類合同也是必須經過有權人的追認才能被法律拘束,不然出現任何后果都要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有權代理人是可以在一個月內催促當 ·檢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怎么處理? 一、檢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怎么處理?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并通知補充偵查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人民檢察院的補充偵查提綱補充偵查。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完畢,認為符合逮捕條件的,應當重新提請批準逮捕。對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而未說明理由的,公安機關可以要求人民檢察院說明理由。對于人民檢察院決定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在收到不批準逮捕決定書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書,并將執行回執送達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的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需要復議的,應當在收到不批準逮捕決定書后五日以內制作要求復議 ·尚未交付的房屋是期房嗎? 尚未交付的房屋是期房嗎?是這樣的。人們習慣于指正在建造中的房屋,這些房屋尚未完工,不能交付使用。也就是說,開發商從購買商品房預售許可到取得房地產(大規模)的權利到最后,在這段時期商品房被稱為住房,消費者在此階段購買商品房應簽訂預售合同。期房可以買賣嗎?無房產許可證的房屋不得買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未依法登記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房地產證書是所有權的證明,沒有房地產證書就意味著沒有權利,出售沒有權利的房屋屬于未經許可的處分。并無房屋產權證書。最好說期房不能轉讓(因為沒有房地產許可證)。但是,只要買方和賣方愿意,他們就可以先簽署協議,或直接從開發商處完成名稱變更程序。期房“買賣”注意事項1、買方應注意風險防范有關合同的簽訂應當提前公證。公證后,即使賣方違約,買方也不能要求法院強制轉讓,但公證可以有效保障我們的利益。買方可以要求賣方將與開發商簽訂的預售合同交給中介公司或者律師事務所,從而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居室和兩房銷售情況的發生,2、賣家應注意:期房買賣只有 ·醉酒駕駛是一種很危險的行為 醉酒駕駛是一種很危險的行為,嚴重的不僅危及個人的生命,而且危害到公共安全,應該得到法律的禁止。醉駕被交警抓到,會依法進行處理。嚴重的需要負刑事責任。醉駕跟刑法上的交通肇事罪也是有一定聯系的,很多交通肇事罪就是因為駕駛員醉酒駕駛導致的。醉駕處罰的程序到底是怎么樣的呢?首先如果被交警抓到,然后確實是醉酒駕車的話,第一步先去抽血。這個期間,大約需要4到5天的時間。第二步交警會通知,醉酒駕駛人去拿驗血報告,并且根據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多少來進行不同的處罰,如果酒精含量小于80每毫克的話,就是酒駕,酒駕的話,處罰會比較輕,只要吊扣駕駛證六個月,并且處2000元的罰金,如果酒精含量大于80每毫克的話就是醉駕,醉駕的處罰比較嚴重,就需要吊銷駕駛證,同時五年內禁止再考駕照,并且由交警將相關的材料提交檢察院,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第三步,交警會告知酒駕人當地派出所,通知其辦理取保候審。派出所會指定一個手機號,取保候審人必須保證,能隨時到案接受調查。第四步,案件會移交給檢察院,檢察院會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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