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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掙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個人的工資收入本身屬于個人的財產,但如果結婚了的話,在婚后取得的工資收入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要是夫妻結婚后又分居的話,那么分居后掙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我們針對這個問題為您做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分居后掙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有約束力。該條確立了夫妻約定財產制,即婚姻當事人通過協議的方式,對他們婚前、婚后財產的歸屬、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和處分等權利加以約定的一種法律制度。我國《婚姻法》第17條,第18條分別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在不屬于第18條的情況下,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所得收入或財產均屬于夫妻共同。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 ·開發商破產清算要多久 開發商破產清算要多久一、破產清算時間關于破產清算需要多久這個問題,法律中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一般時間都會非常長,幾年是常事。破產法中只是明確了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時間:第十條 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十五日。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公司注冊需要的條件有哪些 公司注冊需要的條件有哪些實踐中,申請注冊不一樣類型的公司,法律要求的條件也不一樣。而當事人要想順利的完成公司注冊,那么就需要事項了解清楚公司注冊需要的條件有哪些,先審查一下自己是否滿足。下面我們就來為您做詳細解答。一、有限責任公司1、最低注冊資本3萬;2、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即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3、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4、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1、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2、股東為一個自然人或一個法人;3、一個自然人只能注冊一個一人有限公司;4、一人有限公司注冊資金須一次繳足。三、股份有限責任公司1、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2、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工程招標流程及注意事項?工程招標的流程是什么? 工程招標流程及注意事項?工程招標的流程是什么?在進行招標的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建設單位對擬建的工程項目通過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設項目的承包單位競爭,從中選擇條件優越者來完成工程建設任務。下面,我們為您做詳細分析解答。一、工程招標的流程1、評標。評標應當根據科學、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制定評標辦法,根據工程情況選擇評標辦法。評標辦法應當結合招標內容,綜合考慮技術、價格、業績、服務等因素。工程勘察設計、建設監理招標的服務費用報價不應作為評標的最主要因素。2、開標。招標單位應當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及最先遞交最后開標的順序,在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主持監督下組織開標,公布投標報價、工期、質量等。投標單位必須參加開標,不參加不予以開標并對開標結果不予以確認。3、開標后,工作小組對各投標書的內容和格式進行復核審查,確認投標書是否合格。對投標書中的疑問,應當按開標順序對投標單位進行詢標,詢標紀要經投標單位簽字確認后作為投標書的補充的文件。4、評標 ·公司破產申請條件有哪些 公司破產申請條件有哪些新《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同時滿足以上兩個條件才可申請企業破產:一、關于不能清償的界定不能清償,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財產狀況,也稱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償的要件為:1、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認定債務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一般根據債務人的財產、信用、勞務等因素綜合構成的。支付貨幣或財產為通常的債務清償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償債務,主要是指債務人借新債還舊債,或者協議延期償還債務;以能力方法清償債務,主要是指債務人以提供債權人接受的勞務、技能服務等折抵貨幣清償債務。當債務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償債務時,即構成喪失清償能力。缺乏清償能力的認定應以客觀狀態作為標準,即缺乏清償能力并非債務人主觀上不愿或出于惡意而拒絕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觀情況。2、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已到償還期限,提出清償要求的、無爭議或者已有確定名義 ·分居兩年以什么為依據 實踐中,該如何證明夫妻分居兩年呢?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無法證明的話,那么就有可能不會進行離婚判決。通常要證明夫妻分居兩年,就需要提供一些證據。究竟分居兩年以什么為依據?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一、分居兩年以什么為依據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這里需要特別提醒一點:因為分居為夫妻之間的私事,外部的證據的證明力十分有限。因此即使有上述證據,法院也未必一定會采納。因此,對于那些試圖通過“因感情不和分居滿 ·工傷死亡如何賠償?包含哪些 工傷死亡如何賠償?工傷導致了勞動者死亡的話,這便屬于工傷事故中最嚴重的問題。而此時也是要對工傷死亡職工的家屬作出賠償。但具體該如何來賠償,標準是怎樣的?我們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喪葬補助金在喪葬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1、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尸費、尸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費用;2、規定允許土葬的地方,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墓穴占地面積使用費、購買棺材費用,在許多農村安排為死亡人送葬的親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等等。二、供養親屬撫恤金1、配偶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40%,其條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工傷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2、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30%,其他親屬,指的是工傷死亡職工親屬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 ·工傷死亡賠償金怎樣去分配,有哪些規定 如果職工在工作中死亡的話,經認定屬于工亡的,則就要對死亡職工的家屬作出賠償,也就是作出工傷死亡賠償金,那么這個工傷死亡賠償金怎樣去分配呢?畢竟死者的家屬那么多,下面就讓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工傷死亡賠償金怎樣去分配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不是公民的生前財產,而是其死亡發生之后才產生的,則不是遺產。所以不可以當做遺產平均分配。并且由于《工傷保險條例》中對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是有具體的給付對象的,法律明確給誰的就應當給誰,不可他人染指!因此“參照”說也是錯誤的。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正確的分配方式就是法律指定給誰的就給誰。具體為:1、喪葬費費是《工傷保險條件》第三十七條第(一)項:“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先提取出來,補償給辦此事的出資人。2、供養親屬撫恤金。應當根據《工傷保險條 ·工傷期間護理費用如何賠償 工傷期間護理費用如何賠償一、工傷期間護理費用如何賠償醫療護理費職工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期內,根據本人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和洗漱、自我移動五項中至少兩項不能自理的,每月由單位按不低于年度本市、縣(市)屬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發給醫療護理費。殘廢護理費職工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后被市勞動鑒定委員會評定為一、二級殘廢的,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殘廢護理費。殘廢護理費標準根據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五項護理依賴程度區分為四級,其中五項均需人護理的為特別嚴重完全護理依賴,四項需人護理為完全護理依賴,三項需人護理為大部分護理依賴,兩項需人護理的為部分護理依賴,分別按月發給職工受傷前上年度本市屬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50%、40%、30%.1、特別嚴重完全護理依賴的,按60%計發護理費;2、完全護理依賴的,按50%計發護理費;3、大部分護理依賴的,按40%計發護理費;4、部分護理依賴,按30%計發護理費;二、工傷醫療待遇包括哪些?工傷醫 ·法院在清算破產程序中的作用是什么? 法院在清算破產程序中的作用是什么?企業從設立到注銷是一個健康的發展歷程,但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遇到資金周轉困難,經營不良等事項,而該情況導致的最壞結果便是企業破產清算。企業清算破產程序是一個較為復雜的過程,其中法院在該過程中起到關鍵作用,而法院清算破產程序中的作用到底是怎樣的,將在下文中進行詳細描述,請您往下閱讀。一、通知公告作用根據《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后,債務人稱為破產人,債務人財產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二、變價和分配作用根據《破產法》規定管理人應當及時擬訂破產財產變價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管理人應當按照債權人會議通過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破產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裁定的破產財產變價方案,適時變價出售破產財產。變價出售破產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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