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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離婚怎么規定的? 我國的婚姻法實施已經有多年,之后最高法又陸續出臺了多部司法解釋,也可以理解為新婚姻法。在婚姻法中,分幾個章節詳細規定了結婚、離婚、財產分割等方面的內容。而近年來,離婚案件多發,引發的糾紛也比較多。那么新婚姻法離婚怎么規定的?下面請看我們帶來的這篇文章。一、新婚姻法離婚怎么規定的?我國《婚姻法》關于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對于業主而言,建筑工程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使用效果。在建筑方面 對于業主而言,建筑工程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使用效果。在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規中,對建筑工程保修做出了明確規定,施工方不僅要在施工過程中確保工程質量合格,在工程交付后一段期限內,也要承擔保修責任。那么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年限是多久?下面我們來看看我們給出的這篇文章。一、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年限是多久?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二、建筑工程質量問題如何處理?1、當發生工程質量問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應該怎么寫?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應該怎么寫?像家庭裝修這樣的小工程,涉及到的人、材料相對較少,但是也是比較容易出現糾紛的。所以,雙方在談好裝修方案后,應該簽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這樣,以后即使出現爭議,也有解決的依據。那么小型工程承包合同應該怎么寫?下面我們透過文中的這篇范文學習下吧。小型工程承包合同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簽約地點:為了保證________施工質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務,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二、建筑面積(工程形式):____________三、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工期:1、開工:____年__月__日;2、竣工:____年__月__日;3、合同工期總共歷時____天。五、承包形式 ·離婚南昌撫養費多少錢? 近年來,我國城市居民離婚率居高不下,很多有孩子的夫妻,在感情破裂后也選擇離婚來結束婚姻關系。按照法律規定,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該向對方支付撫養費,具體金額可以雙方協商確定,或者通過訴訟解決。那么離婚南昌撫養費多少錢?下面請看我們給出的回答。一、離婚南昌撫養費多少錢?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子女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是什么?1、由父母雙方協議父母通過平等自愿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準許。但是,協議應當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 ·申請確認勞動關系仲裁后可否起訴? 申請確認勞動關系仲裁后可否起訴?盡管有關部門三令五申要求企業和勞動者要簽署勞動合同,可是一些小企業仍然違反規定,不簽署書面合同。這樣,對于勞動者而言,一旦發生勞動糾紛,維權存在困難。因此,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申請確認勞動關系仲裁。那么申請確認勞動關系仲裁后可否起訴?下面我們結合相關知識給您講一講。一、申請確認勞動關系仲裁后可否起訴?應該是不可以的,在申請確認勞動關系后,必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訴,也就是說必須仲裁前置后才起訴。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二、確定勞動關系的標準是什么?主要參考以下三個標準: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 ·非公司法人國有企業是哪一種? 非公司法人國有企業是哪一種?在法律層面上,法人是和自然人對立的一種組織。一般來說,公司都是法人,這也是最常見的法人類型。但是,在一些情況下,公司也可以是非法人組織。國企是市場經濟的重要參與者,包括國有合資公司、國有獨資公司等。那么非公司法人國有企業是哪一種?下面我們就給您做個解釋。一、非公司法人國有企業是哪一種?非法人企業,又稱企業非法人,指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從事營利性生產經營活動,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企業非法人主要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代表處)等。非法人企業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能獨立支配和處分所經營管理的財產,但經營單位可以刻制印章、開立往來帳戶、單獨核算、依法納稅,也可以簽訂商業合同并作為執行人。非公司制國有獨資企業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非公司制的經濟組織,不包括有限責任公司中的國有獨資公司。國有獨資企業是指企業全部資產歸國家所有,國家依 ·公司法對外投資上限是多少 公司法對外投資上限是多少?一、公司法對外投資上限是多少?《公司法》第15條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這是因為公司是法人,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能夠自行承擔責任。運用自己的財產進行投資,是公司發展的正常要求,法律是允許的。公司不僅可以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也可以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企業投資。一般來說,公司對外投資只能承擔有限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出資人。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并以該出資額為限對所投資公司承擔責任。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對外投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公司對外投資屬于公司的經營自主權,應由公司章程規定,而沒有必要由法律對投資占公司凈資產的比例進行限制。另外,除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應當允許公司向其他非公司制的企業投資。二、公司對外投資要注意什么?1、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應當由公司機關做出決議。其一般原則是:公司章程可以根據實際經營的需要,將對外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概述如何判刑? 公安機關在偵查刑事案件過程中,如果鎖定犯罪嫌疑人,證據確鑿的話,可以將其逮捕,關押在看守所進行審問。作為看守所工作人員,要盡職盡責,防止其逃脫。否則,一旦在押人員逃跑,看守司法人員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概述如何判刑?下面我們根據刑法有關知識給您講一講。一、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概述如何判刑?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1、致使依法可能判處或者已經判處10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的。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 ·對逃避商檢罪的行為如何處罰? 我國實行嚴格的進出口管理制度,企業進口商品,必須要對進口貨物進行報檢,取得進口商品許可證。近年來,海關查處的逃避商檢的案件比較多,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如果情節嚴重,則觸犯刑法。那么,對逃避商檢罪的行為如何處罰?下面我們結合刑法有關知識給您講一講。一、對逃避商檢罪的行為如何處罰?1、刑法第二百三十條:違反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規定,逃避商品檢驗,將必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進口商品未報經檢驗而擅自銷售、使用,或者將必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出口商品未報經檢驗合格而擅自出口,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二、逃避商檢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進出口商品檢驗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對象必須是根據進出口商品檢驗的商品種類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經商檢機構 ·公司法有爭議的問題包括哪些? 公司法有爭議的問題包括哪些?公司是市場經濟的主要參與者,我國在這方面的法律法規也不少,包括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盡管公司法自實施以來,對于規范公司設立、經營、解散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來,其也暴露了一些問題,其中一些條文也引發了社會的爭議。那么公司法有爭議的問題包括哪些?下面請看我們是怎么說的。一、公司法有爭議的問題包括哪些?1、關于董事會、監事會串通起來侵害股東利益時的救濟。按照公司法的設計,如果董事會故意損害股東利益,但監事會30日內消極應對,不對其提起侵權之訴(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股東可以直接提起訴訟。但若董事會和監事會串通損害股東利益。而監事會提起了訴訟,并且當時也不算情況緊急或會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那么股東就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無權提起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的訴訟。2、我國公司法,沒有規定股權變動的時間節點。我們知道,任何權利的轉移,都需要有一個節點,來標志著權利轉移的完成。例如,債權讓與的,自通知到達債務人時起生效;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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