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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的特別程序是什么 公證特別程序是公證機關在辦理特定公證事務時。依照法律規定所適用的公證程序。特別程序只適用于法律規定的特定的公證事務。公證特別程序主要包括內容:(1)公證處辦理招標投標、開獎、拍賣等公證,必須派公證員親臨招標投標,開獎、拍賣活動現場,對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核實和法律監督。對真實、合法的,承辦公證員應當當場宣讀公證詞,并在7日內作成公證書發給當事人。如果發現當事人有弄虛作假、違反活動規則或違法行為,承辦公證員應當當場責令當事人改正;當事人
·對監護人補償費還辦理嗎? 監護人是國家規定的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設置的,且必須設置的保障,監護人承擔著極大的責任,不僅僅要提供基本的生活的需要,還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國家監護人補償費還辦理嗎?國家沒有這一塊的補償的說法。國家補償只有因為國家的政府行為造成損失會得到一定的賠償。今天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一,國家監護人補償費還辦理嗎?監護人國家補償沒有這樣的規定。以下才是國家補償的規定。根據國家賠償法第31條規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過程中,違法采取對妨害訴訟
·一、1死4傷屬于一般交通事故還是重大交通事 一、1死4傷屬于一般交通事故還是重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1、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第一檔為:發生重大事故: 而這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重大(交通)事
·搶劫罪十年最多可以減刑多少 搶劫罪被判十年最多可以減刑五年。《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
·工程款怎么要,工程款要不下怎么辦 工程款怎么要,工程款要不下怎么辦取得工程款是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的唯一目標,如果工程款不能取得,將會對施工單位產生十分不利的影響。那么工程款要不下怎么辦?我們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能幫助您解決遇到的法律問題。一、工程款要不下怎么辦出現拖欠工程款的糾紛時,有以下幾個解決方案:1、協商解決。施工單位與發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進行協商,達成一致以后可以解決拖欠工程款的糾紛。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一般協商都是比較困難的,因為如果發包人會按照合同約定來 ·取保候審去外地旅游嗎 經執行機關批準之后才能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具體能不能去要看案件負責機關批準與否。《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
·對于銀行存款算遺產嗎? 對于銀行存款算遺產嗎?被繼承者名下的財產都可以算是遺產的;(1)遺產包括的財產:遺產包括積極財產與消極財產。依我國《繼承法》第3條的規定,遺產包括以下財產:A、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收人主要是指勞動收入,也包括其他的合法收入。B、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房屋是公民個人所有的私房,儲蓄是公民個人的存款,生活用品是公民個人所有的生活資料。公民租住的房屋(包括單位的公房)、公民以個人名義私存的公款儲蓄等,均不在其內。C、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
·什么情況下法院可以裁定駁回起訴 什么情況下法院可以裁定駁回起訴1、主體不適格;2、被告不明確;3、沒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4、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5、受案后發現屬于刑事犯罪、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6、有仲裁協議的;7、屬于勞動爭議的;8、離婚及收養關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訴條件的;9、重復起訴的。二、駁回起訴訴訟費會退么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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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租賃合同應當約定哪些內容? 一、房屋租賃合同應當約定哪些內容?《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賃期限;(七)房屋維修責任;(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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