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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監護人的權益保障是要以書面的形式產生嗎? 意定監護人的權益保障是要以書面的形式產生嗎?意定監護人的權益保障就是要以書面的形式產生;意定監護存在的條件有:被監護人具備完全民事能力、采用書面形式、監護人是成年人、協議書需要進行公證處理等,對于意定監護的相關情況認定,是必須符合上述這些條件存在的。1、監護協議的被監護人在簽訂時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這就要求簽署人具有完全自主的意思表示,能夠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決定自己在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負責被監護人的監護職責。2、意定監護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于意定監護決定了被監護人在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的監護人,如不能采用書面形式,則很難保證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能夠實現,也難以保證自己的權益能夠得到保證。3、意定監護的監護人也應該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同時,這個監護人可以是近親屬、個人或者其他組織。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簽署監護協議時約定的委托監護人尚未成年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那么即便被監護人實際需要監護時,該約定的委托監護人仍然不能成為監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變更取保可以嗎?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變更取保可以嗎?一、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變更取保可以嗎?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符合條件的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zd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版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權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二、《刑法》第五十二條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第五十三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人失蹤了怎么繼承財產? 人失蹤了怎么繼承財產?失蹤人的財產是不能繼承。根據《繼承法》第三條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而失蹤人只是下落不明,不能確認其死亡,所以,失蹤人的財產不能繼承,但應設立代管,《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所以,公民失蹤后,上述親屬依順序享有代管其財產的權利或者負有代管的義務,以保護失蹤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合法的權益。然而,如果失蹤人一直下落不明,其個人財產、債權債務及婚姻關系等難以得到正確處理,那么就會損害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為此,法律規定通過一定的法律條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可對失蹤公民推定死亡,即宣告死亡。下落不明必須滿兩年。其中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算。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意見》第一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開始。失蹤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決中確定的失蹤人的死亡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根據這一 ·胎兒出生時為死胎怎么繼承遺產? 胎兒出生時為死胎怎么繼承遺產?胎兒為死胎是不能繼承遺產的;胎兒尚不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因為在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主體資格始于出生,終于死亡,故胎兒并不具有繼承權,但為了保護胎兒的利益,各國都強調在分割遺產時應考慮對胎兒進行特殊保護。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對胎兒保留份額的處理,依胎兒出生時是死體還是活體而不同:(1)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活體的,則該保留份額為該嬰兒所有,可由其母親代為保管。(2)如果胎兒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則該保留份額為該嬰兒所有,但應由該死嬰的法定繼承人按法定繼承處理。因為胎兒出生后即取得民事主體資格,可以繼承遺產,即使出生后不久就死亡的,保留的遺產份額還是屬于他所有,因此死亡后由他的法定繼承人按法定繼承處理。(3)如果胎兒出生時即為死胎,則該保留的份額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再分割。二、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況有哪些:繼承權的喪失,又稱為繼承權的剝奪,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發生法定事由時取消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 ·知識產權訴訟律師費用是多少? 知識產權訴訟律師費用是多少?一、知識產權訴訟律師費用是多少?知識產權訴訟律師費用是根據所涉及到的具體的財產標的額度來進行一個不同的收費,具體情況如下所述。1、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4、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6、律師 ·子女委托監護協議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子女委托監護協議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子女委托監護協議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辦理委托監護協議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監護人、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等);(2)監護人與被監護人之間關系的證明;(3)被監護人的基本情況的證明;(4)監護協議草稿;(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委托監護協議應當具備的內容有哪些?(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受托監護人、委托監護人、被監護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等);(2)被監護人需要委托給他人監護的原因;(3)受托監護人的監護能力;(4)受托監護人的意思表示;(5)被監護人是年滿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還要有其接受監護的意思表示;(6)受托監護人的職責;(7)委托監護關系的解除與撤消。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監護人必須承擔的職責有哪些?1、供吃、穿、住、醫療等條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體的健康;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護未成年人的 ·對于意定監護可以繼承遺產嗎? 對于意定監護可以繼承遺產嗎?是否可以繼承就要看實際的情況;監護人只簽訂了委托監護協議,一旦過世,遺產只能按法定繼承方式繼承。若沒有法定繼承人,法律上屬于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依照《民法典》相關規定,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成員或城鎮無業居民、個體勞動者,則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二、遺產繼承順序是怎么樣的?1、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 ·轉讓著作權個人所得稅減免的標準是什么? 轉讓著作權個人所得稅減免的標準是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四十八號)規定: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00號)規定:第八條稅法第二條所說的各項個人所得的范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因此,個人轉讓著作權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與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二、著作權轉讓的材料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第二十五條“轉讓本 ·侄子可以繼承舅舅的遺產嗎? 侄子可以繼承舅舅的遺產嗎?有遺囑的情況下,侄子可以繼承舅舅的遺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規定了遺囑繼承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誰繼承,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決定,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其法定繼承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而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卻盡了贍養義務,使被繼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顧,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指定盡了贍養義務人(法定繼承以外的)繼承其遺產,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遺囑繼承人即按照遺囑的內容繼承遺產的人,由遺囑人指定,又稱指定繼承人。各國一般不限定遺囑繼承人的范圍。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也可以不是法定繼承人。在我國實踐中,一般傾向于指定繼承人限于法定繼承人的范圍,遺囑人可以指定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其遺產。二、遺囑的有效條件由于遺囑是死者生前所作的處分,在他死后才予執行,故應具備必要的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①在設立遺囑時,遺囑人必須具有遺囑能力,在國外,遺囑能 ·胎兒繼承份額需要保留嗎? 胎兒繼承份額需要保留嗎?是需要進行保留的;胎兒繼承份額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遺產時,如果有胎兒(該胎兒出生后應屬于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范圍)的,應當為胎兒保留繼承份額。由于胎兒尚不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注:在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主體資格始于出生,終于死亡),故胎兒并不具有繼承權,但為了保護胎兒的利益,各國都強調在分割遺產時應考慮對胎兒進行特殊保護。如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需要指出的是,該份額原則上應按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確定,如果是多胞胎的,則應按胎兒的數量保留繼承份額。對胎兒保留份額的處理,依胎兒出生時是死體還是活體而不同:(1)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活體的,則該保留份額為該嬰兒所有,可由其母親代為保管。(2)如果胎兒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則該保留份額為該嬰兒所有,但應由該死嬰的法定繼承人按法定繼承處理。(3)如果胎兒出生時即為死胎,則該保留的份額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再分割。二、遺產繼承方式有哪些?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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