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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標服務費收取是如何計算的 工程中標服務費收取是如何計算的一、工程中標服務費收取是如何計算的招標代理費用按照國家計委計價格執行:小于100萬元的,按中標價的1%計取。中標價大于100萬元小于500萬,按0.7%計取;500——1000萬元,以0.55%,1000——5000萬元,以0.35%計算,5000萬元以上,以0.2%計算。例如: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100萬元×1.0%=1萬元(500-100)萬元×0.7%=2.8萬元(1000-500)萬元×0.55%=2.75萬元(5000-1000)萬元×0.35%=14萬元(6000-5000)萬元×0.2%=2萬元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二、中標雙方責任是怎么樣的中標人應該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分包中標項目中存在著招標投標合同與分包合同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中標人應當就中標的項目向招標人承擔全部 ·建筑工程結算注意事項? 建筑工程結算注意事項有哪些一、建筑工程結算注意事項有哪些任何一個工程項目,在編制結算時都要以相關資料依為依據。因此在審核時,首先要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從施工圖紙、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過程的動態資料都要一一核對,力求資料完整齊全,確保審核工作正常進行。工程任務完成與否要以施工圖紙為依據,工程的工期、質量、建筑材料價格、獎懲等規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補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協議條款作為依據,而具體施工中的動態進展,局部更改和隱蔽工程等都要有相關的資料佐證才能進入結算。二、建筑工程結算方式中國采用的工程結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1、按月結算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終進行工程盤點,辦理年度結算。2、竣工后一次結算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全部建筑安裝工程建設期在12個月以內,或者工程承包價值在100萬元以下的,可以實行工程價款每月月中預支,竣工后一次結算。3、分段結算即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 ·拆遷凍結的房子能買賣嗎 拆遷凍結的房子能買賣嗎一、拆遷凍結的房子能買賣嗎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所以被凍結的房屋不能進行出售或者更名等行為。因為房屋拆遷后,拆遷方是根據房產證上記載的產權人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補償,而被凍結的房屋是不能進行更名的,也就是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所以購買此類房屋對于買方來說,風險比較大,不建議當事人只是圖便宜就買這樣的房子,如果以后遇到拆遷或其他法律問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此外,因為買房的人越來越多,所以在購房時,一定要搞清楚房子的基本情況:房屋是否存在權利瑕疵(被抵押、被有關行政機關查封、扣押、凍結)、原房主是否為房屋的合法產權人等。二、拆遷凍結的概念及最長期限拆遷凍結就是已經決定要拆,但是拆遷之前需要對拆遷區域內的房產進行評估以便對業主給出相應的補償或者安置方案,在這個期限之內所謂的凍結就是在凍結期內禁止房產持有人變更房產的面積以及歸屬,禁止人口遷入該房產所在戶 ·人民檢察院與人民法院的區別是什么? 人民檢察院與人民法院的區別是什么?一、人民檢察院與人民法院的區別是什么1、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同時也是公訴案件的審查起訴機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審查批準逮捕,其自偵案件的偵查,以及審查起訴,和所有公訴案件的提起公訴與出庭作控方。2、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行使審判權,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審判。法院與上級法院之間是審判監督關系,不是檢察院之間的領導關系。3、法院與檢察院的主要聯系是檢察院有權依法監督法院的審判過程,并對法院的違法審判有權提出糾紛意見與提出抗訴等。4、在刑事公訴案件中,檢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協作,互相配合,互相監督的關系。如果認為要起訴就把所有案卷資料移送至檢察院,如果檢察院審核后決定起訴。二、人民檢察院的職權有哪些人民檢察院的職權是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行使檢察權的具體職責與權利。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的職權是:對于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 ·關于繼父母與繼子女撫養關系的認定辦法是什么? 關于繼父母與繼子女撫養關系的認定辦法是什么?按照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繼子女,是指再婚雙方中,一方與原配所生育的子女。在現實生活中,涉及到繼子女對于及父母的撫養,以及繼父母去世時,繼子女是否有權參與遺產的分配方面問題,都需要在對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撫養關系的認定的基礎上作出相關判決。《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0條規定: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在對繼子女撫養關系的認定上,需要比照親生子女的相關規定。在認定上存在相關不同的是,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撫養認定較為復雜,需要比照更多的相關因素,綜合考量。首先要考慮繼子女是否是未成年人,對于子女的撫養權一般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撫養,若繼子女在接受繼父母的相關照顧時已經是成年人,那么一般是認定他的原親生父母已經完 ·拖欠工資不給怎么辦?拖欠工資會不會坐牢? 拖欠工資不給怎么辦?拖欠工資會不會坐牢?一、拖欠工資不給怎么辦?拖欠工資不給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 ·一、繼子是否有房屋繼承權? 一、繼子是否有房屋繼承權?繼子不一定有房屋繼承權,如果繼子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撫養教育成人,繼子對繼父或繼母也未盡過贍養撫助義務的,則不能視為繼子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撫養關系,繼子就沒有法定繼承權,不可以繼承房產。如果繼子與繼父母形成了扶養關系,繼子就享有法定繼承權,可以繼承房產。二、繼子女有沒有繼承權的判斷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是否可以相互繼承遺產,主要看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是否形成了撫養關系,形成撫養關系的可以繼承繼父母的遺產,未形成撫養關系的,則不能相互繼承遺產。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判斷是否已經形成了撫養關系:1、繼子女與繼父或繼母長期共同生活,實際上形成了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可以繼承繼父母的財產。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時,子女已經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繼子女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撫養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也未盡過贍養撫助義務的,則不能視為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撫養關系,繼子女也就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工地上出人命施工員有責任嗎 工地上出人命施工員有責任嗎一、工地上出人命施工員有責任嗎這個要根據工地當時具體發生事故的情形,以及造成人員死亡的原因來確定施工員要不要承擔責任。施工員對于自己的錯誤應及時反映,提示義務。若施工員已盡了義務則由項目經理和公司對受害方承擔賠償責任。施工員是基層的技術組織管理人員。主要工作內容是在項目經理領導下,深入施工現場,協助搞好施工監理,與施工隊一起復核工程量,提供施工現場所需材料規格、型號和到場日期,做好現場材料的驗收簽證和管理,及時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和工程量簽證,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工程的資料收集、保管和歸檔,對現場施工的進度和成本負有重要責任。施工員的工作就是在施工現場具體解決施工組織設計和現場的關系,組織設計中的東西要靠施工員在現場監督,測量,編寫施工日志,上報施工進度,質量,處理現場問題.是工程指揮部和施工隊的聯絡人。《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 ·男方爭取2周歲撫養權的辦法有哪些? 男方爭取2周歲撫養權的辦法有哪些?一、男方爭取2周歲撫養權的辦法有哪些?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取,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二、哪些情況下孩子可以歸男方撫養?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 ·有期徒刑由誰執行? 有期徒刑由誰執行?一、有期徒刑由誰執行有期徒刑,是刑罰的一種,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五大主刑罰之一(其他四種分別是管制、拘役、無期徒刑、死刑(其中死刑又分為死緩和死刑立即執行)。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要送交監獄執行,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因此被判決有期徒刑一年的,通常在當地監獄執行,剩余刑期若在三個月以下會轉交到看守所代為執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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