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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寫? 水電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寫?水電工程合同是關系者人民生命安全,也影響著一方的經濟發展,故而一般工程會由政府通過招標的方式來確定承包方,在確定中標對象后,雙方需要簽署水電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由于合同的內容在招標、投標過程之中已經協商好,故而不需要現擬定。水電安裝工程分包合同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城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第一條工程概況(一)工程名稱:(二)工程地點:(三)工程內容:水電安裝工程第二條承包范圍地下室給排水、電氣、防雷接地、護線盒配管、裝電箱、穿電纜電線、調試及其水電工程所有預埋和安裝工程。第三條合同工期開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xxx天。第四條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發包原則有哪些 工程發包原則有哪些規定?在工程承包之前,有發包資格的單位會事先貼出招標廣告,有能力的單位會競相投標,發包方需要按照既定的規則確定承包方,然后再按照發包的原則進行發包,否則,發包方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具體來說,工程發包原則有哪些規定?一、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的原則對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活動應當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則作了規定,包括:建筑工程的發包與承包雙方應當依法訂立合同,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原則;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在建筑工程的發包與承包活動中禁止任何形式的行賄受賄行為的原則;建筑工程的造價應當由合同雙方依法約定以及發包單位應當依照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的原則;建筑工程發包方與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合同的規定。二、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的原則要遵循哪些規定(一)建筑工程發包要遵守的規定建筑工程的發包,是指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或總承包單位)將建筑工程任務(勘察、設計、施工等)的全部或一部分通過招標或其他方式,交付給具 ·發包方為了彌補自己在某些技能方面的缺失,會尋找有技能的承包方 發包方為了彌補自己在某些技能方面的缺失,會尋找有技能的承包方,在確定承包方后,雙方會協議簽署承包合同。有些當事人會約定在因過程質量出現問題后訴訟管轄地,來處理糾紛。那么,究竟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管轄地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訴訟管轄地的確定:《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條將建設工程合同定義為:“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工程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因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屬于建設工程合同的一種。建設工程合同的性質從民法角度分析屬于承攬合同。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的規定中的“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是指所有權確認、買賣、互易、贈與、租賃、征用拆遷、侵權損害等案件標的物與不動產有直接聯系的訴訟案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雖然構成不動產,但該類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與不動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之間有著本質區別。過去司法實踐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 ·未婚生子女方撫養公證如何辦理? 未婚生子女方撫養公證如何辦理?撫養權是父母一方所擁有的權利,在離婚后,只有一方可以得到孩子的撫養權,另一方需要按照約定支付撫養費。對于未婚生子女來說,撫養孩子依然是父母雙方的義務,有時,為了防止另一方干涉自己撫養孩子,會去辦理公證撫養。你是否知道未婚生子女方撫養公證該如何辦理?一、什么是撫養權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二、未婚生子公證撫養權如何辦理1、撫養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同等對待)是父母雙方的義務2、如果雙方有撫養協議,只要不違法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雖未經過公證但仍受法律保護。3、但雙方協議并不能排除雙方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在子女需要撫養而一方無能力撫養時,仍有權向另一方主張撫養費。協議撫養孩子未經公證,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廣西征地的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廣西征地的標準是如何規定的?我們通常所說的征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土地被征收后,國家按照土地的原用途支付給公民的補償金,我國各地由于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故而征地補償的標準也是存在差異的。各地需要干按照標準發放補償費。今天我們給您帶來的是廣西征地的標準的相關信息。廣西征地補償標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 ·女方不給撫養費幾年可以起訴,如何支付? 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一直是離婚案件之中的難點問題,就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擁有孩子探視權的一方需要按照雙方的約定或者法院的規定按期足額的支付撫養費,對于那些拒不給付的現象,可以起訴。女方不給撫養費幾年可以起訴?一、女方不給撫養費幾年可以起訴可以以孩子的名義隨時起訴對方(但是孩子不得超過十九周歲),同時只能起訴之前一年的,故建議盡早起訴。二、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在撫養費的數目確定后,涉及到一個如何履行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往往采用以下兩種方式:1、一次性給付對于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采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2、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 ·校園侵權如何歸責是如何規定的? 校園侵權如何歸責是如何規定的?未成年人在學校等教育機構接受教育期間受到人身侵害,學校等教育機構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但也并不是只要發生校園侵權案件則教育機構就需要承擔責任,怎樣承擔責任、如何承擔責任都是由法律規范所確定的。具體來說,校園侵權如何歸責?一、校園侵權的歸責原則有哪些?(一)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教育機構對于未成年人負教育、管理和保護的義務,不負監護義務。(1)教育管理機構包括公辦的,也包括私立的;(2)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對象是未成年人,成年人不包括在內;(3)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期間為教育機構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期間,包括課間休息時間和不離校的休息時間;(4)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場所為整個校園,例如校舍、教室、操場等。違反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二)不同的情形下,承擔侵權責任的賠償主體是不同的:1、由于教育管理機構本身的過錯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損害,教育管理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由于未成年人相互之間造成的人身損害,教育管理機構根 ·工程完工后如何證明工程承包關系 工程完工后如何證明工程承包關系在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后,工程的使用者會向發包方索賠,若果該工程質量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而出現的問題,則發包方可以向承包方追償,但對于工程已投入市場使用,有些承包方會拒不承認存在存包關系,這是如何證明工程承包關系?實際施工人與發包人之間不存在合同關系,因此,要求發包人對實際施工人承擔支付工程款的責任,有違合同的相對性原則。但其并非獨創性的、孤立的規則,而是合同法領域的代位權制度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領域的具體應用。因此在舉證責任的分配問題上,必然要受到代位權制度中舉證責任分配的影響。所謂代位權,是指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享有的權利而損害其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可以自己的名義代為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到期債權的權利。代位權的成立要件有三: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3、債務人的債權已屆清償期。因《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宗旨是在 ·工程質量整改流程是怎樣的 工程質量整改流程是怎樣的,分為幾個階段?在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后,作為項目的負責人,應當及時相處挽救的辦法,一般來說會對工程質量進行整改,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整改方案。然后再監護具體落實到位。工程整改的程序是比較繁瑣的,具體來說,工程質量整改流程是怎樣的,分為幾個階段?建設工程前期質量整改流程一、建設用地(招標:拍賣)批準書(審批時限:20工作日)1、建設用地批準書申請表2、國有土地出讓合同3、地形圖二、土地確權(審批時限:7個工作日)1、建設用地確權申請表2、土地權屬文件(土地證或出讓合同)3、提供投資計劃4、地籍圖3份三、選址意見書(審批時限:30個工作日(可延長10個工作日))1、選址意見書申報表2、項目建議書批準文件或土地轉讓協議及用地平面圖3、對擬建項目的選址要求說明或論證材料四、立項1、立項申請書2、營業執照3、環境評估報告(環境保護申報登記表)4、選址意見書5、董事會決議6、 ·建筑工程質保金規定 建筑工程質保金規定在工程承包之前需要經歷招標、投標、中標的環節,在中標后雙方當事人會簽署合同,確定債權債務關系。為了保證工程的質量,在簽署承包合同后,有些發包方會要求再簽署一份關于質保金的合同,也即在過質保期間內出現問題后該如何索賠的規定。建筑工程質保金規定是如何規定的呢?一、質保金的主要功能項目工程質保金是指為落實項目工程在缺陷責任期內的維修責任,建設單位(業主)與施工企業在項目工程建設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施工企業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已通過竣(交)工驗收的項目工程出現的缺陷(即項目工程建設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的資金。項目工程質保金按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總額乘以合同約定的比例(一般為5%)由建設單位(業主)從施工企業工程計量撥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計算利息。施工企業應在項目工程竣(交)工驗收合格后的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十二個月)內,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缺陷責任期滿后,及時向建設單位(業主)申請返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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