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連云區律師黃頁: |
連云區法律咨詢 |
連云區法律常識 |
·在深圳社保補繳后算連續繳納嗎 一、深圳社保補繳后算連續繳納嗎?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于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分地域)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注意事項: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補交兩年,意思是從補交的月份開始像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個時間段,都是按一年來計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個時間段都是按兩年來計算,只單獨補交08年9月這也是按兩年來計算)。2.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乘(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乘繳費比例乘補繳系數。3.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 ·物業合同到期續簽函怎么寫? 物業合同到期續簽函怎么寫?為了更好的管理小區的公共事務,往往都會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由小區住戶交納物業費,然后物業就會根據合同內容管理小區。但是合同到期后,物業若想與小區續簽合同,就會向小區發出續簽函,那么,物業合同到期續簽函該怎么寫呢?我們為您準備以下范本。一、物業合同到期續簽函致:?????公司貴我雙方于年月日簽署的關于深圳市?????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的《????》(下簡稱“原合同”)已于日前到期,合同履行期間,貴司在租賃/銷售招商工作中給予我司大力支持與配合,對此我司深表感謝。鑒于該物業目前的租賃/銷售進度及市場狀況,我司希望能夠繼續擔任其租賃/銷售代理人,續約期自年月日起直至年月日。有關合作事項及雙方權利義務承接原合同保持不變,希望在新的合作期間內,我司與貴司能夠共同將該物業的租賃/銷售招商成績提高到新的水平。故特發此函,望貴司能盡早確認。本函一式兩份,經確認后本函作為原合同 ·公司法子公司有關規定是什么? 公司法子公司有關規定是什么現如今,很多人有了能力,資金,人脈等條件都會選擇自己開辦公司,這樣也會賺取更多的利益,也能學到更多的知識,還會發掘出自己無限的潛能。但是,成立一個公司也需要有一些證明材料和證明,相信您也都想了解公司法子公司有關規定是什么,下面,我們就帶你們走進了解。公司法子公司有關規定是什么1、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民事責任承擔。《公司法》第14條第1款:“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這一規定,明確了分公司民事責任的歸屬,即分公司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一切行為的后果及責任由隸屬公司承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3款規定: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經營管理的財產不足以承擔保證責任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該條第4款規定: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提供的保證無效后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由分支機構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按 ·夫妻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其實不僅在協議離婚中需要離婚夫妻提供一定的材料,在訴訟離婚的情況下也是需要的,只不過因為離婚的方式不一樣,因此實際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是不同的。那夫妻去法院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一、一方起訴離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備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二、一方起訴離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如有賭博、 ·知識產權申請費用有哪些 知識產權申請費用有哪些?網上常說的“提倡正版,拒絕盜版”中的版權就是知識產權一種,包括人們發明創造的專利權等,都屬于知識產權。所謂的知識產權其實就是人們的智力勞動成果。為了保護自己的智力成果,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那么,知識產權申請費用有哪些呢?一、專利費用的項目1、申請費:申請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日起算兩個月內或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與申請費同時繳納的費用還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要求優先權的,應同時繳納優先權要求費。2、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實質審查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日(有優先權要求的,自最早的優先權日)起三年內。3、復審費:復審費的繳納期限是自申請人收到專利局作出駁回申請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4、著錄事項變更費等:著錄事項變更費、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無效宣告請求費的繳納期限是自提出相應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5、恢復權利請求費:該項費用的繳納期限是自當事人收到專利局發出的確認權利喪失通知之日起二個月內。6、延長期限 ·消防責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嗎,要怎么判定 消防責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嗎,要怎么判定故意犯罪顧名思義就是明知道是錯誤的行為,國家嚴厲制止的,還是做出來了,并且造成了嚴重的后果。現如今,我們也都清楚消防安全意識對我們來說是必不可少的,相信您也都會很想了解消防責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嗎,要怎么判定呢?下面,我們就帶您走進去了解。消防責任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嗎,要怎么判定故意犯罪就是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是卻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事件,因而構成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消防責任事故罪,是指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本罪與一般消防事故的界限區分兩者的關鍵在于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不同。構成消防責任事故罪,必須造成嚴重后果。而一般消防事故,雖然發生了事故,造成了一定危害后果,但未達到嚴重程度,故不構成犯罪。本罪與失火罪的界限本罪是行為人在存在火險隱患的情況下拒不執行消防監督機構關于采取改正措施的通知,致使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的。失火罪是行為人在日常生活與生產 ·離婚房子如何分配、離婚時如何進行房產分配 雖然現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因為新型財產發生爭議的情況越來越多,但是房產依然在離婚財產糾紛中占有很大比重,畢竟現在的房價普遍都很高,也是離婚夫妻就會出現雙方都想要獲得房子所有權的情況。那么此時離婚房子如何分配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離婚房子如何分配1、還未取得產權或未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屋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1條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宣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權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這類房屋包括當事人用標準價購買的擁有部分產權的房改房以及當事人購買的但在離婚時還未能辦理產權的各類房屋。2、一方在婚前已取得完全產權的房屋一方在婚前已取得產權證,不管有沒有支付全部購房款,房屋產權都應歸該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財產支付了部分的購房款,也不影響房屋產權的歸屬,只是在這種情況下,另一方有權就這部分用共同財產支付的購房款 ·懷孕時離婚財產分割怎么做? 從原則上來講法律不允許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起訴離婚,但并不是禁止在女方懷孕期間雙方離婚,因而此時也是有離婚的可能。既然涉及到離婚就需要對財產做出分割,那懷孕時離婚財產分割該怎么做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懷孕期間離婚賠償是怎樣的1、一般情況下,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是不能夠離婚的,即使男方提出離婚,法院也不會同意的,除非是女方有重大過錯或者夫妻自愿離婚的才行。2、夫妻感情不和要離婚的,夫妻之間是不存在離婚賠償的問題,只會產生財產分割的糾紛,除非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有以下行為的,才可以要求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至于損害賠償的金額,法律并沒有一個具體的規定,要視情況而定。二、懷孕時離婚財產分割怎么做(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 ·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賠償的標準是什么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主要關系也開始發生變化。雇傭關系是我國國內的主要關系之一,也是我國國內最容易產生矛盾之一。因此,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民事糾紛或刑事糾紛是源自雇傭關系產生的矛盾。也由此產生了一些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問題,比如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賠償,不買社保的勞動合同等問題,很多人對此類問題也產生了很多的疑問。下面,我們就來給您詳細介紹一下與此有關的法律內容。一、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賠償的標準是什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并且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賠償有一定的標準。若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按照>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不正當競爭律師費多少,收費管理辦法是什么? 不正當競爭律師費多少,收費管理辦法是什么我們在維權的情況下,大部分會參考律師提供的有關建議,現如今,面臨的最大的問題是不正當競爭的社會現象,給社會造成了不良的風氣,需要做出相應的處理。那么,不正當競爭律師費是多少,收費管理辦法是什么,相信您也都很想咨詢了解,那么,隨著我們一起走進看看吧。不正當競爭律師費多少,收費管理辦法是什么不正當競爭律師費多少⑴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2];⑵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⑶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⑷ 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