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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公證過的遺囑可以反復公證嗎? 已經公證過的遺囑可以反復公證嗎?已經公證過的遺囑可以反復公證,如果已經公證過的遺產因為特殊原因想要再次公證的,遺產可以多次公證的。很簡單的再去做一個公證手續就好了。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二、遺產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材料申請人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如下:1、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繼承人需全部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的,需要在當地辦理委托公證,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繼承權公證;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并且放棄繼承權的,需要在當地辦理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公證;2、死者的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缺一不可);(死亡證明可以是復印件,如果沒有復印件,需先至公證處領取一張 ·復議機構有哪些 復議機構有哪些職責權限1.受理復議申請;2.依照行政復議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轉送有關行政復議申請。3.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取證,查閱文件和資料,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4.審查申請復議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與適當性,擬定行政復議決定;5.處理或者轉送抽象審查申請;6.對海關及其部門和工作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照法定權限與程序提出處理意見;7.按照職責權限,督促行政復議申請的受理和行政復議決定的履行。8.辦理海關復議決定的依法強制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關事項;9、辦理不服海關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10、辦理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政賠償事項。11、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和重大行政復議決定備案事項。12、研究行政復議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機關提出改進建議,重大問題及時向行政復議機關報告。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犯罪既遂后能成立犯罪中止嗎? 犯罪既遂后能成立犯罪中止嗎?犯罪既遂后不能構成犯罪中止,而且只要做到“自動放棄犯罪”和“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中任意一項,即可構成犯罪中止,而“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和既遂與否并不必然相關。縱使從犯罪形態來說已構成既遂,但只要能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依法就應認定為中止,認為既遂后不存在中止的說法并無法定依據。1、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根據《刑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行為人成立犯罪中止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時間條件:中止行為發生在犯罪預備階段或實行階段,既遂之前。(2)主觀條件:行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放棄了自認為可以完成的犯罪,中止犯罪的動機在所不問。(3)客觀條件:在實行行為終了前,行為人自動放棄繼續實施犯罪行為;在實行行為終了后、不采取有效措施就會發生犯罪結果時,行為人親自積極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既遂結果的發生。2、犯罪中止的法律效果行為人成立犯罪中止的,區別其造成損害的不同程度和狀態,分別給予其輕刑的量刑待遇:(1)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 ·合同糾紛怎么認定違約責任? 合同糾紛怎么認定違約責任?(一)合同約定違約責任的情形合同有約定違約責任的,依據合同約定內容來履行違約賠償責任。在合同法實務中,確定合同違約責任采取無過錯責任原則,只要查明當事人確沒有履行合同的事實,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認定當事人的違約成立。無過錯責任原則的構成要件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2、特殊侵權行為的法定性。包括侵權行為的法定性和免責事由的法定性。沒有法律條款的明文規定,不能構成無過錯責任;同時,沒有法定的免責事由不能免責。3、特殊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4、行為人不必過錯。在認定責任時無需受害人對行為人具有過錯提供證據,行為人也無需對自己沒有過錯提供證據,即使提供出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據也應承擔責任。(二)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條款的情形根據合同法第107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簡單來說,就是只要在合同履行過程中 ·民事案件再審原判決中止執行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民事案件再審原判決中止執行的法律依據是什么一、民事案件再審原判決中止執行的法律依據是什么?民事案件再審原判決中止執行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行。裁定由院長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第二百零六條?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但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勞動報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執行。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訴訟案件進入再審程序后,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應在決定再審的同時出具原判決中止執行的裁定。二、中止執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海關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程序是怎樣的 海關行政復議案件實行合議制審理。合議人員為不得少于3人的單數。合議人員由海關行政復議機構負責人指定的行政復議人員或者海關行政復議機構聘任或者特邀的其他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對于事實清楚、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的海關行政復議案件,也可以不適用合議制,但是應當由2名以上行政復議人員參加審理。海關行政復議機構負責人應當指定一名行政復議人員擔任主審,具體負責對行政復議案件事實的審查,并且對所認定案件事實的真實性和適用法律的準確性承擔主要責任。合議人員應當根據復議查明的事實,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海關規章的規定,提出合議意見,并且對提出的合議意見的正確性負責。海關行政復議機構審理行政復議案件應當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海關行政復議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實地調查核實證據;對于事實清楚、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的案件,可以采取書面審查的方式進行審理。海關行政復議機構提出案件處理意見,經海關行政復議機關負責人審查批準后,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未成年監護權到什么時候一、未成年監護權到什么時候? 未成年監護權到什么時候一、未成年監護權到什么時候?對未成年人的監護權一直到未成年人取得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后終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關系終止:(一)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三)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四)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系終止的其他情形。監護關系終止后,被監護人仍然需要監護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二、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范圍是怎么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 ·起訴離婚的條件有什么 起訴離婚的條件有什么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對于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準予離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部分既遂部分未遂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部分既遂部分未遂的認定標準是什么?犯罪部分既遂部分未遂的認定一般是通過認定其是否已經滿足了犯罪的要件來確定的。1、犯罪既遂的判定標準,通常是根據犯罪構成要件要素是否齊備來判斷。如果相關犯罪要素已經齊備,一般認為犯罪既遂,反之就是犯罪未遂,或不是犯罪。2、行為人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我國,一般的年滿16周歲的正常人,就可以構成犯罪主體。而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人,是不構成犯罪主體的,說白了,他們即使犯罪了也不會被判刑處罰。3、行為人必須是故意或者過失的,即存在犯罪主體存在過錯。換而言之,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他人的人身財產損害的,不承擔刑事責任,因為行為人不存在過錯,但要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二、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區別是什么?1、犯罪結果不同:未遂的結果是犯罪目的無法完成,既遂則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義不同: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實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關法 ·一、二手房買方一直不過戶可以要求賠償違約金嗎? 一、二手房買方一直不過戶可以要求賠償違約金嗎?二手房買方一直不過戶可以要求賠償違約金的,在二手房交易過程可能出現違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1、出賣人逾期交房、逾期辦理過戶手續、逾期遷出戶口;2、買受人逾期付款、因買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3、買方或賣方單方違約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4、房屋質量問題的違約責任;5、房主在交房時轉移或更換房屋附屬設施或屋內物品的違約責任;6、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產生的其它違約情形。二、二手房過戶的流程是怎樣的?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3、買賣雙方共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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