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沭陽律師黃頁: |
沭陽法律咨詢 |
沭陽法律常識 |
·一、繼承的財產離婚時需要進行分割嗎? 一、繼承的財產離婚時需要進行分割嗎?1、如果是法定繼承得來的遺產,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2、如果是基于遺囑繼承得來的遺產,則屬于個人財產,則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二、法律規定1)《民法典》(2001修正)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2)《民法典》(2001修正)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修正后的民 ·肇事逃逸怎樣構成刑事犯罪 一、肇事逃逸怎樣構成刑事犯罪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事故致一人重傷,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肇事者逃逸的,就會構成刑事犯罪。(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4)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 ·員工借款可以從工資扣嗎 員工借款可以從工資扣嗎《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第十五條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并在列舉的企業可以代扣的情形中沒有員工借款這一事項。由此可見,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立法本意,就是為了保護勞動者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特別是《勞動法》規定的工資要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其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對自己的工資擁有自主使用的權利。由于工資與借款分屬兩種不同性質的法律關系,分別受勞動法律法規和普通民事法律法規的調整,不能直接予以相互抵銷。一旦雙方發生爭議,將分別按勞動爭議和普通民事借款糾紛處理。勞動仲裁在處理此事宜時,一般都會僅處理工資部分,要求公司補發工資;而對借款部分則要求企業另行向法院起訴。綜上,律師建議,企業不宜在未取得員工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扣除借款,除非在扣款前取得員工書面同意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不得低于 ·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合同怎么解除 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合同怎么解除在實務中,因為一些合同雖未生效,但是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守約方的權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當事人可經協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的五種情形時,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這五種情形分別是:第一,不可抗力,而且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此種法定解除權合同雙方均享有。第二,預期違約(明示違約)。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明示不履行合同“主要債務”。若以默示行為表示拒絕履行,對方應行使不安抗辯權,而不能徑直解除合同。第三,根本違約,是指當事人的違法履行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另一方可徑直解除合同。第四,遲延履行。第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二、哪些情況下合同可解除?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1、合同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 ·一、骨折工傷能賠償多少錢? 一、骨折工傷能賠償多少錢有哪些賠償項目賠償錢的多少要根據工傷鑒定結果來確定,主要的補償項目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在發生工傷之后建議勞動者催促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勞動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認定下來后,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工傷認定后,治療終結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然后根據鑒定結論享受《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如果錯過了工傷認定時間,權益很難得到保障。二、傷殘補助金的標準 ·一、離婚女人不分財產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一、離婚女人不分財產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離婚女人不分財產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二、判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遵循以下原則: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 ·批捕之后多久能到法院? 一、批捕之后多久能到法院?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檢察院批準逮捕后公安機關的偵查期限一般為2個月,但是案情復雜,經過批準可以延長最長7個月。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后,會把案件移交給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時間一般為一個月(即一個月內向法院起訴),但是檢察院認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補充偵查時間為1個月,可以補充偵查兩次。因此,批準逮捕后一般情況會在3個月內起訴到法院開庭審理(偵查2月審查起訴1個月),案情復雜延長的話就說不準了,但最多不應該超過12個月。二、《刑事訴訟法》的具體條文:第七十九條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一般條件):(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破產法》規定的企業破產條件是有哪些? 《破產法》規定的企業破產條件是有哪些?一、《破產法》規定的企業破產條件是有哪些?一個公司的法人如果出現了無法還清公司已經到期的所有債務,而且公司現有的所有資產不夠了,沒有辦法還清公司的全部外債,或者已經欠缺甚至沒有了清償債務能力的這種情況,公司存在前面所提到的兩個以上的條件的話,就可申請公司的破產了。二、企業不能清償債務的要件《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1、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認定債務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一般根據債務人的財產、信用、勞務等因素綜合構成的。支付貨幣或財產為通常的債務清償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償債務,主要是指債務人借新債還舊債,或者協議延期償還債務;以能力方法清償債務,主要是指債務人以提供債權人接受的勞務、技能服務等折抵貨幣清償債務。當債務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 ·父母死了沒有遺囑的財產怎么分 父母死了沒有遺囑的財產怎么分被繼承人死亡后,沒有遺留遺囑的,根據法定繼承來分配遺產。具體分配方式為: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民法典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①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②不盡扶養 ·受移送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怎么辦? 一、受移送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怎么辦?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在刑事訴訟中,不屬于法院管轄的,法院也要受理,然后幫你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如果是民事訴訟,依《民訴法》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民訴意見》第139條: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民訴》第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該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