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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超過時效駁回嗎? 行政訴訟超過時效駁回嗎?訴訟時效的效力就是指訴訟時效屆滿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根據民法通則第138條、民法總則第188條的規定,這種法律后果表現在:1、行政訴訟時效屬于消滅時效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是消滅了權利人享有的勝訴權,即權利人喪失了獲得法律強制保護的權利。2、行政訴訟時效消滅勝訴權,而不消滅起訴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9條的規定,權利人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后起訴的,人民法院仍應予
·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種類有哪些? 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種類有哪些一、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種類有哪些?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4、美術、建筑作品;5、攝影作品;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影的方式創作的作品;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計算機軟件;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二、著作權登記需要的材料根據《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登記著作權應該提供如下材料和文件:(一)作品登記申請 ·合同到期了單位不再續約單位要補償嗎? 合同到期了單位不再續約單位要補償嗎?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們可以知道,對于那些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合同的情形,一般勞動合同都是有期限限制的,合同到期之后,可以選擇進行續簽,或者是直接接觸勞動關系,若不是職員的本意,合同到期了單位不再續約單位要補償嗎?一、合同到期了單位不再續約單位要補償嗎?按工作一年一個月的工資支付經濟補償。參考:《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
·違停怎么處罰2023如何處罰違章停車 機動車如果需要停車的話,則必須要到規定的地方停車才行,城市道路是不允許隨便停車,不然就會認定為交通違章行為,然后對駕駛人員作出相應的處罰。那一般違停怎么處罰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可以跟隨本站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駕駛人在場處罰方法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一般駕駛人只要快速駛離即可,沒有罰款的處罰。如果駕駛人拒絕駛離,駕駛的車
·在我國公司法人是責任人嗎 在我國公司法人是責任人嗎在我國如果有公民擔任一家公司的公司法人的話,那么其實在一定程度上,如果公司發生了違規操作的現象的話,那么該自然人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并不是說所有的責任都需要公司法人一個人來進行承擔。下面我們就為您介紹一下,在我國公司法人是責任人嗎?一、在我國公司法人是責任人嗎?法定代表人主要是承擔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1條規定
·他項權證變更登記可以在銀行辦理嗎? 他項權證是在抵押貸款的時候有非常大的用處。那么關于他項權證變更登記可以在銀行辦理嗎?他項權證是不可以在銀行辦理的,要到當地的房管局,拿著相關的材料辦理,但是辦理完成之后應該拿到銀行,銀行審查確認之后,對其進行保管。一、他項權證變更登記可以在銀行辦理嗎?銀行辦理它項權證不能辦理變更登記。它項權證:1、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后,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
·不屬于拖欠工資的情形包括什么 單位無故拖欠工資在我國是要受到法律處罰的,是需要為勞動者支付相應的賠償費。但是不是所有的情況都算是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那么不屬于拖欠工資的情形有那些呢?就由網站的我們為您做一下具體的介紹吧。一、單位拖欠工資如何賠償1、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 ·建筑工程質量措施中的保證措施是如何規定的 建筑工程質量措施中的保證措施是如何規定的?由于工程質量不僅涉及到某企業單位的盈利,也關系者人們的生命安全,故而,無論是企業還是政府,都采取了一些措施抑制會印象工程質量的因素。常見的措施有控制措施、保證措施等,今天我們給您帶來的是建筑工程質量措施中的保證措施。建筑工程質量保證措施:按公司質量控制程序文件要求組成項目經理部,其組織機構為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四部一室(工程部、技術質量部、物質設備部、經營部、辦公室)。項目經理代表
·新婚姻法聯名房產離婚時怎么分割 一、離婚后房產歸屬問題怎么算?(一)父母給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二)誰首付,離婚后房子歸誰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 ·買房婚前財產如何界定?婚前財產是什么? 買房結婚乃人生大事,婚前有房產不僅能夠贏得丈母娘的青睞,更能給未來的生活提供穩定的居所。但是隨著近年來離婚率的高居不下,隨之而來的則是房產分割問題。那么面對房產爭執,買房婚前財產如何界定呢?下面請跟著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一、何為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新婚姻法條例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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