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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沒領證的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一、沒有結婚證離婚時財產怎樣分割1、可以分割的財產,按各自享有的財產份額進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財產,根據生產和生活的實際需要歸一方所有,分得該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按照其應得財產的份額折價補償。2、對當年無收益的養殖業、種殖業,從有利于發展生產和經營管理考慮,合理分割或折價歸一方,由得業者補償另一方應得份額款。3、對雙方共同投資的與他人合伙經營的企業或店鋪等,由雙方就該合伙投資份額享受權利、承擔義務,或視經營情況折款歸一方,由得業者補償另一方應得份額款。4、共同債權各半分享;共同債務各半償還。但共同債權、債務份額不均等的,按份額享有和承擔。對共同債務應互負連帶清償責任。二、沒有結婚證如何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49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睂τ跊]有結婚證而起訴離婚的,根據法律規定要按不同的情況進行不 ·起訴離婚財產保全需要多長時間 在我們進行起訴離婚的時候,是可以進行申請財產保全的,但是申請的有效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而且訴訟前和訴訟中申請是不一樣的。那么,起訴離婚財產保全需要多長時間呢?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呢?接下來,就讓我們為您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吧。一、起訴離婚財產保全需要多長時間1)訴訟申請保全離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訴前財產保全只有15天,15天內申請保全方如果不起訴,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如果在15天內向法院起訴,訴前財產保全轉為訴訟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一概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并且提供擔保。人民法院對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必須在接受申請后的48小時內作出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2)訴訟中申請保全離婚財產的,保全財物種類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財產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沒有終期的,一般都維持到判決生效后向法院申請執行之日止。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根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依職權主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采取財 ·起訴離婚財產房子處理的方法 房產一直以來是在離婚的財產分割的時候的一個重要的因素,我們在進行分割的時候,也是有一定的法律的約束的。那么,起訴離婚財產房子分割的原則和方法有哪些呢?房產的認定和處理是如何進行的呢?一起跟著我們了解一下相關的知識吧。一、房產類型的劃分房屋類型的劃分根據其劃分標準有不同的類型表述,可以依據房屋用途進行分類,可依據房屋性質進行分類,也可按照房屋結構進行分類。對于離婚案件處理中涉及房屋的分割,司法實踐中按照房屋產權的不同進行分類,一般包括商品房、成本價住房、標準價住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等。之所以出現諸多不同類型的產權房屋,是與我國住房政策的變化分不開的。我國住房政策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先后經歷了福利分房、房改房、商品房等階段,加之購房形式的多元化,使得房屋產權歸屬日益復雜。本文重點分析當前司法實踐中較常遇到的幾種離婚房產分割糾紛,并對如何處理該類糾紛進行探討。二、房產的認定和處理1、房屋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或第三人名下的認定和處理房屋權利的取得以登記 ·老公精神病離婚財產怎么分 在進行離婚的時候,我們是要考慮雙方的情況的,如果一方是精神病的話,我們是需要考慮他是否是無行為能力人的。那么,一方患有精神病可否判決離婚呢?老公精神病離婚財產怎么分呢?一起跟著我們了解一下相關的知識吧。一、一方患有精神病可否判決離婚我國《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法院判決離婚。法律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根據以上規定:下列情形下夫妻一方犯有精神疾病法院應判決離婚:(一)一方在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另一方提出離婚的;(二)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對方提出離婚的;(三)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因婚前患過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遺傳患精神病,不論是否隱瞞,均不是準予或不準予離婚的理由?!痘橐龇ā芬幎ǖ碾x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不執行怎么辦 協議離婚財產分割不執行怎么辦?我們都希望有一段美好的婚姻,但是如果兩個人必須走到離婚的地步,也是需要好好的處理好財產的分割的。那么,協議離婚財產分割不執行怎么辦呢?我們該如何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呢?一起跟著我們了解一下相關的知識吧。協議離婚財產分割不執行怎么辦1、要明確的是,這里的“協議離婚”是指當事人雙方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的離婚,而不包括在法院以調解的方式辦理的離婚。協議離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財產分割義務,另一方可以以離婚協議為依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有人認為,既然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約定履行義務時,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就行了,沒必要再起訴。筆者認為,離婚協議對當事人存在法律約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備當然的法律效力。離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僅對其進行的是形式上的審查,在未經法院依法確認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認為其當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仲裁機關的裁決、經公證的債權文書等中的財產部分可以強制 ·離婚財產分割法院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在我們進行離婚的財產的分割的時候,可以采取的方式還是補繳多的,我們可以雙方進行協商,也可以提起訴訟,由法院進行受理。那么,離婚財產分割法院收費標準是什么樣的呢?離婚財產糾紛訴訟費誰承擔呢?一起跟著我們了解一下相關的知識吧。一、離婚財產糾紛法院怎么收費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人民法院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離婚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家庭財產離婚案件征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離婚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征收,即標的×4%+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征收,即標的×3%+510元; ·借款承諾書怎么寫及承諾書失效條件是什么? 借款承諾書怎么寫及承諾書失效條件是什么?很多人在借給別人錢時一般都會采用借條的形式。殊不知,還有一種更具有法律效力的形式,就是借款承諾書。相比于借條,借款承諾書更具有法律效應。但是,有很多朋友并不會寫借款承諾書,也不知道什么情況下承諾書會失效。那么,我們就關于借款承諾書怎么寫及承諾書失效條件是什么這個問題為您做詳細解答。借款承諾書范本承諾人(貸款人):性別:出生日期:年月日網站用戶名:身份證號碼:本人于______年___月日自愿申請通過某某投資基金創辦的網絡借貸中介平臺向網友借款,本人在某某借貸網站注冊的用戶名為。現本人鄭重向某某股權投資基金、某某借貸網站及出借資金給本人的投資者,作出如下承諾:一、本人已仔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某某借貸網站上登載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務協議、收費規則、隱私規則、借款協議、使用條款、告知書),本人愿意完全遵守該等文件及其隨后修訂版本中的各項規定,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本人 ·富豪離婚財產怎么分 富豪離婚財產怎么分富豪離婚財產怎么分離婚時,財產分割是依照離婚財產分配原則和相應法律規定進行的。富豪離婚時,同樣區分出一方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一般是平分。同時依照照顧女方和孩子權利原則、給予一定補償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原則進行分割。《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婚姻家庭編中關于離婚財產分割有如下規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夫妻離婚財產在父母名下該怎么判 行辦理離婚的時候,一般是會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的,最新的婚姻法也是對于這個問題做出了相關的說明。那么,夫妻離婚財產在父母名下該怎么判呢?離婚時財產分割的依據有哪些呢?一起跟著我們了解一下相關的知識吧。一、夫妻離婚財產在父母名下該怎么判登記在父母名下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 ·寧夏涇源縣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寧夏涇源縣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寧夏涇源縣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寧夏涇源縣房屋拆遷管理辦法(2004年1月14日寧夏涇源縣人民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4年1月21日寧夏涇源縣人民政府令第60號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辦法。第二條、在自治區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必須遵守《條例》的有關規定并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房屋拆遷應當遵循妥善安置、合理補償和先安置、后拆遷的原則。第四條、本辦法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本辦法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本辦法所稱房屋拆遷單位,是指依法取得拆遷資格證書,接受拆遷人委托,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動員,組織簽訂和實施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單位。第五條、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區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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