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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交通事故中存在私下解決 由于交通事故中存在私下解決,因此應盡量減少各種司法程序。雙方通過談判達成協議,并以協議作為解決事件的標準。協議本身和合同屬于一種性質。如果兩人發生追尾,追尾的一方提出賠償2萬元,被追尾方也接受了。協議將生效并得到履行。雙方不能隨意反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如果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并且沒有人身傷亡,如果當事人對事實和原因沒有爭議,可以立即撤離現場并恢復交通通行。事故的當事人自行協商和處理與損害有關的事項;如果在實踐中,當事人第一時間沒有撤離現場,應及時向值班交警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一般情況下,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如果只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且基本事實清楚,事故的當事人應立即撤離事故現場,然后就事故的各項事宜進行協商。如果交通事故的各方已經協商并達成一致,他們可以簽署協議然后將其提交給警方。值得注意的是,同時請記得要求警方簽發調解協議。但是,協議中包含的內容應僅為事故的民事賠償部分。協議的具體內容應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66條的規定完成。 ·女方先提出離婚是否會吃虧? 女方先提出離婚是否會吃虧?當前,男女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而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也不存在說哪一方提出離婚就要吃虧一些的說法。不過,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等方面,可能當事人會協商先提出離婚的一方少分得一些財產,或者多承擔一些夫妻債務。只要類似的約定不違反法律規定,也是可以的。一、女方先提出離婚是否會吃虧任何方提出離婚都談不上吃虧的問題。只是女方在提出離婚時,另一方可能就會抓住女方急于離婚的心理,以堅決不離為手段,迫使女方在財產方面或其它方面讓步。為了早日解除婚姻關系,早些擺脫,可能就不得不在財產方面或其它方面考慮讓步,以達到“拿錢買時間”的目的,從而早些離婚。所以女方如果提出離婚,就要運用法律的方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以及財產。二、女方先提出離婚會怎么樣生活中,如果女方提出離婚或多或少會迎來一定的偏見。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協議不成,可訴至法院 ·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是可以不做司法鑒定的 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是可以不做司法鑒定的,但凡是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傷亡的,都需要做司法鑒定。涉及人身傷亡的司法鑒定有以下幾種:1、尸體檢驗:尸體檢驗分為尸表檢驗和解剖檢驗。尸表檢驗是對交通事故致死尸體表面傷痕的例行檢驗,通過檢驗確認案件性質,證明死者體表傷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傷痕成傷機制為還原交通事故服務;解剖檢驗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過解剖尸體確定偵破方向,為破案提供證據;二是多車碰撞、碾壓尸體,尋找最先撞擊車輛,確認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體查清死亡原因。2、輕重傷鑒定:檢驗交通事故傷害對象致傷原因和傷勢狀況,并按標準規定作出損傷程度鑒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須對被害人作輕重傷鑒定:酒后和吸毒后駕車;無證駕車;駕駛明知安全裝置不全或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駕駛明知無牌證或報廢的機動車;嚴重超載;逃離事故現場。3、成傷機制鑒定:通過人體損傷檢驗確定損傷部位與交通事故傷害后果的因果關系,主要為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 ·交通肇事發生時會被如何判處? 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或重傷,導致他人財產損失,一般會處以相應的刑罰。交通事故發生后,逃逸是一種加重情節,嚴重的情況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在事故發生后,您可能會遇到很多情況:第一種情況是直接導致受害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如果行為人不知道有人受傷或死亡,那么這不屬于肇事逃逸。只有當肇事者發生交通事故,知道其他人已經死亡并逃離現場,并沒有向當地公安機關自首時,法律認定這是一起逃逸造成死亡的事故。第一種情況是造成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主觀上是無意的,這意味著這起事件的目的和原因可能是犯罪者的危險駕駛行為造成的。在第二種情況下,當犯罪者發現交通事故并導致其他人受傷,因為害怕或出于其他原因,講受害者扔到一個隱藏的地方,如荒地,沒有人經過,造成受害者死亡,然后法律認為行為人故意使這種行為變得主觀,受害者的死亡被歸咎于肇事者的行為,而肇事罪的行為可被視為故意殺人罪。如果行為人與其他人一起同行,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其他人下車檢查受害人,或者其他人將受害人投入隱蔽 ·征地補償律師在征地過程中起到哪些作用? 征地補償律師在征地過程中起到哪些作用?一、征地補償律師在征地過程中起到哪些作用?征地補償律師作為具有專業的法律知識,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職業群體,在政府征收拆遷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律師介入政府征收工作不僅是一項基本的律師業務,也是政府法律顧問服務內容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對于減少拆遷矛盾糾紛,規范拆遷行為都具有重要意義。律師參與政府征收,可以確保政府征收工作的合法性,維護被征收人的利益,實現良好的社會和經濟效果。征者與被征者地位懸殊,律師可以平衡二者關系征地、拆遷的過程是普通民眾與一方政府或開發商之間相互較量的過程。受我國幾千年“官本位”思想影響,被征收人對政府存在著天然的畏懼心理,更何況政府在征地拆遷程序、補償標準等各個方面無不占主導地位。很多被征收人怕得罪政府,影響現有的工作和生活只能忍氣吞聲!而開發商總是與政府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政府無視某些開發商的非法手段也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很多政府官員的素質不夠高,欺負弱勢分子,不從人民群眾的事跡出發,反倒助 ·離婚后房子改名要男方的簽名和他的證件嗎? 離婚后房子改名要男方的簽名和他的證件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 ·一、離婚財產分割損害債權人利益怎么辦? 一、離婚財產分割損害債權人利益怎么辦?1、雙方離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完畢的,債權人可以直接請求雙方清償到期債務,不受夫妻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約定的限制。請求清償不能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可以列任何一方或者雙方為被告。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3、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對第三人債權有影響嗎?1、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有效的情況下,對第三人債 ·發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怎么調解? 發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怎么調解?我國法律規定,權益受到侵害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交通事故調解需要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交通事故損害調解,由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指定調解的時間方式。在調解過程中,會根據事故雙方的過錯程度,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標準、賠償總額等進行協商,合理分配雙方責任,從而達成協議。如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過錯,則會本著公平的理念,在充分考慮事故受損程度及雙方經濟能力的情況下,為雙方制定一份公平合理地調解方案,以最大限度的滿足事故受損方的需求,同時又兼顧另一方當事人的利益。調解程序主要是:1、告知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2、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請求及理由;3、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4、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承擔的比例5、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交通事故的調解協議是 ·當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就算自動離婚? 當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就算自動離婚?當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不算自動離婚,但是需要自己按照有關情況進行事情的司法解決或是協商處理不過問題的處理需要自己積極的獲悉法律上的支持,如果自己只是按照主觀的意愿進行離婚的處理,是并不符合法律上的規定的,所以自己需要注意。一,當事人是否分居三年以上的就算自動離婚婚姻關系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準予離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二、婚姻法有關規定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交通肇事致死達成賠償協議又反悔怎么處理? 交通肇事致死達成賠償協議又反悔怎么處理?交通肇事致死達成賠償協議又反悔怎么處理:首先,一般來講自愿達成的交通事故賠償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方應當自覺遵守、履行。根據《民法通則》第55條的規定,法律行為是否有效取決于三個方面:一是行為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三是內容是否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若符合以上三個方面的條件,應當認定各方當事人簽訂的賠償協議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簽訂協議的行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協議的內容應受法律保護。即使賠償的數額與法律規定有出入,也是當事人對自己民事實體權利的處分行為,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各方當事人應受賠償協議的約束,不得隨意反悔。因此,在發生交通事故后,雙方自行簽訂的賠償協議是合法、有效的,雙方應當履行。但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法律關系,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是比較復雜的糾紛形式,涉及眾多法律、醫學、國家政策等專業性的知識,一般公民難以全面獲取和掌握這些專業知識,在處分自己權利時很容易進入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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