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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轉業軍人離婚財產分割是怎樣的 軍人要是轉業的話,那么就不屬于現役軍人,此時其婚姻也就不屬于軍婚,那么就不會再受到法律的特殊保護。此時進行離婚財產分割的,是按照普通婚姻的規定進行處理,下面就由我們告訴你和轉業軍人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吧。1、夫妻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該約定必須是夫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違反法律的規定,而且具備法定的形式)。2、如沒有約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1)婚前財產均歸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財產不因夫妻關系的存續而發生轉變(夫妻另有約定的除外)。(2)婚后財產由夫妻協商,協商不成,原則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須優先照顧子女和女方的利益。(3)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存續其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況下,如一方因為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義務較多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要求補償,另一方也應當予以補償。(4)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 ·房產合同糾紛律師怎么收費的 房產合同一般都是房產買賣合同,房產買賣合同糾紛在實踐中經常發生,很多當事人在解決這些問題的時候都會委托一名律師處理,那么房產合同糾紛律師怎么收費的?我們在下文就為您簡要分析一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房產合同糾紛律師怎么收費的律師費一般都是由當事人與律師溝通案情后協商確定的。不同地區、同一地區不同律師、不同案情、案件的不同標的、當事人的不同要求,都影響律師費的數額,所以,在不了解案情的前提下,無法給出大致報價。二、房產合同糾紛的司法對策首先,簽訂合同前,要嚴格審查售房的主體資格。房屋買賣糾紛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對售房者的資格或者資信情況不了解而產生的。要避免和減少糾紛的發生,在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前,包括簽訂意向書或繳納定金時,要先審查發展商的“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屋預售許可證》,特別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屋預售許可證》這兩證,要認真查看其中批準銷售的面積、地點、項目名稱、 ·工資績效怎么算,如何計算績效工資 勞動者的工資收入中不僅僅有基本工資,有的時候還會涉及到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等等,不同類型的工資,當然在計算的時候也就不同。而對于其中的績效工資來講,要想進行計算的話,則首先要知道什么是績效工資,而績效工資又該怎么確定標準。下面就讓我們為您做詳細解答吧。一、什么是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又稱績效加薪、獎勵工資或與評估掛鉤的工資,是以職工被聘上崗的工作崗位為主,根據崗位技術含量、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環境優劣確定崗級,以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力價位確定工資總量,以職工的勞動成果為依據支付勞動報酬,是勞動制度、人事制度與工資制度密切結合的工資制度。二、績效工資怎么算,如何確定績效工資標準目前尚無一個行之有效的、各方達成共識的績效評估辦法,這也是績效工資改革的重點和難點所在。專家普遍認為,首先,事業單位的績效評估辦法不能變成簡單“計工分”的形式,要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在規范事業單位工資、津貼制度的同時,逐步形成合理的績效工資水平決定機制、完善的分配激勵機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觀調控機制。第二,績效 ·試用期離職工資什么時候結算完 一、試用期離職工資什么時候結算完試用期離職工資在辦理離職手續交接的時候,一并計算且發放給離職的勞動者。二、試用期工資的法律規定是怎么樣的《勞動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一)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里約定了試用期工資,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又高于本條規定的標準的,按約定執行。在德國,對于試用期工資待遇問題,首先看勞資雙方有沒有約定,再看工資協定中有沒有相應規定。如果既沒有約定,工資協定中也沒有相應規定,試用期工資待遇應和正式工的工資待遇一致。(二)約定試用期工資應當體現同工同酬的原則。試用期間勞動者提供的價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當然地認為試用期間勞動者的工資就是最低標準,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則。這樣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單位的利益驅動,為使用廉價勞動力提供便利而濫用試用期。同工同酬原則還體現在用人單位必須為試用期間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這是 ·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時間 找工作是一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向選擇的事情。為了驗證勞動者是否適應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能否勝任應聘的崗位,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初期,用人單位一般都會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那么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時間是多長呢?為您整理了這篇文章,幫助您解決這方面的問題。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時間是多久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1、勞動合同期限是3個月~1年,試用期≤1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是1年~3年,試用期≤2個月3、勞動合同期限是3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試用期≤6個月二、試用期工資1995年5月 ·涉外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如今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辦理結婚登記的比較多,然而婚后可能會因為雙方思想、文化等差異太大,而導致夫妻離婚。那么在我國,涉外離婚的流程具體是怎樣的呢?現在,我們將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該問題做詳細的闡述,希望能幫助您解決相關的法律問題。一、涉外協議離婚流程1、出示證件。申請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即使委托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2、填寫《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3、填寫《離婚協議書》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4、審查婚姻登記機關自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審查;5、發證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當事人,發出領取《離婚證》的通知;6、申請涉外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接到領證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親自到市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領;7、逾期未領證的,應當重新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手續;8、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領證期限的,應當經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二、涉外訴訟離婚流程涉外離婚起訴 ·報案后立案需提供證據嗎,立案標準是什么? 報案后立案需提供證據嗎,立案標準是什么?立案的案件來源是非常多的,當然,并不是每個案件都會被立案偵查,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那么報案后立案需提供證據嗎?這是很多人不清楚的地方,所以,我們在下文就為您簡要分析一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報案后立案需提供證據嗎舉報或者投訴人只需有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就可以立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所以,報案后不需 ·私生子撫養權歸誰,如何處理私生子撫養權 私生子是老百姓對非婚生子女的稱謂,也就是男女在不具備合法婚姻關系的情況下所生的子女。私生子的撫養權問題往往是男女雙方爭議的焦點,那么私生子撫養權歸誰呢?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私生子撫養權歸誰如何處理私生子撫養權法院解決私生子撫養權糾紛的方法與解決婚生子女撫養權糾紛的方法是一樣的,法院會依據私生子的年齡狀況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來確定私生子由誰撫養、私生子的撫養權歸誰。1、兩周歲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撫養權。對于兩周歲以下的私生子女,考慮到其尚處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親的照顧,所以兩周歲以下的私生子女的撫養權一般歸屬于母親。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決孩子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4)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 ·軍人離婚哪些屬于共同財產 軍人在離婚的時候,也是需要對財產做出處理的,而此時一般性財產都需要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除此之外,還有哪些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呢?我們將在下文中告訴您軍人離婚哪些屬于共同財產,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一、哪些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入(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五)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六)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八)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九)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十)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二、軍人離婚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財產軍人的傷 ·一、學生墜樓受傷學校應賠償嗎 一、學生墜樓受傷學校應賠償嗎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學校除了對未成年人要盡到教育的義務外,還要盡到管理和保護的義務,雖然學校已教育過學生,讓其下課注意安全,但學校還要保證學校的設施符合標準,從而保證學生的安全,學生從樓梯欄桿摔下,欄桿的質量是關鍵問題,國家對欄桿的高度有明確的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范低層不應低于1.05米,中小學校建筑設計規范也規定中小學校室外樓梯及水平欄桿(或欄板)的高度不應小于100mm,樓梯不應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欄桿。如果學校的樓梯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而導致學生墜樓,同樣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二、校園傷害事故責任誰來承擔《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99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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